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为了举办“海悦城183;嘉园户型发布会及海悦会启动”的活动需要,特租赁甲方场所举办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一楼大会堂、二楼中型会议室给乙方举办活动,活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场布置时间为____月____日。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需预先支付20元作为装台押金。
三、场租:
1、一楼大会堂场租金为一场5000元(不包括空调费用,空调费按实际开放时间计算每小时500元。)
2、二楼中型会议室场租为一场1200元(含空调费)。以上费用均含税费。
3、会场布置设置ED背景墙的另加20元。
4、本协议场租均为会议场租,如果活动现场出现文艺表演形式,则以演出场租计算,大会堂演出场租为120元,二楼中型会议室演出场租3000元。
四、场租费在活动举办前一次性付清,如产生空调电费,待活动结束后,甲方开具发票后再付款。
五、甲方提供水、电、消防及安全措施,并保证设施能正常使用(保证电量在40以上),乙方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并不得损坏甲方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乙方必须负责对前来参加活动者的安全管理,告知参加活动者进入甲方场地后,要保持场地清洁、不乱扔垃圾、乱吐口香糖、不得破坏公物,否则由此引发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证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八、乙方在甲方场所内只能依法宣传和介绍与其展览有关的事项,严禁在甲方场所内宣传和发表违法或违禁的言论;严禁进行淫秽、色情的表演。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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