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经营店安全责任书
甲方:X镇人民政府
乙方(经营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我镇超市、商场、药店、诊所、卫生院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杜绝违规使用液化气、杜绝过期不合格食品销售,严防食物中毒现象发生,确保消防设施齐全,保障我乡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用药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年度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胡家庙镇辖区内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学校及机关食堂。
二、责任内容
1、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学校及机关食堂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各超市禁止经营、销售无卫生许可、假冒伪劣、过期的食用产品。
3、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禁止使用国家禁令的食物添加剂、地沟油等有害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烹饪作料。
4、各药店、诊所、卫生院禁止使用有问题的药品,过期药品。
5、做到从正规渠道进货,各饭馆、熟食店、超市、学校及机关食堂要坚守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为商之道,严禁购买、使用腐坏、过期食物、作料。
6、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要经常性地对餐具进行杀菌消毒,保持食品清洁卫生,改进人民群众进餐环境。
7、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从业人员一定要有健康证等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并随时抓好个人卫生。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布置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9、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对隐瞒、拖延不报者,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镇人民政府(签章) 乙方(店名) :
责任人: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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