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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疫情补贴政策

2020-10-11 来源:保捱科技网

企业疫情补贴政策如下:
1、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2、 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3、 将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疫情期间,企业相关的补贴政策有: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3、一次性扩岗补助;
4、降低保险费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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