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技术人员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_____名工程师组成的________技术服务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赴________(甲方国名)的________市(或某工地);
2.在_____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________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_____甲方的_____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法律约束
乙方人员在_____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
(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_____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__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款(1)项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
(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旅费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________和_____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汇兑
1.第三条1款(1)项中所提及的技术服务费的________%应以_____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_____的乙方技术服务组,其余_____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汇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_____银行转汇________(乙方所在城市)________银行营业部_____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_____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乙方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眼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__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第七条 休假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________、________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1.乙方人员每年享受30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11个月,第12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__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__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 移民费用
甲方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承担本条1、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事假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他原因,可请紧急事假10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3.
(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碍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3个月的技术服务费;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条 工伤、事故及人员更换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________(乙方国名)到_____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回国的乙方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应根据_____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________仲裁机关解决。
第十二条 期限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_年,此为第一阶段。
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_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成 都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开发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成都技术转移中心 住 所 地: 成都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真:
根据XX年X月XX日在成都召开的“研究线隧道监测初步方案” 的会议精神,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线隧道安全监控工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及后期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开发一套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该监测系统具有:1)全天候的在线自动监测,自动分析和监测隧道内的裂纹和剥落物,足不出户即可观察隧道内监测段的情况;2)信息数字化传输,系统现场采用3G/2G无线网络传输方式(取决于现场所提供的条件),将远端图像、报警信息高效率地传输到中心控制室;3)具有可视化图像监测手段,便于快速方便地了解现场,采样间隔可从秒到小时任意设定,中心控制室人员可以根据异常点的具体位臵打开摄像机获得更直观的异常点信息; 4)分散式监测集中式管理,绝大部分分析、计算在前端进行; 5)系统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经济且安装方便,不需在隧道内安装高大支架,采用完全非接触监测,不会对隧道造成损害。
2.技术内容:开发全天候实时监测和网络信息化传送实时观测数据的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内容包括: 1)前端监测设备和现场信息集控器。以高精度智能摄像机为核心,激光定位器通过现场总线受控于高精度智能摄像机,摄像机采集到数据后通过现场数据传输网络传送到现场集控器中;现场集控器完成隧道内总体威胁性分析和通讯管理任务,将最终的运算结果通过3G/2G无线传输网络发送到远隔千里的中心控制室中集中显示和管理。2)中心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网络接入系统、数据存储服务、监控和报警控制终端。中心控制室由公网接入线路进入,在安装必要的交换机和防火墙设备后,信息一方面进入数据存储服务器进行保存,另一方面将报警或预警信息在监控和报警控制终端上集中显示。3)如果系统有必要和GIS系统连接,可以在电子地图上实时标识报警和预警的位臵,以便于指挥中心人员及时快速地作出应急策略。3)所开发的监测系统具有养护维修量小和现场安装简单的特点,并且不会对隧道造成损害。安装效果图见附图。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由安装在隧道两侧的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完成隧道内的数字化影像采集、处理和传输。其中拱顶的裂纹、剥落和坍塌情况信息直接由这些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分析完成,对于拱顶的形变和沉降分析由分布在隧道内部的高精度红外激光发射器和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共同完成。高精度智能摄像机采用高达500万像素级别的工业照相机完成设计,分辨率高,热稳定性好,在摄像机中,安装高达800MHz主频的32bit高性能电脑芯片,芯片中固化有专业数字图像处理算法,可以有效地处理这些图像信息。同时,也可以将这些图像信息编码为低速率的JPEG或H.2数据流,以便于图像信息在网络中传输。通过对比各时间段成像的差异快速确定隧道内有无异常情况及其位臵。红外激光发生器使用人眼不可见激光射到隧道内壁中,通过摄像机完成对激光的定位和跟踪,通过特殊公式计算出拱顶的微小形变,同时完成数据信息的转换。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一周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阶段性计划内容;
2. 项目开始之日、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 3. 具体进度。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总体计划于 年 X 月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
2. 阶段性时间分配,第1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及导线现场安装;第2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现场调试阶段,依据试验结果修正监测系统及再试验阶段;第3阶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系统调试阶段;第4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报告和鉴定;后期提供技术服务。
3. 达到的计划目标: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①现有结构设计资料;②有关背景技术资料;③目前结构的基本状况。
2.提供时间和方式: X年X月X日在成都,当事人当面交付。
3.其他协作事项: 配合、协调工务段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退回当事人一方。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XX万元(大写:万圆整)。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分期支付:依据工作进展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X万元;隧道监测系统完成之日支付¥X 万元;后期技术服务结束时支付¥X万元,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汇款。
3. 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出具委托函,委托工务段代付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包干制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不涉及和损害甲方技术权益、经济利益和商业秘密。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
损失: 双方约定,按约定优先原则来承担。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定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30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当面交付8个断面的智能化铁路隧道监控系统及必需的监控单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软件;根据现场情况,具体断面位臵由遂宁工务段提供。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按合同在指定现场安装。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应用评审。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臵的用于监测的设备、器材、资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铁路局相关意见移交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 按甲方要求执行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委托遂宁工务段代支付所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张建经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按照约定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 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 保证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 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当事人约定的成都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对于双方在本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国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互联网管理办法》,签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 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 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 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 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6. 及时向乙方提供维护与更新互联网站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资料;
7. 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8.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 按合同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3.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 在验收期内,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5. 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
6. 乙方有权在甲方网站署名。
7. 在甲方网站服务器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后采取及时、准确、适当的措施进行维护和补救。
8. 在甲方提出维护/更新网页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
9、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与更新的网页副本,网页副本以数字形式保存到由甲方指定的电脑。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1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二、违约责任
1. 甲方如违反国家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负责(乙方因服务器升级或备份的情况除外)。
三、免责条件
1. 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国家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验收标准
1.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2.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 网络程序正常运行。验收期为5天时间
五、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六、项目服务体系
注:
1、选择按网站套餐制作网站的,请在服务内容一栏填写所选择的是何种套餐。
2、网站验收合格后,网站有20天的调试期,甲方可根据网站的使用情况向乙方提出对网站的修改要求。调试期过后,乙方继续对甲方提出的局部网页修改、功能完善、更换图片提供免费服务。
七、合同附则
1、合同终止:
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一方付款;
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2、在甲方每年交纳维护费的情况下,本合同保持其延续性和有效性。
3、甲乙双方经办人员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甲乙双方都承认合同的延续性、有效性。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必须向对方赔偿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5、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合同签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6、双方涉及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不在此列。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开户名: 单位地址:
开户行: 邮编:
帐号: 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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