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 860-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小型砌块砌筑砂浆(以下简称砂浆)的术语、原材料、技术要求、标记及等级、配合比设计与确定、砂浆的制备、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现场拌制的砌筑砂浆以及干拌砂浆。
2定义分类
2.1定义
2.1.1砌筑砂浆
由水泥、砂、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拌和制成,用于砌筑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砂浆。
2.1.2干拌砂浆
由水泥、钙质消石灰粉、砂、掺合料以及外加剂按一定比例干混合制成的混合物称为干拌砂浆。干拌砂浆在施工现场加水经机械拌和后即成为砌筑砂浆。
2.2标记及等级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用Mb标记,强度分为Mb5.0、Mb7.5、Mb10.0、
Mb15.0、Mb20.0、Mb25.0和Mb30.0等七个等级。
3原材料
3.1水泥
应根据砂浆强度等级选择水泥。一般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所有水泥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并应符合GB175、GB1344的规定。
3.2砂
应符合JGJ52的规定,宜采用中砂。
3.3消石灰
采用消石灰粉应为符合JC/T481规定的钙质消石灰粉。采用生石灰熟化的石灰膏时,要用孔径不大于3㎜*3㎜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少于7天。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采取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措施,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3.4掺合料
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的规定。采用其他的掺合料,在使用前需进行试验验证,能满足砂浆和砌体性能时方可使用。
3.5外加剂
外加剂包括减水剂、早强剂、促凝剂、缓凝剂、防冻剂、颜料等。外加剂的应用应符合GBJ119以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水
砂浆拌和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抗压强度 划分为Mb5.0、Mb7.5、Mb10.0、Mb15.0、Mb20.0、Mb25.0和Mb30.0等七个等级,其抗压强度指标相应于M5.0、M7.5、M10.0、M15.0、M20.0、M25.0和M30.0等级的一般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指标。
4.2密度:水泥砂浆不应小于1900㎏/m3,水泥混合砂浆不应小于1800㎏/ m3。
4.3稠度:50~80㎜。
4.4分层度:10~30㎜。
4.5抗冻性: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砌筑砂浆,经冻融试验,质量损失不应小于5%,强度损失不应大于25%。
5配合比设计与确定
5.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与确定应参照JGJ/T98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5.2各强度等级的砂浆强度标准差(σ)按表1选用。
表1 砌筑砂浆强度σ标准差选用值 MPa
施工水平 砂浆强度等级
Mb5.0 Mb7.5 Mb10.0 Mb15.0 Mb20.0 Mb25.0 Mb30.0
优良 1.00 1.50 2.00 3.00 4.00 5.00 6.00
一般 1.25 1.88 2.50 3.75 5.00 6.25 7.50
较差 1.50 2.25 3.00 4.50 6.00 7.5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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