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拓宽党员群众参政议事渠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激发党员参政议政主体意识的有效载体,是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不断强化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是强化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需要。如何更好的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最重要的内容。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为村“两委”之间搭建起经常性沟通的平台,对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保障农牧民党员主体地位的需要。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主体,党员的主体地位要通过党内生活和工作实践来得以体现。“四议两公开”制度,给党员参与党内生活和工作实践提供了平台,创造了空间,让农民党员成为动议、议事及监督的主体,通过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对唤起党员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激发活力,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四议两公开”制度将基层党的建设与村级事务管理在方式和途径上相统一,有效强化村党组织核心地位,协调两委关系,尊重群众意见,增强村级事务的透明度,促进“三务”公开,不断推进村各项工作向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发展。
四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决定的事情一般都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都是群众最关心最需要去办的事。通过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促使村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频繁接触,将过去的村民上访转变成现在村干部经常下访,增强村干部深入党员群众征求意见的意识,监督村干部依法合理使用手中权力,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使村里的重大决策始终处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他们的满意程度将决定村干部动议的事项能否实现。
五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领导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来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提高村务决策的运行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一)支部提议。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总)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提议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提议原则。村党(总)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实事求是原则。村党(总)支部要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社情民意、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意,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二)“两委”商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总)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总)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二是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会前准备,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尽量广泛搜集民声民意。二是会议审议,形成意见。本着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原则,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对涉及少数片区和村民局部利益的事项,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单或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村务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要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被否决的议案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议。如确需组织实施,可对议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三是分片包户,宣传解释。审议通过后,要划分党员分片包户责任区,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三个环节”: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村工作组成员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有“村村通”广播的,要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各村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并将其作为今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抓落实,乡党委将下派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全过程参与“四议两公开”工作。乡党委还将“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报告范围,每半年进行述职。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各村党总(支)部要在《木垒县村(社区)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手册 》中详实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实施过程。要严把村民代表素质关,切实把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代表村民利益诉求的人选为村民代表,为“四议两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各村党总(支)部要充分发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整合村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作用,成立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组织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结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狠抓干部培训,提升村干部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水平,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成为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年底对“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在村干部年度考核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率作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确保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对不能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议事的,乡党委将对村党总(支)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恶劣影响,要对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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