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得到保证,特制定以下措施,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定期与不定期向学幼儿进行宣传、教育:
一、不玩火、不玩鞭炮,不随身带小刀、火柴等危险的玩具进校。
二、不做危险的游戏:如在室内追逐跑等。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争先恐后、不拥挤。
四、旅游活动须在家长或教师带领下进行。
五、禁止在楼梯、扶手上攀爬、推拉、滑行。
六、教育幼儿活动时不离开教师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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