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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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2:51
意外事件,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它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时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全是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引起的偶然事件,发生概率极低。
网友咨询:
意外事件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吗?
律师解答: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进行本身不具有危害性的社会活动时,因意外因素造成他人的权益损害的,如行为人无过错,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任何因果关系,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有过错,或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意外事件一般需要一下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3、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
4、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情形可适用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是在过错责任以外独立发展出来的衡平机制,能够填补侵权规则责任体系的漏洞。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