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政策是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支持上海市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上海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所以混动新能源车依然能够免费获得车牌指标。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号牌申领需具备如下条件:
1、本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5、名下无上海牌新能源车;
6、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
7、有固定充电桩。
法律依据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新能源汽车完成注册登记后,汽车生产厂商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等有关材料,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向市科委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补助,由汽车生产厂商凭回收凭证及有关证明,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第十二条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在确认本市机动车额度审查部门同意消费者使用专用牌照额度信息且完成注册登记后,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核发专段号码号牌。第四条 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根据本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有关信息和本市确定的补助标准,本市再给予财政补助。由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按照扣除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消费者,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本市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助。补助资金必须用于协调落实在本单位建设充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及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使用条件、环境等,对汽车生产厂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本市给予1000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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