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
工程名称: 编号:基础设施 事由 关于三标段施工范围增加工程量的确定 致: (建设单位) 我单位承建施工的XXXXXXXXX,根据施工合同内容及相关设计文件,于2015年1月5日已完成了该条道路的硬化工程。设计宽度为3.5米,施工工艺为调平后,铺设20cm级配料,20cm混凝土面层。已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该条道路修建长度实测为2941米,已增设了三个汇车道(此项为建设方、监理方领导要求,不在合同内容及设计文件内)但是还不满足村民出行车辆的交汇,混凝土面层与路肩位置存在一定的高差,由于合同内容及相关设计文件没有对道路护边的要求,造成给村民带来极大的不便。工程实体内容验收后,村民委发现存在该问题,遂与我单位诚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若情况属实,立即增铺道路护边,针对以上原由,特此报告,请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审核。增加工程量,工程量按实结算。 以上事项请业主尽快确认!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2015年1月10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 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注:1.该联系单请于发文之日起7日内回复,逾期后自动生效 2.该联系单一式五份,流转完毕后还我部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