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综合管理部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主 题 班 会 教 案
主 题: “民族和法律法规” 班 级: 13酒店2班 教 师: 李师娟 时 间: 2014年10月20日 地 点: 本班教室
“民族和法律法规”主题班会教案
授课班级: 13酒店2班 授课教师: 李师娟
授课时间: 2014年10月20日
一、教学目标:
了解和学习8个方面的党的民族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教学要求:
学习民族和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三、课 时:一课时。 四、教学过程:
党的民族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1、民族平等; 2、民族团结;
3、民族区域自治; 4、社会改革;
5、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 6、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 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 8、宗教信仰自由的。 部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