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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承担责任吗

2024-07-13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主观:

分公司 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 营业执照 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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