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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的程序办理

2022-05-05 来源:保捱科技网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企业兼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3.资产评估等等。4.确定产权底价。被兼并企业应当以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合理确定出售底价。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6.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手续和法律手续。被兼并方企业产权转让的收入,归该企业的产权所有者。如果被兼并方企业是全民所有制,其净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解缴国库。如果被兼并企业属于集体所有制,其净收入按照产权归属分别归不同的所有者。7.权利义务的承担和职工的安置。

一、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有什么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1、在合并过程中,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过程中,被收购企业仍在法人实体,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

2、合并后,合并企业成为合并企业的新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和债务的共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二、并购和收购是一个意思吗?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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