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市政配套工程 施工图设计收费计算书 道路:
一、 设计收费依据: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交通运输工程设计。 二、 道路工程造价:元。 三、 设计收费:
①工程设计收费基价:道路工程造价×3.7% ②专业调整系数:1.0 ③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④附加调整系数:1.0
所以,道路设计收费为:①×②×③×④
= 道路工程造价×3.7%×1.0×1.0×1.0 =×3.7% =91018(元)。 排水:
一、 计收费依据: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二、 排水工程造价:元。 三、 设计收费:
①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排水工程造价×4.385% ②专业调整系数:1.0 ③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④附加调整系数:1.0
所以,排水设计收费为:①×②×③×④
= 排水工程造价×4.385%×1.0×1.0×1.0 =×4.385% =(元)。 给水
一、 计收费依据: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二、 给水工程造价:元。 三、 设计收费:
①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给水工程造价×4.327% ②专业调整系数:1.0 ③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④附加调整系数:1.0
⑤其他设计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①×②×③×④)×10% 所以,给水设计收费为:①×②×③×④+⑤=(①×②×③×④)×1.1 = (给水工程造价×4.327%×1.0×1.0×1.0)×1.1 =给水工程造价×4.76% =×4.76% =(元)。
******建设设计院 2007年*月*日
3 楼
税费4.4:建筑市政工程设计费 商海粟、潘麒麟 开发程序税费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全案运作详解”栏目,是搜狐焦点房地产网与商海粟、潘麒麟合作开办的介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专业栏目。栏目内容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法律程序与税费详解(2004年版)》一书作为基础,并结合作者的法律与专业分析,分为法律程序、相关税费、相关法规三个部分。栏目将陆续对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每一项法律程序(327项)和应缴税费(105项)进行详细解释,细致阐述在北京市进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全过程,供房地产开发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参考。
如需了解详情,请按照文章最后的联系方式进行订购,或点击《北京市房地产开发法律程序与税费详解(2004年版)》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
第四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税费4.4:建筑市政工程设计费
税费内容
1.建设项目的建筑市政工程范围,一般包括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等工程。
2.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时,应向工程设计单位支付建筑市政工程设计费。
3.建筑市政工程设计费用一般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的费用。
纳税(费)环节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费,由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根据与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费用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向受托设计单位支付。
收取标准
1.建筑市政工程按设计阶段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2.建筑市政工程按复杂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
3.建筑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邮政工艺工程0.8,建筑、市政、电信工程1.0,人防、园林绿化、广播电视工艺工程1.1。
4.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标准如下:
(1)计费额200万元,收费基价为9万元;
(2)计费额500万元,收费基价为20.9万元;
(3)计费额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8.8万元;
(4)计费额3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03.8万元;
(5)计费额5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3.9万元;
(6)计费额8000万元,收费基价为249.6万元;
(7)计费额1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4.8万元;
(8)计费额2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566.8万元;
(9)计费额4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054万元;
(10)计费额6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515.2万元;
(11)计费额80000万元,收费基价为1960.1万元;
(12)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为2393.4万元;
(13)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为4450.8万元;
(14)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为8276.7万元;
(15)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为11897.5万元;
(16)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为15391.4万元;
(17)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为18793.8万元;
(18)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为34948.9万元;
(19)计费额大于万元的,收费基价按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
相关规定
1.建筑市政工程,按照工程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各类工程:
(1)建筑与室外工程(Ⅰ级、Ⅱ级、Ⅲ级);
(2)住宅小区(组团)工程;
(3)住宅工程;
(4)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
(5)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
(6)室内装修工程;
(7)园林绿化工程(Ⅰ级、Ⅱ级、Ⅲ级);
(8)人防工程;
(9)市政公用工程(Ⅰ级、Ⅱ级、Ⅲ级);
(10)广播电视、邮政工程工艺部分;
(11)电信工程;
(12)建筑工程专业(建筑、结构、设备)。
2.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为:
(1)Ⅰ级建筑与室外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10%,初步设计阶段占30%,施工图阶段占60%;
(2)Ⅱ级建筑与室外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15%,初步设计阶段占30%,施工图阶段占55%;
(3)Ⅲ级建筑与室外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20%,初步设计阶段占30%,施工图阶段占50%;
(4)住宅小区(组团)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25%,初步设计阶段占30%,施工图阶段占45%;
(5)住宅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25%,施工图阶段占75%;
(6)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30%,初步设计阶段占20%,施工图阶段占50%;
(7)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占40%,施工图阶段占60%;
(8)室内装修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50%,施工图阶段占50%;
(9)Ⅰ级、Ⅱ级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30%,施工图阶段占70%;
(10)Ⅲ级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30%,初步设计阶段占20%,施工图阶段占50%;
(11)人防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占10%,初步设计阶段占40%,施工图阶段占50%;
(12)Ⅰ级、Ⅱ级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占40%,施工图阶段占60%;
(13)Ⅲ级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占50%,施工图阶段占50%;
(14)广播电视、邮政工程工艺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