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钦州港三墩作业区以南约4.5KM海域施工区域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船舶及相关设备
1.1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交通艇一艘,具体如下:
二、船舶的用途及工作条件
2.1自然环境:在调遣状态级风以下,在作业状态级风以下,作业航区(外海),调遣区。
2.2本船舶应仅限 在钦州港三墩作业以南约4.5KM海域施工区域施工,如甲方确认与需要将船舶使用与本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甲方不得将船舶转给他人使用。
2.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船舶的使用均不得超出其设计的使用与能力范围和违反相关的操作规则。
2.4乙方必须全天24小时都能保证作业,随时接受甲方的派遣,
保持电话畅通。
2.5乙方每天工作必需由当班次组长签字,方生效。
三、租金及结算支付方式
每月租金为人大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每月租金自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后一星期内结清。
四、其他
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一致时,可申请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4.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使用结束并付清费用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家庭住址:
558号世纪东方3102室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