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课上
题库一、单项 1B 2C 3B 4B 5D 6D 7B 8C 9B 10A
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
B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
C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的保护
D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
2、中方向日方转让生产某种锄草机的专利技术使用权,并允许日方在日本境内享有该专利产品的独占生产销售权。这意味着,在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内
A中方不得在中国使用该技术
B中方不得允许第三人在中国使用该技术
C中方不得在日本使用和允许第三人在日本使用该技术
D中方得允许第三人在日本使用该技术
3、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协议首次规定了以下哪项内容?
A作者的精神权利
B.作者的出租权
C音像、视听产品制作人的权利
D与版权相关的其他权利
4、根据排他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可以使用许可技术的有
A被许可方和第三方
B被许可方和许可方
C只有被许可方
D许可方和第三方
5、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
A最惠国待遇 B优惠待遇
C差别待遇 D国民待遇
6、依独占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该项合同技术,除受方使用之外
A供方和任何第三方也可使用
B供方可以使用,但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
C供方不得使用,但任何第三方可以使用
D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使用
7、美国人甲于1998年7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99年3月20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试问甲在中国对该项技术拥用独占权的期限终止于
A 2004年3月19日 B 2008年6月30日
C2019年3月19日 D2018年6月30日
8、在国际许可合同项下,供方向受方转让的是技术的
A所有权 B占有权
C使用权 D收益权
9、根据排他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可以使用许可技术的有
A被许可方和第三方
B被许可方和许可方
C只有被许可方
D许可方和第三方
10.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
B.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
C.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D.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以民事程序为限
二、多项 1ABC 2ABCD 3DE 4ACD 5AC 6ABCD 7ABCD 8ABC 9BD
1、假设甲国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非成员国,依该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作品可以享有国民待遇?
A甲国公民在甲国和乙国同时出版的文学作品
B乙国公民首次在甲国出版的文学作品
C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的文学作品
D乙国公民在乙国发表的文学作品
2、依我国法律,在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供方不得强迫受让方接受不合理的性要求。下列哪些内容属于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中不得含有的性条款?
A受让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材料及零部件
B受让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
C双方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D禁止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
3、关于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其标的一般是无形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的所有权
B通常受让方取得的是技术知识的处分权
C国际货物贸易所适用的法律不适用于国际技术贸易
D国际技术贸易一般期限较长,且交易过程复杂
E除非经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一般不能将有关技术再转让给第三方
4、TRIPS协定对未泄露的信息提供保护。这些信息得到保护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A未经公开的
B呈送给机构的
C具有商业价值的
D信息所有者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
5、下列不属于《伯尔尼公约》的保护范围的是:
A政治演说
B地图
C日常新闻
D实用艺术作品
6、下列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是:
A实用新型
B服务标记
C原产地名称
D商标
7、下列关于《巴黎公约》中关于临时性保护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临时保护期是12个月
B临时保护是自动的
C商标的临时保护期是6个月
D在临时保护期内,不允许展品所有人以外的第三方以展品申请工业产权。
8、《伯尔尼公约》确立了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其国民待遇原则中的国民确定标准包括:
A作者国籍标准
B作者住所标准
C作品国籍标准
D作品完成地点标准
9、与巴黎公约相比,TRIPS协定增加了专利权人的权利有:
A专利产品使用权
B专利产品进口权
C专利产品销售权
D专利产品许诺销售权
三、案例分析
1、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一份独占许可合同。依据该合同,A公司许可B公司在S市使用其自行开发并使用多年且未对外公开的快餐烹制技术(核心是制做炸鸡块和汉堡包的配方),并准许B公司免费使用其商标和商号;B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支付A公司10万美元,并且以后每月支付A公司其销售额的5%作为技术转让费。B公司的快餐店开业后的头6个月生意兴隆。不久,B公司发现S市陆续开张4家与其类似的快餐店,这些店使用不同的商标、商号,但它们所提供的食物与B公司提供的几乎完全一样,都以炸鸡块和汉堡包为主要经营品种。由于这些快餐店的价格便宜,B公司快餐店的销售额迅速下降。B公司致函A公司指责其提供的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并据此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问:(1)A公司转让的技术是专利技术还是专有技术?为什么?
(2)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其他公司合法取得相同配方,A公司是否违反了B公司在S市独占使用许可技术的义务?为什么?
(3)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A公司获得技术许可,但没有使用A公司的商标和商号,A公司是否违反了其与B公司约定的义务?为什么?
(4)B公司能否以许可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为什么?
2、日本某公司与1990年10月19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一份“乙烯氧化制环乙烷高效银催化剂”发明专利申请,该发明已于1990年5月13日以相同主题的内容向日本提出专利申请,并在向中国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1990年12月20日,该公司又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第一次在日本提出的专利申请文本的副本。同年7月,中国某大学研究所也成功研制出乙烯氧化制环乙烷高效银催化剂,8月22日,该研究所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关于这项发明的专利申请。请问,中国专利局应将发明专利权授予谁?
3、1996年3月,中国留学生王某将其研制出的一桃子新品种向美国专利局申请植物新品种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局确认该种桃子系用非生物方法“制造”出来,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符合美国专利法授予品种发明专利的条件。但是,由于中国专利法尚未不为植物新品种提供专利保护,因此美国专利局也不应为其提供专利保护。1997年1月,美国专利局驳回了王某该项发明专利申请。请问:美国专利局驳回王某专利申请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4、前苏联作家亚历山大用俄文创作了一部小说《1914年8月》,他授权瑞士人海德代他行使该小说在前苏联之外的一切版权。1971年6月,该小说的俄文版首次在法国由YMCA公司出版。海德从作者那里取得独占许可将小说译成英文版,拟于1972年8月在英国出版。不料一位名叫弗莱根的英国人于1971年6月前就获得了一本打字本的俄文《1914年8月》稿,并于1971年12月全部译成英文,准备抢先在英国出版。海德得知这一消息后,向英国高等起诉,要求对弗莱根下达禁令,因为弗莱根的译本一旦出版即构成对其独占翻译出版权的侵犯。而弗莱根则认为,小说《1914年8月》的作者是苏联人,其在法国出版前,已以打印稿的形式在前并联知识界“内部发行”过,因此其首次出版国也是前苏联。由于前苏联尚未参加任何版权国际公约,因此该书在英国不享有任何版权,谁都可以自由翻译并出版它。所以他的行为是合法的。 1972年英国高等判决:《1914年8月》一书的俄文原作在英国享有版权;对弗莱根下达禁令,弗莱根未就判决提出上诉。
请问:判决是否合理?
《1914年8月》的俄文稿首次出版国是在哪里,其在英国是否享有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