1、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3、重症医学科内各种仪器及急救车内物品做到定位存放、定量储备、定时补充、定时消毒。急救仪器、监护设备专人保管维修,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前熟悉仪器性能和注意事项,每次抢救患者后由专人管理、检查,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并按规定放回原 处。
4、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如患者需要,需有关人员先调试,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
5、重症医学科内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6、工作时间内不准因私事向外打电话。接听电话时,应以最短的时间结束通话,以免影响工作。
7、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每个病人都详细床头交接班。 9、科主任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相关质量问题,拟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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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症医学科患者收住制度
为合理使用重症医学科病床,充分发挥重症医学科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优势,方便管理,特制定本收住制度。 1、收住原则:
(1)收住各科具有监护指征的危重患者。
(2)谢绝各类可能造成传染性扩散的患者和精神病类者。 2、收住指征:
(1)心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 (2)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多脏器功能衰竭。 (3)各种类型休克。
(4)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5)心、肺等外科重大手术后。 (6)急性高位截瘫,格林巴利氏综台征。 (7)心脏创伤性检查或介入治疗后。 (8)ARDS和ACI (9)脑血管意外。
(10)酒精中毒和各种药物中毒。 (11)重症感染
(12)四类手术病人(手外科除外)。 (13)术中输血≥400ml。 (14)需进行特级护理的病人。 (15)行全身麻醉后的病人。
(16)年龄在12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术后病人。 (17)需进行呼吸管理和呼吸支持的患者。 (18)各类休克。 (19)心肺脑复苏的病人。 (20)ASAⅢ级及Ⅲ以上的手术。
(21)车祸、坠落等造成较严重多发伤、复合伤。 (22)多发肋骨骨折伴胸腔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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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消化道大出血。 (24)溺水、电击伤。
(25)内分泌急症(如甲亢危象、甲低危象等) 3、收住注意事项:
(1)收住需办理转科手续或住院手续。
(2)所有患者入科时均进行一次APACHE评分。
(3)转科前有关科室将患者的病种、病情、可能需要监护的项目,准备采取的诊治措施,及时通知重症医学科,便于重症医学科做好相应准备。
(4)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出重症医学科。 (5)医保患者收住,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特殊原因需收住者,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7)有收住指征但无经济承受能力者,必须请示行政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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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1、为了客观评估新入住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及判断患者的预后,对所有入住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2、评估的方法采用APACHEⅡ评分系统,昏迷的患者加用GCS评分系统。所有新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采取评价时间窗在24小时内病情最危重时。
3、24小时内死亡患者暂不予以评估。 4、有关病情评估的相关检查由接诊医师完成。
5、主管医师负责每位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最迟应在患者入住我科48小时内完成评分。
6、所有转出重症医学科或出院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表装入病历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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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CHEⅡ评分表 一般信息 A.年龄 B.有严重器官系统功能不全或免疫损害* 1.肝脏 2.肾脏 3.心血管 4.呼吸 5.免疫抑制 C.意识状态(15-GCS积分) GCS评分 睁眼反应 语言反应 运动反应 D生理指标 1.体温(腋下℃) 2.平均血压(mmHg) 3.心率(次/分) 4.呼吸频率(次/分) 6 按吩咐动作 3分 39-40.9 130-159 140-179 35-49 姓名 0 ≤44 0 无上述情况 5 回答切题 刺痛能定位 4 自动睁眼 回答不切题 刺痛能躲避 性别 2 45-54 2 非手术或择期手术后 3 呼唤睁眼 答非所问 刺痛肢体屈曲 1分 38.5-38.9 25-34 0分 36-38.4 70-109 70-109 12-24 >70 1分 34-35.9 10-11 61-70 2分 32-33.9 50-69 55-69 6-9 2 刺激睁眼 只能发音 刺痛肢体伸展 1 不能睁眼 不能言语 不能活动 异常降低值 3分 30-31.9 40-54 55-60 4分 ≤29.9 ≤49 ≤39 ≤5 <55 年龄 3 55-64 住院号 5 65-74 5 不能手术或急诊手术后 分值 住院日期 6分 ≥75岁 B记分(总) GCS积分 C记分(总) D记分(分) A记分
异常升高值 4分 ≥41 ≥160 ≥180 ≥50 2分 110-129 110-139 5.PaO2(mmHg)(FiO2<50%) 5
6.动脉血PH 7.血清Na(mmol/L) 8.血清K(mmol/L) 9.血清肌酐(mg/dL) 10.血球压积(%) 11.WBC(*1000) APACHEⅡ总分 ≥7.7 ≥180 ≥7 ≥3.5 ≥60 ≥40 7.6-7.69 160-179 6-6.9 2-3.4 155-159 1.5-1.9 50-59.9 20-39.9 7.5-7.59 150-154 5.5-5.9 46-49.9 15-19.9 7.33-7.49 130-149 3.5-5.4 0.6-1.4 30-45.9 3-14.9 3-3.4 7.25-7.32 120-129 2.5-2.9 <0.6 20-29.9 1-2.9 7.15-7.24 111-119 <7.15 ≤110 <2.5 <20 <1 0 肝脏 活检证实肝硬化,伴门脉高压,以往有上消化道出血,肝功能衰竭,肝性脑病。 心血管 休息或轻微活动时出现心绞痛或心功能不全者。 *备注 呼吸系统 慢性限制性、梗阻性血管性疾病,活动严重受限,不能上楼梯或做家务。慢性缺氧,高碳酸血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严重肺动脉高压(40mmHg),或需要呼吸机支持。 肾脏 长期接受透析。 免疫障碍 接受免疫抑制剂、放疗、化疗、长期类固醇激素治疗,近期使用大剂量激素或患有白血病、淋巴瘤,艾滋病等抗感染能力低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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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联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重症患者能够得到持续医疗救治,落实多科联合查房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多科联合查房制定。联合查房作为重症医学科常态医疗活动,程序与要求如下: 一、 联合查房适用对象
1、外科手术术后入住ICU的危重症患者。
2、疑难患者:诊断难以确定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3、存在医疗隐患、纠纷隐患的危重患者。 4、科内难以解决,需多科讨论研究的特殊病例。 二、联合查房参加人员
1、术后患者住进ICU,相关手术专科的医生应在术后三天内联合ICU医生查房。
2、相关科室病人病情变化转入ICU,存在医疗隐患、纠纷隐患的危重患者,相关专科医师和主任联合ICU医生查房。 3、必要时可邀请医务科、护理部参与。 三、联合查房程序
1、重症医学科科主任或相关专科科主任均可发起联合查房,并共同确定查房时间。
2、查房过程由重症医学科主任主持。
3、听取管床医师汇报病情,上级医师补充,科主任简要介绍目前诊疗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并提出需要相关专科解决的问题。 4、相关专科主任检查病人及相关检验、检诊报告,并做双向交流,必要时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已给出诊疗意见或建议(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安全因素及医疗护理要点等)。 5、重症医学科科主任对查房过程进行汇总。
6、 管床医师如实记录联系查房过程,病情记录中单列联合查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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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参与查房的专科医师审签后,再由重症医学科科主任审签。 7、联合查房所做出的医疗决策及存在的医疗风险,须共同与患方沟通。
四、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入室管理制度
1、为保证重症医学科清洁整齐,达到医院感染要求,须严格控制入室人员。
2、工作人员按规范洗手、更衣.穿鞋套、戴工作帽,外出时必须穿外出服。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消毒隔离制度。
4、严格落实洗手和手消毒的有关规定.在各种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均应洗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接触患者体液以及为保护性隔离患者和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检查、护理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必须认真洗手。
5、保持重症医学科室内安静,工作人员须做到说活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不得在室内喧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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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症医学科患者管理制度
1、入重症医学科患者必须符合监护标准,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统一协调。
2、入重症医学科患者必须及时更衣,除必需生活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3、患者及家属应认真了解“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义务,配合治疗、护理和管理。
4、患者及家属对所安排的检查、治疗、护理有疑问时,可以向医务人员询问,如拒绝治疗护理,应按规定签字。
5、患者在住院期间应按医嘱进食,对有特殊膳食要求的患者,护士做好膳食指导,取得患者及家属配合。未经医护人员同意,患者不可食用非医院提供的膳食。
6、家属须服从医护人员管理,按规定探视,配合医疗护理工作,做好患者的心理工作,协同促进患者康复。
7、患者及家属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转抄、复印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不得将病历带出院外。 8、重症医学科患者一律不允许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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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症医学科知情同意书制度
1、在重症医学科临床诊治过程中,因患者病情危重、体质特殊、需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费用过大和试验性临床医疗等情况,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责任,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重症医学科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有创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可能并发症等,也包括不执行此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所带来的后果。
3、紧急避险时,以维持患者生命安全为原则:
(1)危及患者生命的手术、操作,有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在签完字后才能进行,这时可通知家属,讲明情况后执行。
(2)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通知到家属及签字者,应征得上级医师及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为最大限度维护患者的生存权,对心肺复苏初期A、B、C,包括电除颤等紧急避险时,在紧急无时间先征求家属意见时,可先救命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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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接班制度
1、各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3、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4、门急诊危重患者收入院、病区间危重患者转科、麻醉科护送术后患者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至病房,并进行床头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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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症医学科患者转科(院)制度
1、患者需要转回原临床专科,患者病情及途中风险,取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转科(院)事宜。
2、根据转科医嘱,进行转移前患者各项护理准备,并通知接收科室的护士。
3、检查患者护理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完整。
4、检查患者的个人卫生:转出时患者面部、手足、会阴、皮肤清洁,无褥疮。
5、检查各管道应清洁通常,固定合理、牢固、引流袋清洁。注明插管/换管日期、时间、伤口敷料干燥清洁。
6、检查静脉穿刺部位,保持静脉输液通畅,所用药物标志清楚。 7、备妥病历记录、各种检查胶片、有关药品和患者的物品准备移交。 8、向接收科室护士介绍患者的情况:姓名、诊断、主要治疗、皮肤及各种管道情况。转科(院)继续治疗原发病时,由医生向家属交代。 9、根据患者病情危重程度,安排医师护士陪同。
10、转科(院)途中备好必要的抢救药品及用物。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保证各种管路通畅。
11、到达新科室(院)后,认真与该科室(院)的主管医生、护士进行床旁交接班,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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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症医学科抢救工作制度
1、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功能齐全、性能完好的抢救设备,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消毒、及时维护,保持备用状态。
2、抢救车物品定位、定量放置,每日清点登记,质管员每周核对清点,保证账物相符。
3、重症医学科人员熟练掌握抢救流程、抢救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抢救工作由科主任、主管医师、护士长负责制定抢救方案,组织安排人力、物力,及时组织抢救,并按医院有关要求上报。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护士应严密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经复述核实后方可执行,所有药品包装、安瓿必须在抢救结束经2人查对后方可丢弃。
7、详细作好抢救记录,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和抢救经过。
8、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以备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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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症医学科探视、陪伴制度
1、重症医学科为专医、专护.不留家属陪伴。
2、家属探视:每日15:00-15:30。遇特殊事件,如抢救患者、新入院患者等,探视时间另行安排。 3、传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保持安静。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准吸烟、饮酒。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每次探视时间均有护士引导家属更衣、换鞋,进入病区,原则上规定每日每床只能进入一名家属探视,其余家属以后轮候进入。 6、探视、陪伴人员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的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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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一次性医用消耗品管理制度
1、一次性医用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干燥,严格防止污染。物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距地面20cm,距墙面5cm,拆去外包装盒。
2、科室领取的一次性医用品后,应按用途专柜合理放置,妥善保管,使用前认真做好查对,凡包装破损、过期或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及时与采购部门、院感办联系,监测其消毒灭菌效果,不得私自退货、换货。
3、使用一次性医用品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顺保留用品,送相关部门检验,做好记录,监测结果未出来前,暂缓使用此生产批号产品,确保安全。
4、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品,医院统一回收,集中消毒、毁形,再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回收,做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处理,避免重复使用和流回市场。
5、在收集、暂存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品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及时清理工作场地,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回收人员应做好自身保护。
6、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发放数、使用数、回收数应基本一致,并做好签名。院感科定期抽查。
7、一次性医用品必须具有三证,采购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并做好质量验收。
8、感染管理科对一次性医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各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使用安全,废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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