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6:49
属于父母的遗产,由他们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们的子女。由于他们的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且未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任何继承的权利。由于外孙女的户口挂靠在外祖父母的户口中,那她虽然没有继承外祖父母遗产的权利,但如果房子动迁,因动迁形成的补偿是有计算她的份额在内的(因为动迁赔偿是相对房主户口内挂靠所人在内的),如果补偿是以实物(房子)补偿的,那她将拥有补偿房子的永久居住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6:55
若父母生前没有立过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也就是说:父母的父母已经过世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证明他们先于父母身故),若父母过世时年过85岁,不需要提供(上海政策);父亲死亡证明;然后就是子女(一儿两女)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到所辖地公证处,公正遗产分配,做笔录。
遗产分割标的与次标的中的户口无关(但遗产分配完后,如有需要,需要他们配合迁户口);孙子外孙都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6:50
三个子女平分啊,孙子还轮不到他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6:54
房产继承,要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这房子,如果没有,那么就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遗产!现在两口都走了,不存在配偶继承,如果老人双方父母也不在了,就是这三位子女(一儿两女)。来平均分配继承这房子!孙子辈不在第一继承序列,需要第一序列继承人全部放弃,孙子才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