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电气、机械设备操作牌的日常使用及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电气操作的安全管理 2.0目的
规范使用操作牌,保障设备运转和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0职责
3.1 安全科负责操作牌的制作、发放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3.2 电气、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及电工班负责操作牌的保管与使用。 4.0内容
4.1 设备操作牌的制作
4.1.1新增或改造的设备需要制作设备操作牌的,由该设备所在车间主任向安全科提交设备操作牌清单,安全科根据清单目录进行制作。
4.1.2新增或更改设备的操作牌,在正式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管理人员领取后试车使用,试车完毕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将设备操作牌转交操作人员。 4.1.3如发现设备操作牌损坏、遗失、遗漏,由所在车间主任提供需更换的设备操作牌清单,提交给安全科。
4.1.4在新设备操作牌未做好之前,需要使用、操作该设备时,可使用由安全科发放的临时设备操作牌,不能无牌操作设备(除事故状态或紧急情况外)。 4.2电气、机械设备操作手续
4.2.1操作牌是有权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无权操作任何电气、机械设备,一台设备多人交替工作时也必须首先交接好操作牌。 4.2.2一台设备只准许有一个操作牌,多点操作设备的操作牌由主操作点保管。
设备检修前,检修工人必须收取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牌才能检修。任何设备的检修或临时处理故障,都必须拿到操作牌后方可进行。操作牌交出后,任何岗位操作工人都无权再进行设备操作。在检修中或检修结束需要开动设备或试运行时,操作工人必须按检修负责人的指挥或收回操作牌后再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确认。
4.2.3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主动积极将操作牌还给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得到操作牌后,必须先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具备操作条件和人员撤离后方可操作。
4.2.4操作牌要挂在操作岗位的明显位置,当操作工人离开操作岗位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将操作牌带在身上。
4.2.5一台设备如有单机或部分维修处理故障时,操作人员将操作牌交出后也无权操作其它部分设备,以免操作时其他设备动作伤害检修人员。 4.3停送电手续
4.3.1检修设备前,岗位人员与检修人员一起到现场,共同确认检修部位,并了解周边环境。
4.3.2岗位人员与检修人员一起到控制柜共同确认需检修设备的电源开关,岗位人员进行停电操作,检修人员监护。
4.3.3停电操作完后,岗位人员交出设备操作牌,检修人员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触动”的警示牌。
4.3.4检修完毕,岗位人员与检修人员一起到检修现场确认后,岗位人员领回设备操作牌,并与检修人员一起到控制柜,岗位人员送电,检修人员监护,送电后取下“有人工作,禁止触动”的警示牌。
4.3.5凡需岗位停送现场检修箱电源,维护电工必须进行先验电、在确认无短路、接地现象后岗位人员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4.3.6同单位多工种检修同一设备时,由检修主导工种指派专人办理设备操作牌交换手续,多台设备同时检修时应由车间主任主持交换设备操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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