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分值及试卷名称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科。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为30分,总分满分为590分。
2.试卷名称:201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
(二)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均实行闭卷考试,其中物理和化学采取分卷合场考试(两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合场组织考试)。体育与健康由平时体育课成绩、阳光体育运动成绩、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和体育统一测试构成,具体要求另行部署。
(三)考试时间
语文120分钟,数学、外语各100分钟,物理和化学合场考试共120分钟。
(四)题型及难度比例
选择性试题语文约占30%、数学约占30%、物理约占39%、化学约占30%、外语约占67%。外语听力测试总分为20分,测试时间为16分钟左右。
各科试题难度比例均为7∶2∶1。
(五)考试组织
学业考试在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范围
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理念和精神,参考我市本届学生各学科所选用的义务教育教科书(初中)。
三、初中毕业标准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合格标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成绩的40%,与平时成绩的60%合并计算,总分达到300分;其他学科的考查成绩均达到合格(含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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