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加名字是不需要缴税的。双方需要加名字的,带着结婚证、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去房管局填写表格办理手续。仅需要缴纳工本费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夫妻怎么加名字
若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现在又想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只需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和房产证在办公厅填写共有房产申请表,随后即可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婚前加名是指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如果双方都不办理结婚手续,想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就需要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即通过转让或赠与二手房,在这种情况下,应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产证去名字要交税吗
不交。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的,夫妻双方本人凭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就可以办理。如果是去名字的,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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