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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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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抵押权

2009115日,甲公司从银行贷款30万元人民币,约定2010415日还本付息。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提出以其位于东阳区的一办事机构的房屋设定抵押,作为按期偿还贷款的担保。20098月,位于东阳区的甲公司的办事机构因业务需要,紧临原办事机构的房屋,又增建了三间平房,作为仓库。2010415日,甲公司没有偿还30万元贷款,银行几次催告,甲公司仍以无力偿还为由不予偿还。

【问题】:

(1)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可否以口头的方式签订?为什么?

(2)甲公司与银行之间订立的该房屋抵押权,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为什么?

(3)甲公司以其办事机构的房屋设定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要一并设定抵押?为什么?

(4)甲公司紧临原办事机构新建的三间平房是否属于抵押的财产?为什么?

(5)在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其债权?

(6) 设甲公司与银行的抵押合同中记载的抵押房屋为8间,而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抵押房屋为10间,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应以哪一个记载为准?

(7)设甲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后被有关机关确认为违章建筑,银行能否对该建筑行使抵押权?

(8)设甲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是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银行能否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9)设甲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原有一附属的车库,该车库属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所有,那么银行能否对该车库行使抵押权?

【参】:法律 教育

(1)不能。因为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必须登记。因为在不动产上设定抵押,经登记始发生效力。

(3)一并设定抵押。因为以房屋办理抵押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4)不属于。房屋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

(5)银行可以通过与甲公司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应以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7)银行不能对该建筑行使抵押权,因为该抵押无效。

(8)银行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9)银行不能对车库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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