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华,女,共青团员,1988年11月出生,__市八中学生。全省第五届精神文明“十佳人物”。
她7岁便包揽了洗衣、做饭等全部家务;11岁便利用节假日贩卖小金鱼,补贴家用,供自己上学;近年来,年迈的养父下肢瘫痪,卧病在床。但她没有被苦难和挫折吓倒,而是迎难而上。她用稚嫩的肩膀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报答养父的恩情;她勤奋好学,担任班干部认真负责,希望用知识和双手报效祖国、报答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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