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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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3:42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合同之后十五日之内去办理档案。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