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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的认定,单位非吸案哪些人不批捕追责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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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的认定,单位非吸案哪些人不批捕追责哪些人”。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认定标准及追责对象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认定问题涉及法律知识,以下将分四个方面进行解答:

一、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

单位犯罪需满足以下五点:管理层集体决策、以单位名义开展业务、收益归单位所有、设立目的非犯罪、业务非犯罪为主。

二、非吸公司的人员结构。

非吸公司分为P2P公司和线下理财类公司,P2P公司人员结构包括老板、分管副总、总监、主管和普通员工;线下理财公司人员结构包括老板、大区总、负责人、销售总监、销售主管和业务员。

三、司法实践中单位涉非吸,哪些人会被刑事追责?

在非吸类公司中,P2P公司的老板、分管副总、总监等会被追责;线下理财公司老板、大区总、负责人、销售总监、销售主管等会被追责。

四、单位犯罪中,是否区分主从犯?

单位犯罪中应区分主从犯,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辩护律师应努力争取从犯认定,而非全盘接受检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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