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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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3:08
第一,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
第二,驻扎在西藏、新疆、偏远地区或者是特殊岗位的军属,可以安排随军。第三,驻北京城区的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第四,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另外,如果军嫂本身就是公职人员的话,也是可以跟随军人进行随调的。随调是指部队出面为军嫂在军人当兵的地方申请工作职位,把工作关系调过来。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异地的生活状况,而且军嫂还可以继续在相关的工作岗位上工作。目前,有几种情况随军的比较多。第一种是军嫂随军前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效益一般,发放工资困难的,随军后能享受到部队家属的相关福利。第二种是住在农村的,随军后可以转为城市户口,孩子上学也可以享受相关的政策。如果达到随军条件的,随军比较好,两地分居,总不是个长久的办法,毕竟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在1963年就建立,在1991年又在政策上进一步完善。这是国家由于军事职业的特殊性,给予军人的一项特殊政策,这样更有利于部队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