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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计划

2022-04-17 来源:保捱科技网
202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计划

202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计划1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__县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的通知》(光政办[]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政府决定成立华桥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郑勇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曾宪辉、乡政府副乡长陈筱生、乡派出所所长吴春源分别担任副组长,乡安全生产办、经济发展办、农机公路站、国土资源所、建设站、派出所、华桥中学、华桥中心小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乡安办,由乡安办负责联系。各村(场)乡直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排查治理范围。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石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企业; 2、道路交通重点监控路段;

3、农机、水利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

4、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别、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预案制度、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志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9、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加大管理、监督和检查力度。

为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乡安全大检查。乡安全大检查共分4个检查组:

一是学校安全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曾宪辉同志任组长,责任人:何仙兰、李国平、黄政保,负责排查并整治全乡学校的安全隐患;

二是矿山及建筑建材组,由分管领导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郑勇同志任组长,责任人:林玉清、江荣华、林潮,负责排查并整治全乡境内的矿山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隐患;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组,由乡政府副乡长陈筱生任组长,责任人:黄九云、林玉清、陈希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是道路交通组,由乡公安派出所所长吴春源同志任组长,责任人:熊国龙、黄麟辉、陈祖林,负责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行为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计划2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消除和减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以安全检查制度为基础,建立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上路安全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将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况;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作业行为;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0、各类事故隐患;

11、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一)定期检查

1、如春季、夏季、冬季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前安全检查以防火、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有领导带队,安机科参加,相关部门配合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安机科提出的意见,对各类专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的生产和现场特点,进行本单位特色的专项检查。 (三)日常检查

1、所有岗位都要对本单位内、设备及人员等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违章作业和现象,都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或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直至整改结束。 四、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情况都必须认真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或上报,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机科。

3、检查需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做到“三定”,

并在整改完成后接受安机科的复检,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力或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安机科以专题会议或文件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罚意见。 五、经费和物资

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通知财务科拨付; 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由公司经理批复; 3、财务科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 六、机构和人员

1、隐患治理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为治理主体; 2、隐患所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 3、安机科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时限和要求

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时限在半个工作日内(自接到隐患报告始);

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

3、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

4、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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