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矿山企业的环保管理重点在于执行好已有的矿山环保法律法规,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矿山应允许其正常生产,勿一刀切关闭矿山。切实降低铁矿山的开发税费成本,优化铁矿资源配置和开发布局,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矿资源的风险勘查。
法律依据:《石料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 第三条 石料河砂系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