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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2024-06-14 来源:保捱科技网


第一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第一节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在施工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建立环境管理计划组织机构,设环境管理部门,全职环境专员。进场后,制定合理的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立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建立各种环境保护制度,对我单位公路施工活动范围内环境予以认真保护。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环境保护的实施

2.1严格执行环境管理计划上列出的措施;

2.2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反省活动;

2.3加强施工监理公司和业主的环境监督顾问之间的合作;

2.4遵循相关的环境法律要求;

2.5在合同和其他的招标条件范围内进行工作;

2.6安排1-2个全职环境专员,与业主的环境监理咨询公司共同工作以便执行缓解措施,现场检查和任何业主和/或业主的环境监理咨询公司指示的纠正措施;

2.7为业主的环境监理咨询公司提供和更新有可能产生贡献的工作活动或者有可能继续产生不利环境影响;

2.8要是出现违约行为/脱节现象,开展调查工作和提交关于缓解措施的建议,并且实施补救措施来减少环境影响;

2.9在接受到业主/业主的环境监理咨询公司的指示时,停止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活动。如果必要的话,提议并开展改正行动,同时采用另外的施工方法,以使得环境影响最小化;

2.10承担责任并严格遵守环境管理计划和项目部发补充协议的指示。

第二节 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措施

1.空气质量保护措施

1.1沥青拌和场要安装废气控制装置,沥青溶化操作是密封的;

1.2进场道路在靠近村庄和其他敏感点需要铺设碎石路面,以此来减少大气尘埃的产生。

1.3施工队按合同要求提供洒水车喷洒无路面道路、存储堆和其他一些可能产出粉尘的区域,至少一天两次(上午和下午)。环境敏感点,比如村庄和学校,附近的洒水频率,可能根据所需进行增加。

1.4对卡车运输的材料,例如矿粉、粗集料、细集料、沥青等,做好覆盖措施。

2.噪声和振动缓解措施

2.1施工材料将通过现有道路运到施工现场。仔细的运输计划设计应对行人和学生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化,以及对现有道路上的交通的影响。运输车辆应该被要求减慢速度并且在路过乡和学校的时候禁止回转。

2.2居民区的施工活动只允许安排在白天,且禁止噪声设备在夜间作业。白天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应该要围墙隔开。

2.3施工设备尽可能的保持其最佳运转状态和最低噪声水平。由于运输线路是仍有待决定,项目部提供运输线路,并预先安排负责的缓解的环境人员。项目业主将在地方环保局领导监督下执行。

2.4必须工作在具有高度发出噪音的机器上的工人例如拌和等等,其耳朵必需提供噪声控制和工人保护。

2.5配备检测装置,以监察环境敏感点的噪声水平。

3.水土保持措施

3.1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提高土壤吸水能力和坡面抗冲能力,并尽可能抬高侵蚀基准面。

3.2施工中保证原有沟渠的正常排水,对于某些地段需要进行改沟施工的,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改沟施工。

3.3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4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互协调,争取他们的积极支持公路建设。最大限度的得到他们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5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措施保持水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合同段以及相临合同段的水土保持工作。

3.6生态和生态多样性保护措施

3.7临时占地保护

应保护表土,将其与下面的土分开,以便再用于土地恢复;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场地平整,用表土覆盖供植物生长;原土地使用将被恢复。

对于新的施工便道,设计应考虑使填挖最小化。在靠近便道区域节约用水,控制水土流失。项目完成后,便道能移交给当地政府,若需要的话,用作农村道路或林道。若地方政府不打算利用施工便道,我方将负责恢复土地,包括必要的景观。

4.野生生物的保护

施工营地不建立在林地和植物中,并且土壤应受到保护。为高速公路,通路和其他的施工现场划定严格控制线。不允许施工活动在这些地区外进行,同时我方的工人和车辆也不进入林区。

野生动物预期将会通过拟定道路工程的桥下或隧道之上,通常需要数年才能适应人工建筑物。因此在施工期间有必要保护隧出口和桥梁附近的自然植被。当施工完成后,需要种植一些类似的植被植物在以使得人类活动痕迹最小化。荒地和灌木将被用来恢复自然视觉景观。高架桥的桥墩需用攀爬植物绿化。

5.鱼类保护

所有施工营地将建立化粪池。来自施工营地的废水不直接排放到大自然。所有的固体废物将由卡车运至附近的垃圾堆或在指定地点掩埋。

原材料堆集处位于远离水体和地方径流,冲刷的影响将减至最低。燃料储存和设备养护场地设有防湿,并建立在混凝土地坪场地上。

6.景观和视觉保护

6.1在环境高度敏感的风景区,施工尽可能安排在低游客季节。施工车辆可能的话将在夜间运营,且在运送大宗材料时,保持干净和采取覆盖措施。

6.2来自施工工人的固体废物将在指定的区及时收集和处理,严格禁止随意处置固体废物。

6.3拌合站不得靠近河流。材料堆放处将隐蔽地设在游客视线以外。如果可能的话,避免占用绿化地带。

7.废弃物管理措施

7.1可回收材料,如临建废料、工程其他等需要收集起来,并在现场与其它废弃物分开。收集的可回收材料可以在其他的工程中重新利用或者卖给废弃物收购者循环利用。

7.2有害废弃物(或化学废弃物)适当的保存,处理和出售应满足当地立法机关的要求。有害废弃物的堆放点将在指定的地点保存并且在此处设置警告标志。

7.3保持好的辅助工作。办公室和食堂的生活废水需要由有资质的废物收集单位收集。拟定的服务区需要有指定的废物收集区域,并且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清理。

8.文化保护

8.1当在施工现场发现一个潜在的文物遗址时,现场的所有施工活动需要立即停止。

8.2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偶然的发现免受与施工相关或其它活动的损害。

8.3立即通知当地文物管理当局。

8.4专业考古小组确定是否保护现场,且批复前不得施工。

9.特殊施工现场影响的缓解

9.1进场道路

施工之前,所有运输司机都接受安全培训。重型载货车通过沿路的村庄和其他的一些敏感区域时需要限速。如有必要,在重型载货车通过的学校、医院和拥挤的镇中心附近设立减速带。

在干燥和刮风天气里,对沿路的乡,村庄,学校和医院间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损毁的道路在施工完成后要及时修复。对使用过的道路,在施工结束时保持它们先前的状态。

9.2施工营地

可能的话,工人租住附近的房子。如果不行的化,将设在村庄,学校和医院的贫瘠土地上。所有的现场选择计划都需要由交通部门在技术和环境层面上进行审查,并应取得当地政府同意。

施工营地和搅拌站通常远离当地给水和排水系统,当施工结束时,拆除并恢复原状。所有的施工营地居民区、办公室、食堂和澡堂明显的区分开。所有的给水、排水、废水处

理和废物处理需要遵守规范要求。

第三节 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1.水土保持目标

确保道路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道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江河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

2.建立施工组织及相关制度

作好水土保持工作,是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项目指挥部将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以项目指挥长任组长的水土保持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和环保专业人员,实行由项目指挥部负责领导、部室分工管理、安全环保部监督指导、各工区和作业队实施的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信阳市、建设单位的规定和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管理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标准,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由项目指挥长负责对项目指挥部的领导层、管理层负责人,进行水土保护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次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学习。

分工程区段、工点、生活区制定控制水土保持的具体的执行标准、要求和计划。项目指挥部将水土保持工作业绩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3.材料保管及机械使用

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应严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和维修时产生的含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应对含油污水进行隔油处理后再行排放。

4.大临工程水土保持

大临工程中的施工便道设计和施工,力求做到少占良田耕地,绕避不良地质地段,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与地方道路或乡村的机耕道相结合,并做好土石方调配,减少弃土、取土,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生的弃土,有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保证施工运输正常运营,保持水土。

在施工过程中,还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其水土流失的程度。在少雨季节专人负责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杜绝尘土飞扬,污染周围空气。

5.小临工程水土保持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的修建,料具、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做到分布合理,整洁有序,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多占土地,破坏其水土保持功能。

施工场地范围内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

刷。

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在工程交验后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尽可能进行造地复耕,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6.水资源保护措施

施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过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排放。

食堂废水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定期处理油污,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产生的经过处理的废水严禁排入农田。

现场厕所采用封闭式,并经常冲洗。化粪池经常清理。

废弃垃圾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洗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四节 文物保护措施

(1)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当地政府对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文物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的事情发生。

(2)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3)主要措施如下: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各作业队和每个工班及文物保护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包保责任状,实行奖罚制度。

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积极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深入群众做好施工调查,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物考古、勘探、发掘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文物的破坏或造成文物的流失等。

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施工时如发现文物古迹等有研究价值的物品,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移动和收藏,防止文物流失,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土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取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承包人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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