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司法局部门职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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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23

泰安市司法局承担着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该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措施,制定并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该局致力于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关规划,指导全市对外法制宣传,提升公民法制意识。

在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领域,泰安市司法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工作,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该局还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外地律师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该局还负责公证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管理和指导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业务质量,审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制定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泰安市司法局负责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在司法鉴定工作方面,该局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并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的初审和上报。此外,局还负责仲裁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

在协会、学会管理方面,该局负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协会和学会,管理和指导全市的法学理论研究,制定全市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干警培训规划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最后,泰安市司法局协调和指导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受理群众寻求法律服务事宜,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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