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经营范围主要有:
1.房地产中介及代理;
2.厂房租赁与销售代理;
3.写字楼租赁与销售代理;
4.商铺租赁与销售代理;
5.地皮租赁与转让代理;
6.商品房或私宅租赁与销售代理;
7.二手房租赁与销售代理;
8.房地产销售策划服务;
9.物业管理咨询服务与信息交流;
10.按客户所需订建厂房。
1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活动;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活动;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活动;房地产咨询活动;房屋置业担保;其他房地产中介代理。
1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活动;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活动;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活动;房地产咨询活动;房屋置业担保;其他房地产中介代理。
13.家政;
14.装饰装潢;
16.代办贷款;
17.广告位承包、小型传媒;
18.地产宣传促销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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