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会计怎么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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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0:41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来设置科目和处理账务。民办培训学校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执行该会计制度。其会计目标旨在满足捐赠者、投资者、服务对象、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条件允许的学校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条件的学校须在相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学校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上岗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民办培训学校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权利与责任是否发生来确认收入与费用归属期。当期实现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计入当期;非当期收入与费用,即使款项已收付,亦不予计入。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人民币作为核算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实施会计监督。账簿设置包括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学校应遵循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相关规定。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遵循国家法定统一编号,便于会计电算化操作。编制会计凭证时,可选择仅写科目名称或名称与编号同时书写,但禁止仅使用编号。各校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选取相关科目,设置账簿进行总分类和明细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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