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岗位经内部人员调整不能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对人力的需求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人才。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确定用人部门岗位编制的原则: 1.符合公远发展规划、经营战备目标和为此需实现的利润计划的需要; 2.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 3.需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评估; 4.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 5.适应用人部门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人员均首先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各岗位人员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成为本公司员工: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 2.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 4.品行恶劣,曾受到开除处分; 6.拖欠,有记录在案; 7.经医院体检,本公司认为不合格; 8.年龄未满18周岁。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如确有用人需要,应在符合第二条的前提下,填报《固定从业人员需求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核准,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考核(总经理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亲自参加),填写考核记录和录用意见,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具体过程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准备工作: 2.拟定日程安排; 1.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范围、学历和工作经验等); 3.编制笔试问卷和面试纲要; 5.整理考试场地; (二)实施步骤: 5.吸食毒品; 3.参加非法组织; 4.成立主试考官;(人力资源部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其他部门相关人员配合) 6.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1.人力资源部通过刊播广告、加入人才供求网络或其他有效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材料; 2.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材料,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面试通知; 3.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面试,、笔试,根据面试或笔试结果进行二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二次面试、笔试通知; 4.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二次面试或笔试,,根据结果进行三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三次面试或笔试通知; 5.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三次面试,根据结果确定录用名单,向中选人员发录取通知,向落选人员发辞谢通知。 第六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3~6个月的试用期后才第七条 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1. 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格; 2. 学历、职称证明; 3. 个人简历; 4. 近期相片2张; 可考虑是否聘为正式员工。 5. 身份证复印件; 6. 体检表; 7. 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8. 面试或笔试记录。 第 新录用人员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后,参加人力资源部主持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讲解公司的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6.解答疑问; 7.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思考。 第九条 新录用人员培训完毕,与公司签订《公司试用合同》,持该合同按流程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向工作部门报到,由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具体工作,人力资源部同时向财务部发《试用人员上岗通知书》。 第十条 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 (二)试用人员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对于不予聘用者说明原因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三条 对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部门经理组织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并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审 4.讲解公司对员工道德、情操和礼仪的要求; 批;转正申请得到批准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员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同时向财务部发送《员工聘用通知书》。 第十四条 公司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汇总保存于总公司行政办、人力资源部,由上述两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保书的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陕西旭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