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 (2008—2015年)
鲁山县 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一 总 则 ............................................................. 1 二 现状与形势 ........................................................ 2 (一)自然经济社会简况 ................................................ 2
1.自然地理概况 ..................................................... 2 2.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 (二)矿产资源现状 .................................................... 6 1.矿产资源概况 ..................................................... 6 2.矿床分布特征 .................................................... 10 3.矿产资源特点 .................................................... 12 4.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现状 ...................................... 13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 16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 17 7.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 18 (三)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价 ....................................... 21 1.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增大 ............................................ 21 2.矿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初见成效 .................................. 21 3.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 21 4.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进展 ........................................ 22 (四)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 22 三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 30 (一)指导思想 .............................................................................................................. 30 (二)基本原则 .............................................................................................................. 30 (三)规划目标 .............................................................................................................. 32 四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 38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 38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 39 (三)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 42 (四)重点勘查工程及科技攻关 .................................................................................. 44 (五)勘查准入条件 ...................................................................................................... 44 五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46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 .................................................................................. 46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 47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 52
(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 58 (五)开采准入条件 ...................................................................................................... 60 六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 63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 ...................................................... 63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 63 (三)矿山环境恢复重点治理工程 .............................................................................. 65 (四)新建、改、扩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环境保护 .................................................. 68 (五)停办、关闭或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 69 七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 70 (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 70 (二)预防和减轻对环境影响的对策 .......................................................................... 73 (三)结论及预期效果 .................................................................................................. 74 八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76 (一)法制保障机制 ...................................................................................................... 76 (二)行政保障机制 ...................................................................................................... 76 (三)经济保障机制 ...................................................................................................... 78 (四)社会保障机制 ...................................................................................................... 81 (五)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 .................................................................................. 81 (六)建立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制 .......................................................................... 83 (七)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手段 .................................................................................. 83 (八)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矿产资源忧患意识 .......................................................... 83 九 附 则 ............................................................................................................................ 85
第二部分 编制说明
一 概 论 ............................................................................................................................ 68 (一)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 .......................................................................................... 69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 71 1.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 71 2.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 71 (三)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依据 .................................................................................. 73 1.规划目标 .................................................................................................................... 73 2.主要任务 .................................................................................................................... 74 3.关于规划指标 ............................................................................................................ 75 二 规划编制程序 .............................................................................................................. 79 (一)组织形式与人员配备 .......................................................................................... 79 (二)规划设计阶段 ...................................................................................................... 79
1.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 .................................................... 80 2.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阶段(2009年2月~3月) .................................... 80 3.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专题调研阶段(2009年3月~5月) ................................ 80 4.综合分析研究论证与编制阶段(2009年5月~10月) ...................................... 81 5.征求意见阶段(2009年10月~12月) ................................................................ 82 6.编制与提交规划预审稿阶段(2009年12月~至今) ......................................... 82 三 研究基础与方法 .......................................................................................................... 83 (一)矿产资源规划研究甚础 ...................................................................................... 83 (二)矿产资源需求的预测及可供性分析方法 .......................................................... 84 1.弹性系数模型 ............................................................................................................ 84 2.类比模型 .................................................................................................................... 85 3.回归模型 .................................................................................................................... 86 4.使用强度模型 ............................................................................................................ 87 (三)矿产资源规划的规划方法 .................................................................................. 87 四 规划主要内容 .............................................................................................................. (一)总则 ...................................................................................................................... (二)矿产资源形势 ...................................................................................................... (三)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 1.指导思想 ................................................................................................................. 2.基本原则 ................................................................................................................. 90 3.规划主要目标 ......................................................................................................... 92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 93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95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 96 2.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 97 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 100 4.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 101 (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 102 (七)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 103 (八)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 104 (九)附则 .................................................................................................................... 105 五 规划的主要成果 ........................................................................................................ 106 (一)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 ........................................................................................ 106 (二)规划附表 ............................................................................................................ 106 (三)规划图件 ............................................................................................................ 107 (四)专题研究材料成果 ............................................................................................ 108 六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 109 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 ................................................................................... 111
(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 111 (二)缓减环境影响的措施 ......................................................................................... 112 (三)公众参与和跟踪评价 ......................................................................................... 113 八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114 (一)规划附图编制的说明 ......................................................................................... 114 1.鲁山县矿产资源分布图(附图1) ........................................................................ 114 2.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附图2) ................................................................ 115 3.鲁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附图3) ............................................ 115 4.鲁山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附图4) ............................................ 116 (二)基础数据来源 ..................................................................................................... 116 (三)《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 117 1.与上一级矿产资源规划的衔接 ............................................................................... 117 2.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 117
第一部分
规 划 文 本
一 总 则
“十一五”及其后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全面实施“工业立县”发展战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使支柱产业由过去单一的煤炭资源型向化工、建材等多行业发展,加速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河南省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河南省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以及县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的要求,特制定《2008-2015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是我县“十一五”及其后10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规划期内,加强矿产资源的统一规划与管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保障矿产资源长期、稳定、安全的有效供给,构
1
筑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我县所辖行政区域。
二 现状与形势
(一)自然经济社会简况
1.自然地理概况
鲁山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地理坐标东经112°14′~113°14′,北纬33°34′~34°00′,东西长90公里,南北宽44公里,县区总面积2405.75平方公里。总地势为西高东低,呈扇形阶梯状由西向东展开,西部为秦岭东延的外方山和伏牛山脉,中部为丘陵岗地,西部最高山峰海拔2153.1米,东部最低处海拔90.0米。全县山地和丘陵面积占63%,平原面积占37%。
鲁山县隶属河南省平顶山市管辖,下辖5个镇、15个乡及5个办事处,行政村558个,人口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3.1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1%,人口密度337人/平方公里。
县内河流均属淮河流域颍河水系的沙河上游,流域面积在30 平
2
方公里以上的支流有19条,依次汇入沙河。以沙河为主干,荡泽河、清水河、七里河、澎河较大,均为排洪河道。
鲁山县位于暖温带与北亚热带的过渡带上,属于典型的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4.8℃,全年无霜期216天,年均降雨量827.8毫米。
县区内交通便利,焦枝铁路呈北东-南西向贯穿县境,311国道、207国道、郑尧高速、二广高速等主干公路网穿越全县,加强了鲁山县对外的交流与联系。
鲁山县地处华北地台南缘,特殊的大地构造位置和气候条件,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构造地貌,自然旅游资源丰富,自然风光奇特优美,历史文化悠久,名胜古迹众多。主要有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昭平湖风景名胜区和五大温泉等。特殊地形和高植被覆盖率给尧山风景区带来云海雾纱,朝可看日出,晚赏霞光,夜观明月。区内又是一个天然动植物宝库,各类种子植物达1211种,分带明显,大片原始森林,千年古树达15万株,陆栖脊椎动物125种。与此同时,沙河从山间由西向东流出,五大温泉沿河展布,形成良好的疗养场所。山下是水域面积达38km2的昭平湖,湖水浩淼,碧波荡漾,沙河将山水连一,集观光度假休闲与一体,是河南省最具特色的自然旅游开发地。
3
2.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鲁山县委、县带领全县人民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克难攻坚,超额完成了“十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全面实施“工业立县”发展战略,立足现有企业基础,以提能扩建和技术改造为重点,由过去单一的煤炭资源型向化工、建材等多行业发展,形成了能源、化工、建材、轻工等为重点的四大产业发展格局。与此同时,水泥、耐火材料等行业发展迅速,实现了产销两旺。
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增加值已完成13.02亿元,年均递增9.3%;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工业增加值2008年完成26.5亿元,年均增长14.2%。
(2)矿业经济
2007年,我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50家,其中金属矿山企业13家,非金属矿山企业37家。开采矿种有煤炭、铁矿、铜矿、铝土矿、萤石、硅灰石、水泥灰岩、建筑石料、地热资源等,其中萤石、水泥灰岩是经采矿权人加工后销售精矿或产成品,铝土矿、耐火粘土、饰面石材等少数矿产部分销售产成品外,其余矿种均销售原矿。绝大多数矿山均为小型企业或个体采矿户,开发能力和水平不高。
4
2007年全县矿山企业各种矿产品产量252.4万吨,按当年价格计算,采掘业生产总值达20550万元,占鲁山县生产总值的3.9%,同比增长2.6个百分点。
(3)未来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鲁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发展速度高于平顶山市平均水平,人口增长低于平顶山市平均水平,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各实现翻一番(即实现“一高一低、三个翻番”)。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城镇品位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十一五”期间鲁山县经济总量目标是年均递增13%以上,2010年生产总值达到68亿元以上,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三大产业结构调整到18:53:29,城镇化率达到3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3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实现“十一五”计划总体战略目标,保障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所需的矿产资源,鲁山县应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同步进行调整和优化。
今后十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安全的资源保障,
5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成为新时期矿产资源工作的重要任务。为适应后续加工业的需求和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鲁山县矿业必须加大调整力度,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在稳定开发金属矿产的同时,加强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调整优化矿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提供经济合理、适销对路、具有较高附加值的矿产品。
(二)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到2007年底,鲁山县现已发现矿产资源40种,占省(127种)和市(58种)已发现矿种总数的32%和69%。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22种,矿产地48处,未查明储量的矿点(矿化点)92处。已查明储量的22种矿产中,属单一矿产19种,伴生矿产3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黑色金属矿产1种,有色金属矿产6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3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2种,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6种,放射性矿产1种,矿泉水、地热2种。已发现48处矿产地中,矿床规模属大型的5处,中型15处,小型以下28处;属勘探矿区17处,详查矿区4处,普查矿区31处;矿产资源储量上表14处,未上表34处。
已探明储量的矿种中,铝土矿、耐火粘土矿、石膏、水泥灰岩、
6
冶金白云岩、熔剂灰岩、磷矿、石墨、硅灰石、含钾岩石、页岩、饰面花岗石、建筑用砂、地热温泉为我县优势矿产;产于我县团城、库区两乡的绿色大理石(碧绿玉)为特色矿产;磷矿资源储量居全省首位;硅石灰填补我省空白。此外,鲁山县地热资源丰富,综合利用经济效益较佳。详见表2-1。
鲁山县煤炭资源开发已初步进入枯竭阶段。目前具有地方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为:铁矿、铜矿、铅锌矿、石墨、萤石、滑石、耐火粘土、水泥灰岩、花页岩、石膏、含钾岩石、玄武岩、页岩、硅灰石、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用砂、地热(温泉)、饰面花岗石、饰面大理岩等17种。具有潜在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为熔剂灰岩、冶金白云岩、磷矿、铝土矿。
铁矿是鲁山县开发程度和开发能力较高的矿种之一,集中分布于鲁山县朝阳贯、西马楼、泰山庙等铁矿富集地区。现已探明铁矿储量的矿产地共有8处,其中6处已经被动用。开发的铁矿矿区包括中型矿区一处,小型矿区五处。截至2007年,包括西马楼铁矿、铁山岭铁矿、虎盘岭铁矿和石园磷铁矿在内,我县铁矿基础储量为1576.4千吨,资源量为34485.1千吨,资源储量为36061.5千吨。鲁山县铁矿多为低品位、暂难利用的贫矿,共伴生矿较多,伴生有钒、钛、钴、轻稀土、磷等,可考虑综合利用。近年来,鲁山县加大了对当地铁矿资源的勘察力度,增大勘察区块面积,加大勘察力度,但是找到富矿
7
的可能性比较小。
地热资源是鲁山县的优势矿产资源之一,同时也是鲁山县的特色矿产资源。鲁山县现有著名的上汤、中汤、温汤、下汤和碱场五大温泉,展布于车村—下汤断裂的南侧,相互间距10.5~10.8km,属隆起断裂型、对流型、无良好隔热保温盖层的裂隙脉状承压地热水。五大温泉中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综合国家医疗热矿水各项水质标准,可综合命名为偏硅酸—氟医疗热矿水,用之于洗浴、医疗,其价值要远远超出单独利用热能的价值。五大温泉含氟量是国家饮用水质标准的10.4~24.85倍,不宜饮用,在用之于为人类提供食品的种植、栽培和水产养殖方面,均应注意采取必要的降氟措施。
8
表2-1 鲁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
鲁山县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矿产名称 储量单位 矿区数 2 16 2 2 2 2 1 2 1 1 1 1 查明资源资源量 储量 00 34485.1 1109 30.4 4310 92 184 7340 9929 507 22661 8533 304078 65290 44257.3 36061.5 1109 30.4 7316 92 204 16013 13541 507 22661 8533 316353 65290 矿区数 55 22 1 1 10 3 2 2 4 1 2 1 1 12 平顶山市 资源量 1213579.2 4952.25 1109 30.4 21630.9 4833 204 8334 10294 507 28787 8533 304078 217531.9 查明资源储量 3249566.33 587403.65 1109 30.4 26516.6 4833 204 20611 13904 507 28787 8533 316353 547461.9 资源储量占平顶山市比重(%) 1.4 6.1 100.0 100.0 27.6 1.9 100.0 77.7 97.4 100.0 78.7 100.0 100.0 11.9 河南省 矿区数 305 86 18 44 79 25 11 11 56 10 7 3 5 104 资源量 查明资源储量 资源储量占河南省比重(%) 0.2 2.9 0.5 0.0 1.2 0.3 11.0 6.4 5.4 2.9 26.8 77.6 42.3 1.1 煤炭 铁矿 铜矿 铅矿 铝土矿 镓矿 普通萤石 千吨 矿石:千吨 铜/铜 吨 铅:吨 矿石:千吨 镓:吨 萤石:千吨 14815165.43 26597477 1126923.3 150873.72 805520.02 406579.03 27623 1917.48 126814.9 1419.27 15991 78091 8548.2 733017.6 3099622.4 1251705 216515.1 10772 614613.9 27623 1886.1 2411.9 249373.1 17515 849 10998.2 747287.6 5980585 冶金用白云岩 矿石:千吨 耐火粘土 铁矾土 磷矿 硅灰石 石膏 水泥用灰岩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矿石:千吨 9
2.矿床分布特征
鲁山县地处华北地台与秦岭褶皱带的接合部位,岩浆活动频繁,地质构造发育,为成矿带来诸多有利地质条件,形成一系列内生、外生矿床。内生矿床主要为金、银、铜、铅、锌、锰、铁、钴、镍、钼等,该类矿产主要分布在我县西部及南部火山岩、岩浆岩分布地区,多呈矿点分布,矿体呈鸡窝状、透镜状、扁豆状及串珠状,具有矿化不连续、规模小、矿石品位低、变化大等特点。外生矿产主要包括煤矿、耐火粘土、铝土矿、水泥灰岩、冶金白云岩、熔剂灰岩、石膏、磷矿,集中分布在我县张店、梁洼、辛集一带的寒武系、石炭系、二迭系地层中,多形成一些大、中型矿床,矿层连续,厚度及品位稳定,规模较大,开采条件简单。寒武系地层中以形成磷矿、石膏、水泥灰岩、熔剂灰岩、冶金白云岩矿床为主,石炭系地层以铝土矿、耐火粘土矿为主,二迭系以煤和耐火粘土为主。此类矿床具有矿体规模大,矿层连续且厚度、品位变化不大,易开采等优点,为我县主要可利用的矿产资源。
其中,铝土矿矿床主要分布在梁洼地区的石炭系地层中,矿体厚0.5~10.55米,平均1.99米,0.5~2米者厚度频率为60%,矿体厚度变化系数为0.4~1.43,全区平均为0.63,说明本区矿体薄,厚度变化中等,部分矿体可露天开采。Al2O3矿石品位为53%~78%,平均
10
66.44%;SiO2 矿石品位为4.22%~18.36%,平均13.91%;铝硅比为5.4,矿石品位偏低。
耐火粘土矿主要分布在梁洼煤矿区;熔剂灰岩主要赋存于寒武系馒头组和张夏组,馒头组含矿2层,张夏组1~3层,远景资源储量丰富,经地质勘探矿区1处,探明资源储量2670.38万吨,占全县储量的19.7%;冶金用白云岩主要赋存于寒武系张夏组和崮山组,张夏组有矿一层,层厚10~25米,崮山组有矿一层,厚15.50~71.65米,远景资源储量丰富,现已经地质勘探矿产地1处(刘家坡冶金白云岩矿),探明资源储量1601.3万吨,矿石品位:MgO 20.77%;CaO 30.77%;SiO2 1.08%。
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尧山镇至昭平台水库一线,沿车村—下汤东西向深大断裂分布有上汤、温汤、中汤、下汤和碱场五大温泉,相互间距10.5~10.8km,水化学类型除碱场温泉属SO4.HCO3-Na型水外,上、中、温、下汤温泉均属HCO3.SO4-Na型水。鲁山县地热资源地质勘查程度不高,1997年进行过五大温泉地热地质普查工作,五大温泉自流量101.58 m3/h可视为天然补给量的下限,五大温泉天然放热量为1279.27 Kcal/s,折合标准煤为5761.8 t/a;钻孔放热量为2327.9 Kcal/s,折合标准煤为10487.4 t/a。上汤地热田目前勘探深度内保证自流状态下的最大可采量为137.29 m3/h,水头高度保持在3~2 m时
11
的合理开采量为82~100 m3/h。目前五大温泉的开发利用,除碱场、下汤有采矿证外,其他均处于自发开采状态。
3.矿产资源特点
主要有能源、金属和非金属三大类矿产。总体来说,鲁山县矿产资源呈现以下特点:
(1)能源矿产为煤矿,煤炭资源濒临枯竭,煤炭资源短缺,全县探明煤炭保有储量仅4425.7万吨,不能满足全县工业生活需要。
(2)金属矿资源主要有铁、铜、镓、铝土矿、金等,共、伴生矿多,铁矿大多数与铜共生,铜矿伴生铁、钼、金等。贫矿和难采难选矿多,开发利用难度大。
(3)非金属矿产资源有普通萤石、冶金用白云岩、耐火黏土、硅灰石、石膏、水泥用灰岩、花页岩等。非金属矿床资源在鲁山县占有比重较大,但分布散,不集中。
(4)矿床规模小。全县共有矿床47处,大型仅有 5 处,中型17处,其余均为小型矿床。
(5)在平顶山市所辖县区内,鲁山资源优势不明显。现已查明储量矿种全县占有比重不高。
表2-2 鲁山县主要矿产勘查统计表
矿种 规模 地质工作程度 合计 12
大 煤矿 铁矿 铜矿 铅锌矿 铝土矿 (伴生镓矿) 金矿 耐火粘土 冶金白云岩 熔剂灰岩 萤石 磷矿 含钾岩石 重晶石 石墨矿 石膏矿 滑石矿 水泥灰岩 玻璃石英岩 硅灰石 铸石玄武岩 大理石 花岗石 建筑用砂 矿泉水 地热泉 小计 其它矿产 合计 1 1 1 2 5 5 中 1 2 1 1 1 1 2 1 1 1 1 1 3 17 17 小 2 4 3 3 3 1 1 1 2 5 25 25 勘探 2 4 3 2 2 1 1 1 16 16 详查 1 1 1 3 3 普查 7 5 1 6 2 2 1 5 29 29 矿点检查 2 3 6 5 10 11 2 3 1 1 1 6 3 5 59 29 88 2 14 11 6 2 5 2 2 1 11 7 11 2 5 1 3 2 1 1 1 6 3 5 5 107 136
4.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现状 (1)资源调查现状
长期以来,本地区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总体程度不均衡,基本
13
资料也相对缺乏。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极其重视平顶山市及鲁山县的经济建设与发展前景,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地质矿产勘查、科研等部门先后采用测绘、勘查、试验、监测、分析、调研等多种技术方法手段开展了地质、矿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地质环境监测与地质灾害勘查评价等工作,提交了各类成果报告,为正确认识鲁山县资源与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鲁山县从1958年开始,先后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测量,1∶20万和1∶5万航空磁测及放射性测量,并对所发现的异常进行了地面检查,对部分地磁异常进行了钻探验证。1970年以来开展了化探及激电工作,发现了大量的化探异常及激电异常,在此基础上我省地勘部门对县内矿产进行了大量的勘查与评价,完成了1∶5万区域地质测量工作;同时对各矿山进行了环境评估,提交了多份地质环境评估报告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积累了较为详细的地质资料。
(2)勘查现状
目前鲁山县已发现矿种40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22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黑色金属矿产1种,有色金属矿产6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3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2种,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6种,放射性矿产1种,矿泉水、地热2种。
14
总的来说,金属矿产的勘查程度较高,达到勘探程度有9处,占金属矿产地总数的41%;详查1处,占4.5%;普查以下12处,占54.5%;非金属矿产的勘查程度较低,达到勘探程度有8处,占26.7%,达到详查程度3处,占10%;其余均为普查程度。
(3)探矿权现状
鲁山县已开展了大量的矿产勘查工作。勘查矿产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重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冶金辅助原料矿产、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地下水和地下热水资源、能源矿产等,勘查阶段有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初勘和详勘)、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矿预测、综合异常查证等矿产勘查工作,其中煤、铁、铝土矿、铜、铅锌、金等金属矿种达到预查以上的22处,非金属则有19处。
近年来,鲁山县商业性勘查异常活跃。据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资料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县共发放勘查证36个,勘查区总面积192.01平方公里。探矿权设立数量最多的矿种依次为铅锌矿、铁矿、铜矿、金矿、铝土矿、煤矿、钾硼页岩矿等:勘查面积较大的矿种分别为:铅锌矿、金矿、铁矿、铜矿、钾硼页岩矿、煤矿。勘查阶段以普查最多,占全部项目数的83.3%,详查占16.7 %。
15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开发总量
据鲁山县统计局资料统计,2007年,鲁山县主要固态矿产产量为252.4万吨,比2006年(169.2万吨)增加了83.2万吨。其中,原煤年产量87.451万吨,比2006年产量(16.791万吨)增加了70.66 万吨;铁矿石产量11.0794万吨,比2006年产量(4.4639万吨)增加了6.6155万吨;氧化铝产量37.5459万吨,比2006年产量(31.3262万吨)增加了6.2197万吨。由此可以看出,鲁山县矿产品产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近年来,尽管部分矿产品原料(主要是铝)主要外购,但也间接反映了鲁山县矿产资源的总体开发呈上升趋势。
(2)采矿业经济总量
通过对比,本县的矿产资源开采以能源矿种为主,而且集中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007年,全县采选工业生产总值达3.9526亿元,占重工业行业总产值的9.4%。
(3)采矿权设置
鲁山县已查明各类矿产地中,大部分已设置了采矿权。截止2007年底,鲁山县内设置采矿权73处。其中煤炭21处(规模在15万吨年以上的16处,30万吨年以上的0处);铝土矿2处(规模在10万吨/年以上的2处);铁矿11处(其中规模在10万吨年以上的7处);萤石矿9
16
处(规模在3万吨年以上的1处);铅锌矿3处;地热2处。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1)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鲁山县矿山开采过程引发的生态环境主要表现在煤矿多年来的开采引发的大面积的地面塌陷、地裂缝造成的煤区村庄房屋开裂、耕地破坏等问题。近年来以铁矿为主的露天开采又引起了山体破坏、废石无序堆放、尾矿库安全隐患等,易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集中分布于梁洼镇,铁矿开采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观音寺乡、仓头乡、董周乡、四颗树乡、昭平台库区乡、团城乡、熊背乡、瀼河乡等多个乡镇。
(2)恢复治理现状
在鲁山县委县的领导下,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推进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性调查工作有了较大进展,部门及群众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意识有较大的提高。
截至2007年底,鲁山县累计组织完成了尧山镇想马河泥石流、铁匠炉村牛魔沟泥石流、仓头乡刘河东村东沟滑坡、昭平台库区韩湾
17
村木大印滑坡等全部或部分搬迁工作,并进行了岳村铀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尧山镇相家沟地质环境治理、梁洼矿务局采矿塌陷区地质环境治理及尧山镇泥石流应急治理等治理工程项目。这些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作为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7.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程度不均衡 鲁山县金属矿勘查程度均较高,而非金属矿勘查工作程度普遍较低,现有矿山周边地区工作程度更低;勘查布局上,大片岩浆岩出露区地质工作程度相对高,被第四系粘土覆盖的平原地区地质工作程度极低。
(2)矿产勘查跟不上开发需要,部分矿种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资源储量明显减少
近几年来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投资虽有所增加,但矿产资源勘查仍然跟不上矿业开发步伐,许多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严重不足,部分矿种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资源储量”明显减少。
①矿产勘查基地与专业队伍建设尚待加强
目前鲁山县可供勘查的矿产地不足,与地勘队伍建设有较大关系。当前地勘队伍还处于结构调整阶段,成熟的地勘专业队伍正在逐步形成,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选定的项目难以取得重大
18
突破,取得的数量和质量不容乐观。因此,还需引进相关人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②找矿难度增大与勘查的投入不足
近年来,鲁山县部分重要矿产资源因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资源消耗速度较快,且新增资源储量不足,严重制约了矿业经济发展。究其原因,一是找矿难度加大,浅部找矿工作程度高,矿产勘查评价重点不得不向深部转移;二是勘查投入不足,由于深部找矿技术手段要求高,目前勘查设备技术方法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加大勘查投入。
(3)探矿权设置不合理
目前,鲁山县地质矿产调查与勘查工作程度就地区而言,设置的探矿权基本全部集中在金属矿勘查上,尤以铅锌矿和铁矿为主,现有探矿权大多分布于矿山周边,开发主体过多,不利于矿山的可持续开采,因此其勘查的布局急需调整。
(4)资源开发缺乏统一布局,采矿权设置不合理
存在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现象。同一个矿区内,存在多个矿业权,极少数个体企业与国家矿山争抢资源,造成资源严重浪费;部分采矿权设置在城区或高速公路附近,危害公共安全。
(5)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
鲁山县集体矿山多,矿产开采规模小而分散,总体而言设备、技
19
术、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不能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生产。矿产品加工程度低,原矿、初级加工产品多,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低下。特别是多数非金属矿,以销售原矿和初级产品居多,附加值低,没有发挥其潜在价值。此外,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乱采滥挖现象仍较普遍,导致矿石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较低。
(6)采矿行为不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一些小矿采矿不规范,开采方案缺乏论证,实际开采过程中无切实的防灾措施。开发过程中,忽视矿山生态环境,矿山恢复治理率和矿山土地复垦率低,矿山及周边地区植被、景观、土地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导致地面塌陷、变形,建筑物开裂与毁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矿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矿业法规、规划、、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宏观和监督力度较弱;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矿业权市场发育迟缓,流转不规范。特别是在资源储量科学的动态管理、企业资源储量的动态管理、对矿山企业的监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需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20
(三)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价
1.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增大
2007年矿产采选工业生产总值3.9526亿元是2000年的2.97倍。主要矿产品煤炭2007年的产量是2000年的1.96倍,全县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矿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2.矿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初见成效
截止2007年,全县矿业结构得到调整与优化、矿业布局更为合理。煤炭资源整合取得了显著成效,矿业结构得到优化。煤矿矿山数由2000年的157个减少到2007年的22个。全县矿山数量由2000年底的282个减少到2007年的72个,减少了74%。大中小矿山数量比例逐年提高,矿山规模比例逐渐趋于合理,矿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首轮规划确定的主要矿种矿山建设最小规模得到了全面执行。
3.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鲁山县主要矿种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主要矿种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低品位铝土矿、铁矿的选矿已在规模性生产中得到应用,铝土矿中伴生的镓元素回收也有较大进展。矿山“三废”综合利用成效明显,煤矸石、粉煤灰资源化利用步伐显著加快,部分矿山的矿井水得到了再利用。
21
4.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进展
鲁山县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已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性调查工作有了较大进展。截至2007年底,鲁山县累计组织完成了多项搬迁工作,并进行了四项治理工程项目。这些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作为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明显进展。
(四)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鲁山县现有的工业结构以初级加工业为主,采掘业、原材料工业所占工业比重还很高,达90%左右。随着全县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矿产资源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经济和人口的增长,必然导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越来越大。“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的推进将会给鲁山县带来机遇,更带来挑战,对矿业的冲击不容忽视,矿产品的销售与出口,尤其面临着日益剧烈的国内外竞争,供需形势不容乐观。现对鲁山重要矿种的供需形势分析如下:
1.煤矿 (1)需求量预测
电力、冶金、化工和建材四个行业不仅是影响河南省国民经济发
22
展的主要行业,而且也是河南省的主要耗煤产业,四大行业原煤消费量约占总消费量的70%以上。根据近年来河南省新上耗能工业项目情况和“十一五”鲁山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分析,火电、氧化铝、电解铝、钢铁行业的产能增量在“十一五”期间将有较大释放,原煤需求仍旧非常旺盛;而煤变油、煤化工的发展也将对原煤需求结构产生战略性的影响。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河南省煤炭市场在今后很长时间内仍存在着较大的需求空间。
由“十五”期间鲁山县GDP与原煤消费的相关性分析表明,原煤消费与鲁山GDP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且相关关系密切。为此,通过鲁山GDP与原煤消费量的一元回归方程,根据鲁山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既定鲁山县2010年的GDP增长率为13%,2015年的GDP增长率为15%,推算2010年鲁山县煤炭资源的消耗量将达到120万吨;2015年鲁山县煤炭资源的消耗量将达到190万吨。
(2)可供性
鲁山县的煤炭资源,经过几十年的连续开发已逐渐减少。目前,鲁山县煤炭资源查明储量仅为4425.7万吨,并且鲁山县煤炭资源中,七煤组原煤全硫含量为5.12%~8.27%,精煤全硫含量为4.13%~5.91%,有机硫含量为3.16%~3.81%,原煤灰分15.87%~18.82%,均属高硫中灰煤。根据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新建和改建全硫大于1.5%的煤
23
矿,必须建立相应的洗选设备,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已建矿井开采高硫高灰煤”要求,鲁山县煤炭资源属于和禁止开发品种。依据此规定,我县扣除七煤组煤资源储量后,实际可供开采利用资源储量更少。
由于鲁山县煤炭资源经过二十年的连续强度开发,保有资源储量中残煤比例高,其比例大约为70%,且大多分布在已采井田的边角和预留煤柱中,实体煤因埋藏较深,加之以往小窑开采和岩浆岩侵蚀破坏严重,煤层连续性差,开采难度加大,已无法规模开采。
根据鲁山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既定鲁山县2010年的GDP增长率为13%,2015年的GDP增长率为15%,按照2008年鲁山县煤炭资源年开采总量为103万吨/年计算,针对鲁山县煤炭资源品位实际情况,考虑75%的回采率,推算鲁山煤炭资源可供年限最多为8年。
2.铁矿
(1)需求量预测
鲁山县国民经济发展对铁矿资源的需求主要表现在省内钢铁企业的生产需求上。目前,鲁山县资源大多供应于舞阳钢铁和安阳钢铁集团公司。2000年以来河南省钢铁产量在逐年稳步增长,与此对应的需求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24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趋势,未来几年河南省钢铁行业仍处于稳步增长阶段。其中,舞阳钢铁计划在2013年粗钢产量达到600万吨,安阳钢铁按照每年产能递增100万吨的速度,预计在2010年粗钢产量将达到1200万吨,到2015年粗钢产能将达到1700万吨。
(2)可供性分析
2008年,舞阳钢铁和安阳钢铁共生产铁900万吨,按生产1吨生铁耗费4吨铁矿石计算,年需消耗矿石量约3600万吨,而2007年全省共生产矿石仅404.02万吨。因此,河南省铁矿石供应仅能满足其钢铁工业生产需求的约10%。
目前,鲁山县拥有资源查明储量为3606.2万吨,受鲁山县资源条件约束,未来几年鲁山县生产能力将不会有较大的突破。2007年,鲁山县铁矿石资源开采总量按照12万吨/年计算,以8%的增长速度,根据鲁山县资源开发情况估计,预计“十一五”期末2010年,鲁山县铁矿资源的生产能力将维持在15万吨/年,到2015年,鲁山县铁矿资源的生产能力将达到22万吨/年,按回采率85%计算,年开采铁矿资源达26万吨。据此,鲁山县已查明的铁矿资源储量能保障供应108年。然而,鲁山县目前开发利用的主要为富铁矿,提高贫矿的选冶能力是保证鲁山县铁矿供应能力的重要途径。
3.铅锌矿
25
(1)需求量预测
2007~2030年我国铅金属产量年均增长率(4.96%)比矿产铅年均增长率(4.45% )高0.51%;锌金属产量年均增长率(4.66%)比矿产锌年均增长率(4.43%)高0.23%,铅锌金属矿产量将出现不足。预计2010年我国铅精矿短缺97.7×104吨,锌精矿矿短缺35×104吨,2020年铅锌精矿短缺分别达到191.8×104吨和70. 5×104吨,2030年我国铅锌精矿短缺将超过315.1×104 吨和117.6×104吨。从铅锌矿产的宏观经济形势我们可以看出铅锌矿宏观需求很强。
(2)可供性分析
鲁山县内现已查明的铅、锌矿主要分布在赵村乡马庄、下寺、银洞沟、老君沟等地,均为小矿床。在马庄和下寺两地探明储量的产地中,铅(锌)矿多与金、银黄铁矿等共生,其他地区的铅锌矿大多数以主要矿产和共生矿产为主。目前我县铅锌矿的开采主要集中在赵村乡,开采规模比较小。2000年前有4家,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后停产,主要由于矿山未作过地质勘查工作,均采用边采边探的方法采矿,首选富矿,未建选矿厂。
从全国来说,我国铅精矿将出现严重短缺,锌精矿短缺程度比铅略好,但资源短缺将长期存在,这对于鲁山县积极勘探开发铅锌矿资源有较强的刺激和促进作用。鲁山县地处栾川、汝阳、南召等已发现较大铅锌矿床的周边,从成矿条件和找矿潜力来看,发现较大矿床的
26
可能性较大,因此,今后要加强铅锌矿的找矿和开发工作。
4.铝土矿 (1)需求量预测
“十五”以来,按照、省把河南建设成为全国重要铝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我省坚持市场主导和相结合,积极推进煤电铝一体化,综合运用产业、电价、环保和资源配置等手段,引导支持骨干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技术创新,延长产业链条,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促进了铝工业的快速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氧化铝和电解铝产能不断扩大,铝加工深度逐步提高,铝工业对全省工业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明显增强。2006年河南省氧化铝产能达到540万吨。
根据《河南省铝工业发展规划》,我省铝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2010年,全省氧化铝产能达到700万吨左右,电解铝产能达到300万吨左右,铝加工产能达到280万吨以上,基本实现原铝在省内的深加工转化。
按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发展速度预测,到2020年期间年均增长氧化铝产量约10~15万吨,增速在5.36%~8%,预测今后对铝土矿石的需求和储量消耗情况见表2-3。
表2-3 河南省、平顶山市与鲁山县对铝土矿需求预测表 项目
2007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备注 27
全省矿石总需求量(万吨) 平顶山市铝土矿需求量(万吨) 鲁山县铝土矿需求量(万吨) 920 20 5.8 1500 80 23.2 1040 100 29 1080 100 29 注:鲁山县铝土矿需求量按市需求量的29%计算
(2)可供性分析
平顶山市是河南省铝土矿主要矿产地之一,而鲁山县又是平顶山铝土矿的重要矿产地。截至2007年底,鲁山县已探明铝土矿资源储量761.6万吨,占平顶山市铝土矿资源储量的27.59%。现有矿山开采企业2家,设计年开采能力分别为10万吨和15万吨,2008年实际年产矿石量约85万吨。考虑90%的回采率,按照年开采总量130万吨/年计算,目前鲁山铝土矿可供年限仅为4年左右。
5.水泥用灰岩 (1)需求量预测
河南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水泥生产和消费大省,其水泥生产除了满足省内人民生活和基础设施建设外,也大量销往省外及国外。因而,水泥用石灰岩需求量预测应以水泥产量预测为依据进行计算,以2001年至2005年水泥产量平均年增长速度10%测算,预测2010年需求97(96.57)万吨,按照按生产1 吨水泥需耗费1.3 吨水泥用灰岩计算需消耗水泥用灰岩为126万吨,2015年水泥用灰岩需求量预测为202万吨。
28
(2)可供性分析
鲁山县现有水泥用灰岩查明储量为6529万吨,考虑90%的回采率,鲁山县水泥用灰岩资源年开采总量按照2008年104万吨/年计算,则鲁山县水泥用灰岩资源能开采56年。
由以上分析可知,预计到2015年,鲁山县煤矿、铁矿、铝土矿等将不能满足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其他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可基本上满足本市需求。
29
三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矿产资源工作,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落实《河南省矿产资源规划》和《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统筹兼顾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整装勘察、规模开发、有序有偿、集约高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时,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相结合。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统一部署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商业性勘查提供支持和信息;鼓励社会投资开展商业性勘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矿业的基
30
础作用,构筑与全县产业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展特色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科学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合理确定勘查、开发利用布局,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勘查、开采准入条件,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4.宏观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强化的宏观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利用区内资源,改善矿业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积极参与省市外、国外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充分利用其资源和市场,建立多元、安全、稳定、经济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有效供给。
6.统筹兼顾、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 既要考虑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而应优先开采高品位、低污染的矿产资源。在科技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完全有能力消除污染的前提下,再行考虑低品位、高污染的矿产资源。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落实矿山
31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力争重要矿产资源及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的找矿取得突破,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下降的局面得到扭转;加大科技投入,切实解决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构筑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矿山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山环境污染和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矿山环境保护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轨道,矿山环境保护立法体系逐步完善,保护手段得到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类破坏矿山环境的活动受到有效遏制,矿山环境状况显著改善,实现矿山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使鲁山县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2.具体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32
2015年目标:配合完成省规划制定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完成新一轮主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情况调查及矿业权核查。
2020年目标:完成成矿区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实现基岩区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全覆盖;获得一些有重要影响的地质、矿产、地质科学研究成果。公益性地质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得到加强。
以法律、法规、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体系、运行机制及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2)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2015年目标:主要矿种保有矿产资源储量有一定幅度增长,资源储量增长速度大于开采消耗速度,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强区内铁矿、铝土矿、铅锌矿、石墨和水泥灰岩等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为引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服务。通过矿产资源勘查,重要矿产特别是煤炭、铝土矿、灰岩等新增资源储量与消耗储量基本平衡,重要矿产后备资源基地得到进一步保证。到2015年通过勘查新增铝土矿500万吨,铁矿资源储量1500万吨,水泥用灰岩5600万
33
吨,煤矿资源储量500万吨,加大对铅锌矿的勘查力度。
2020年目标:到2020年通过勘查新增铝土矿资源储量800万吨,铁矿资源储量2000万吨,水泥用灰岩8000万吨。形成以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为主体、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实现矿产勘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矿产资源得到进一步保障。形成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发现一批重要矿产后备基地。
(3)开发利用目标
最大限度地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矿产品生产和需求基本保持平衡,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合理,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实现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和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淘汰落后生产力,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特点,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制定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和优势矿产的总量控制指标,提出总量控制要求;确定鼓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方
34
向,制订采矿权投放数量的措施;提出科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的措施。
煤矿:按照国家对煤炭实行开采总量的要求,以及保障煤炭有效供给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鲁山县煤矿矿山的生产能力、衰老报废以及接替矿山建设规模,对鲁山县煤炭开采实行总量控制,2010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120万吨,2015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00万吨。
金属矿产:鼓励开采铜、铅、锌矿和采用先进选矿工艺铁矿。开采矿区平均铝硅比低于5的铝土矿。鲁山县铝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在2010年25万吨,2015年30万吨。
非金属矿产:根据水泥年产量目标,到2010年控制石灰岩类矿产开采量700万吨左右,2015年控制矿产开采量1000万吨左右。
资源利用效率:矿山开采持证率100%;基本消除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重采轻掘、乱采滥挖等破坏性开采现象;在基期水平上,2010年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2~3%,综合利用型矿山企业数量提高5~1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2015年,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再提高2~3%。
矿山资源开发整合:2010年从现有矿山企业50家减至45家,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相匹配。其中2015年保留30家、2020
35
年20家。
(4)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2015年目标:
——初步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
——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并选择部分矿山进行试点;
——矿山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逐步达到《鲁山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指标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40%;;矿山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50%;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新建和生产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全面复垦治理。
2020年远景目标:
——在2015年的基础上,矿山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率提高3%,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45%;矿山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80%;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40%;新建和生产矿山破坏土地全面复垦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6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和许可证制度、矿山环境监督和检查制度、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制度、保证金和财务担保制度等。
——全方位地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建设和谐美好的绿色矿山,走可持续发展的矿业开发道路。
(5)其他目标
——推进矿业科技进步,矿业科技创新体系得到完善。 ——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以及部分低品位、难利用矿产以及尾矿资源的工业利用技术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
——改善采、选、冶、加工结构;稳定金属矿产选冶能力,增强非金属矿产深加工能力,提高矿产品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37
四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河南省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国内、省内、市内紧缺矿产资源为重点,以成矿地质条件为基础,以成矿远景区划和近年地质勘查成果为主要依据,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 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实现与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提高全县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1.确定铁、铜、金等金属矿种以及水泥用灰岩、石膏、新型建材等具有较大资源潜力的非金属矿产为鲁山县重点勘查矿种。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在矿区,特别是资源耗竭矿区的周边和深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增加后备资源。鼓励各种的探矿权人,在重要成矿远景区(带)内开展矿产勘查。
2.勘查钼矿、高硫煤和高磷铁矿。在昭平台水库周围一定范围内、焦枝铁路线、省级高速公路、207国道等重要交通要道、尧山风景区等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
3.禁止勘查鲁山县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区、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
38
护区中的各类矿产。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1.地质矿产重点调查评价区
按照“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我县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现状,重点是落实《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配合国家、省和市实施安排在我县境内的矿区矿山环境地质调查等项目,同时,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申报以重点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和地质环境调查为重点的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项目。
(1)公益性地质调查: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配合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根据新一轮平顶山矿产资源规划,积极配合完成省级、市级规划要求的鲁山金多金属调查评价区的调查评价工作,重点落实熊背金、铜、普查项目。
2.勘查规划分区 (1)勘查规划区
包括重点、鼓励、和禁止四类勘查规划区。全县共划分9处(附图3、附表8),面积804.8平方公里。详见表4-1。
——重点勘查规划区:在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前景好的地区
39
划定的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区域,包括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区域,以及资源潜力大、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及外围区域。全县共划分出重点勘查规划区7处(见附图3、附表8)。
——禁止勘查规划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勘查开采活动可以影响到的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范围内;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地区。见表4-2。
表4-1 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类别 面积 (平方千米) 111.67 .34 74.63 205.99 155.51 98.86 43.59 12.54 12.67 主要矿种 铅锌矿、 金矿 铁矿、铜矿 石墨 铁矿 铝土矿、煤炭、水泥用灰岩 铁矿 铁矿、钼矿、石灰岩 铁矿 铁矿 1 2 3 4 5 6 7 8 9 KZ1 KZ2 KZ3 KZ4 KZ5 KZ6 KZ7 KX8 KX9 马庄铅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朝阳贯铁铜矿重点勘查区 背孜矿区石墨矿重点勘查区 草店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梁洼铝土矿煤矿水泥用灰岩重点勘查区 泰山庙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芹菜沟多金属矿石灰岩重点勘查区 西马楼铁矿勘查区 下汤石园铁矿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 勘查区 勘查区 40
注:分区类别分为:禁止勘查区、勘查区、鼓励勘查区,重点勘查区
表4-2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区 保护区类型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区域或名称 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尧山、昭平湖风景名胜区,佛泉寺、珍珠潭、六羊山景区 尧山省级地质公园 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水北调总干渠、昭平台水库以及沙河流域控制的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 勘查 外围保护地带 外围保护地带 禁止勘查 全区 全区 地质公园 文物保护单位 水源地 准保护区 全区 全区 一、二级保护区 ——勘查规划区:国家和省市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查矿种,以及具有地方特色且资源储量有限,需要储备和保护的区域;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市场需求,但现阶段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区域;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现有技术条件下开发对环境具有破坏影响的矿产分布区域。全县共划分出2处勘查规划区(见附图3、附表8)。
——鼓励勘查规划区:国家、省市紧缺矿种的具有找矿前景的区域,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且找矿潜力的地区,划分为鼓励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的区域。
(2)勘查规划区块
根据成矿地质条件、找矿信息、资源特点、勘查程度、矿业权设置现状及地形地貌等因素,全县重点、、鼓励三类勘查规划区内
41
共划分出8个勘查规划区块,总面积112.74 平方公里(见附图1、附表10)。其中8个区块均未设探矿权。详见表4-4。
表4-4 鲁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规划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编号 名称 鲁山县瓦房沟铁矿勘查区块 鲁山朝阳贯矿西铁矿勘查区块 鲁山朝阳贯矿东叶坪段铁矿勘查区块 鲁山朝阳贯矿东石门段铁矿勘查区块 鲁山县黑音寺铁矿勘查区块 鲁山县黄土岭铁矿勘查区块 鲁山县青山钼矿勘查区块 鲁山县竹园沟西铁矿 工作程度 面积 (平方公里) 3 主要矿种 规划意见 KQ0-1 KQ2-1 KQ2-2 KQ2-3 KQ4-1 KQ4-2 KQ4-3 KQ6-1 普查 铁矿 规划投放矿权 普查 11.79 铁矿 规划投放矿权 普查 16.93 铁矿 规划投放矿权 普查 28.97 铁矿 规划投放矿权 普查 17.39 铁矿 规划投放矿权 普查 9.63 铁矿 规划投放矿权 预查 预查 15.43 9.6 钼矿 铁矿 规划投放矿权 规划投放矿权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确需分割规划区块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勘查项目最大登记范围内,一个探矿权可以包含成矿地质条件相似、连续的多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探矿权,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
(三)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1.探矿权设置
规划期内在未设探矿权的8个勘查规划区块中均设置探矿权。 2.探矿权投放
42
按照勘查工作适度超前、资源保障逐年提高的基本思路,8个新设探矿权规划近期全部投放,远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部署。
探矿权投放时序和数量原则上在不突破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分年度安排;找矿潜力大的重要成矿区带、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重要矿种及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投放。
3.现有探矿权处置
根据规划要求,对不同情况的现有探矿权作如下处置: 注销:探矿权转采矿权;位于禁止勘查区内;“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非法转让;超过探矿权保留期限;不符合探矿权保留条件,或探矿权人自愿放弃探矿权。
保留或转让:资源储量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及相应的服务年限,又无进一步找矿前景;查明资源的矿产开采技术条件不具备;勘查程度不够,又无力进一步开展工作;因规划指标暂不能转采矿权;暂不符合相关产业;由收购,作为资源储备。
延续:有资源潜力,符合规划要求,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 变更:勘查范围部分位于禁止勘查区或被禁止勘查区分割;发现的矿体延伸到勘查区外,需要整体勘查;因提高工作程度,需调整勘查区范围;因主勘查矿种发生变化,且符合规划要求。
43
(四)重点勘查工程及科技攻关
1.重点勘查工程
根据现有找矿成果,落实平顶山市规划的我县7处重点勘查工程,包括:鲁山县马庄铅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工程、鲁山朝阳贯铁铜矿重点勘查工程、鲁山县背孜矿区石墨矿重点勘查工程、鲁山梁洼铝土矿煤炭水泥用灰岩重点勘查工程、鲁山草店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工程、泰山庙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工程、芹菜沟多金属矿、石灰岩重点勘查工程。
2.科技攻关
开展豫西南地区大中型矿床的深部及外围找矿研究,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综合分析找矿信息,对找矿潜力做出评价,积极开展铁矿安全高效开采综合技术研究,为进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开展我县重要矿区深部矿成矿理论及勘查技术方法研究,提高勘查评价技术水平和找矿效果。
(五)勘查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提出以下勘查准入条件。
(1)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
44
人,且提交勘查登记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受到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2)市、县财政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必须由当地出具资金安排的有效证明。
(3)勘查矿种、区域符合《规划》要求。
(4)在可利用的规模矿床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设其他矿种的探矿权;已有探矿权在不影响规模矿床开发利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开展工作。
(5)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区域内开展勘查工作,应进行规划论证;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须具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6)在未具体划定核心区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探矿权,必须有相关行业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7)严格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取得新的探矿权。
45
五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构筑与我县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矿业开发利用格局,促进我县矿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
1.开发利用方向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实际,保持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鼓励开采铁矿、铜矿、铅锌矿、铝土矿等矿产;开采煤、金、硫铁矿、高磷铁矿等矿产。遵循按照矿石质量分级使用的原则,实行优质优用,对特殊优质矿产实行保护性使用。
2.主要矿产总量
根据我县资源特点及开发利用现状,选择煤、铁、水泥用灰岩、铝土矿等矿产进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研究,利用规划和配套的措施为手段,对部分开采过热的矿产采取性措施加以保护,而对部分生产不能满足需求的紧缺矿产,则利用包括财政税收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引导矿山企业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与非常规资源,增加资源的有效供给,以实现规划期望达到的目标。
46
煤矿:按照国家对煤炭实行开采总量的要求,以及保障煤炭有效供给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鲁山县煤矿矿山的生产能力、衰老报废以及接替矿山建设规模,对鲁山县煤炭开采实行总量控制,2010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120万吨,2015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00万吨。
金属矿产:鼓励开采铜、铅、锌矿和采用先进选矿工艺铁矿。开采平均铝硅比低于5的铝土矿。鲁山县铝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在2010年25万吨,2015年30万吨。
非金属矿产:根据水泥年产量目标,考虑严格优质灰岩用作建筑用碎石,鼓励花页岩用作新型建筑材料。到2010年控制石灰岩类矿产开采量700万吨左右,2015年控制石灰岩矿产开采量1000万吨左右。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区域布局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依据本县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和矿业生产力发展现状,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构筑与全县产业布局相协调的格局,为鲁山县矿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
47
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按照《河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及本县的实际,本次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分区主要包括重点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开采区和鼓励开采区等。全县共划分出各类开采规划区11处。详见表5-1。
(1)开采规划区
——重点开采规划区:是指在矿产资源比较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的管理,在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矿山环境保护等因素及其动态变化的基础上,划定的进行重点规划和统筹安排的区域。区内划分重点开采区9处,面积555.11平方公里(见附图4、附表10),主要集中在铁矿、铝土矿、铅锌矿、石墨和地热。
——鼓励开采规划区:本次规划共划分出鼓励开采区2处,主要集中在铁矿和建筑石料,面积207.36平方公里(见附图4、附表10)。
表5-1 鲁山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类别 面积(平方千米) 拟设采主要矿产 矿权数量 煤炭 钾长岩、铝土矿 石墨 铅锌矿 2 2 1 1 1 2 3 4 CZ1 CZ2 CZ3 CZ4 梁洼铝土矿煤炭石灰岩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仓头乡钾长岩、铝土矿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背孜石墨重点开采区 马庄铅锌矿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86.67 50.92 63.58 31.87 48
5 6 7 8 9 10 11 CZ5 CZ6 CZ7 CZ8 CZ9 四棵树花岗岩重点开采区 泰山庙-熊背多金属矿重点开采区 白沟铜矿重点开采区 铁山岭-西马楼铁矿重点开采区 鲁山县五大地热温泉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 鼓励开采区 鼓励开采区 93. 96.74 0.59 9.9 121.2 177.23 30.13 花岗岩 金矿、铁矿 铜矿 铁矿 温泉 建筑石料 铁矿 2 2 1 2 2 10 1 CG10 马楼建筑石料鼓励开采区 CG11 朝阳贯铁矿鼓励开采区 ——开采规划区:开采规划区分为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开采区和具有生态环境功能的开采区,主要是: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分布区域,具有地方特色需要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的分布区域;市场容量有限,应用研究不够,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在较高的技术经济与一定外部条件下才能达到资源合理利用的区域;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外围保护地带;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等。
——禁止开采规划区: 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主要分为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具有生态环境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禁止开采区四大类。见表5-2。
表5-2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保护区类型 区域或名称 勘查 禁止勘查 49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尧山、昭平湖风景名胜区,佛泉寺、珍珠潭、六羊山景区 尧山省级地质公园 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水北调总干渠、昭平台水库以及沙河流域控制的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 外围保护地带 外围保护地带 全区 全区 地质公园 文物保护单位 水源地 准保护区 全区 全区 一、二级保护区
(2)开采规划区块
依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综合考虑地质构造及地形上的相对性、勘查开采现状、开采技术、安全生产技术、交通、行政区划和开采管理制度等因素,我县对重点开采区和鼓励开采区共划分出开采规划区块18个,面积达129.27平方公里。详见表5-3。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确需分割或合并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
表5-3河南省鲁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序号 1 2 编号 CQ0-1 CQ0-2 名称 坡根金矿开采区块 罐沟铜矿开采区块 面积(平方千米) 10.19 0.59 主要矿产 金矿 铜矿 规划意见 探矿权转化 探矿权转化 50
3 CQ0-3 辛集乡尚王村建筑石料开采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鲁山梁洼铝土矿 鹁鸽吴水泥灰岩矿开采区块 高家庄煤矿开采区块 背孜石墨开采区块 马庄铅锌开采区块 竹园沟铁矿开采区块 草店金矿开采区块 窑场铁矿开采区块 西马楼铁矿开采区块 栗树沟建筑石料开采区块 丁庄建筑石料开采区块 燕山坡建筑石料开采区块 上河建筑石料开采区块 芹菜沟建筑石料开采区块 塘沟铁矿开采区块 2.45 建筑石料 规划投放采矿权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CQ1-1 CQ1-2 CQ2-1 CQ3-1 CQ4-1 CQ6-1 CQ6-2 CQ8-1 CQ8-2 CQ10-1 CQ10-2 CQ10-3 CQ10-4 CQ10-5 CQ11-1 1.63 1.74 3.86 33.28 1.6 6.43 14.08 3.23 0.19 6.03 17.8 1.82 1.05 4.96 4. 铝粘土矿 水泥灰岩 煤矿 石墨 铅锌 铁矿 金矿 铁矿 铁矿 建筑石料 建筑石料 建筑石料 建筑石料 建筑石料 铁矿 已设矿权整合 规划投放采矿权 探矿权转化 探矿权转化 2009年已设采矿权 探矿权转化 探矿权转化 探矿权转化 规划投放采矿权 规划投放采矿权 规划投放采矿权 规划投放采矿权 规划投放采矿权 规划投放采矿权 探矿权转化 3.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1)采矿权设置
规划期内在未设采矿权的16个开采规划区块中均设置采矿权,1个2009年已设置采矿权,1个需要对已设采矿权进行整合。
(2)采矿权投放
51
据国家产业及我县开发利用现状,2015年以前以现有矿山结构调整为主,实现“矿山总数下降,矿产总量提高”的目标;远期,在采矿权总量控制的范围内,主要以“减一增一”的方式投放新设采矿权,适量增设具一定规模的新矿山,并重点向我县建筑石料等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矿产倾斜。
(3)采矿权处置
规划期内对重点开采和一般开采规划区块中的已有采矿权,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保留;布局不合理的按开采规划区块管理要求进行整合;对未达到规划开采要求的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资源已近枯竭、位于禁止开采区中的限期予以关闭。
此外,对勘查工作、资源储量达到可开发利用程度,符合国家产业、布局合理、采矿权总数不突破规划指标、满足开采准入条件的探矿权可以转采矿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允许矿业权人通过整合,满足采矿权设置要求;同一个区块内的多个探矿权查明资源后,在充分考虑探矿权人利益基础上,整合为一个采矿权;探采区块内原则上只能由现有矿山申请勘查,已存在探矿权查明资源后,必须跟现有矿山整合为一个采矿权。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1.结构调整和优化方向
52
(1)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方向:矿业开发适度集中,矿业布局不断优化;矿业生产总量适度增长,矿山总数适量减少;扼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加快小型矿山整改联合,促进矿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
规模结构调整重点:
①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匹配原则, 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条件;
②加快大、中型矿山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支持优势矿业企业取得后备资源和勘察区,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大投入找矿、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模式;
③积极引导小型矿山整改联合, 提高采选技术水平; 对开采零星分散资源的小矿山,有选择地予以保留, 并在技术上给予支持;
④未参与整合的矿山必须达到最低生产规模,限期淘汰达不到生产标准的矿山,建立探矿权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不匹配、破坏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扭亏无望的矿山企业予以关闭。列入整合计划的矿山企业在取得相关证照之前,矿山企业不得生产,采矿权不得变更转让;
⑤全面禁止占用耕地生产实心粘土砖瓦,整顿采砂、采石点,水泥灰岩、页岩等建筑材料的开采要根据矿产资源品质优矿优用,规模
53
开采。
(2)矿业技术、产品、采选冶结构调整
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技术, 改造、提升传统矿业, 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调整矿产品结构,增强矿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 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 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增强矿山开采能力,挖掘矿山潜能;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鼓励开发低品位、难利用的矿产资源;进一步稳定铁、铜等金属矿产选冶能力, 加大花页岩和铝土矿等非金属矿产后续深加工能力。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1)基本原则
①重要矿产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集聚原则。支持优势矿业企业取得后备资源和勘察区,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大投入找矿、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模式;
②遵循地质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整装勘查、规模开发原则; ③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相衔接原则,努力推进勘查与开发一体化;
④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原则;
54
⑤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 (2)整合范围
——重要矿产:铁、铜、铝土矿及水泥用灰岩类等矿产。 ——重点矿区:矿山布局不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矿区;开发秩序混乱,矛盾突出,纠纷不断的矿区;国有大矿周边矿区;小矿密集区;开采主体多,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主要针对梁洼矿区、朝阳贯矿区和泰山庙-草店矿区进行资源整合。
——其它:影响大矿统一开采的小矿山;多主体开采同一矿体的矿山;生产系统交叉重叠或井巷彼此相互贯通的矿山;采选加工脱节、挖矿卖矿的水泥用灰岩等工业基础原料类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的矿山;优矿劣用、破坏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以开采一般矿种为名盗采其他重要矿种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差的矿山。
(3)整合方法
——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 由大矿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采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
——国有矿山企业之间的整合可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下,
55
采用资产整体划拨的方式进行;整合矿山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 确需扩大的,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
——整合期间整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停新设探矿权、采矿权。 ——列为整合对象但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其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变更手续,建立采矿权退出机制。。
——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予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参与整合,其资源需要重新开发利用的,根据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
通过整改、联合、重组、关闭等方式,2010年从现有矿山企业50家减至45家,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相匹配。其中2015年保留30家、2020年20家。
(4)非整合矿山处置 ——保留矿山
各类证照齐全;矿山布局符合规划;勘查程度达到开发利用要求;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符合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相适应;实行全层开采、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划要求;遵守开采总量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履行了采矿权人各项责任和义
56
务。
以上矿山可不参与整合,但应鼓励其作为整合主体,按照有关要求,整合周边的小矿山。
——整改矿山
矿山布局、采选加工衔接、资源利用与保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具备矿山保留条件,但开采规模偏小,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相适应,批大建小,超能力、超计划生产,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不足,回采率未达到要求,环保措施尚未完全到位。
凡列为整改的矿山,必须拟订整改方案,整改期间,原则上停止生产;通过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关闭矿山
位于禁止开采区、矿界内资源已枯竭、不符合国家产业、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以采代探的非法采矿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矿山。
关闭矿山,一律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3.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 (1)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根据国家有关产业和我县资源特点及开发利用现状,参照国土资发[2004]208号文件精神以及《河南省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
57
施方案》,制定我县相应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其中新建铁矿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5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6年以上;铅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3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5年以上;新建铝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5年以上;新建水泥用灰岩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10年以上。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是新建矿山准入和换证矿山许可的必要条件。 (2)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大型矿山中,煤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40年,铁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30年,其余矿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25年;中型矿山中,煤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25年,铁矿、铅锌矿、铝土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20年,其余矿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18年;小型矿山(新建)中,根据2007年11月国家《煤炭产业》,煤矿整合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新建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15年。铁矿和萤石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6年,铅锌矿和铝土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5年,其余矿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小于10年。
(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1.矿产资源综合评价、综合利用
58
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主矿、共伴生矿必须统一规划,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和回收矿产资源,对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应制定相应的资源保护措施。
规划期重点扩大铁、铜矿企业开展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的矿山数;拓展与铁矿共、伴生的石膏、镓,与铜矿共、伴生的钼、钨、分散元素等矿产的综合利用;提高铁矿中的铜,铜矿中的铁、金、银、硫等共、伴生矿综合回收率水平。规划期全县开展综合利用矿山企业比例各自均在前期的基础上提高5~10%,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指数和共、伴生矿综合回收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严格执行《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坚决推行五个“同时”要求;建立健全矿山企业“三率”考核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清理整顿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矿山企业,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2.尾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在对矿山尾矿和固体废弃物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的开发利用方向。
——金属类尾矿:主要开展资源尾矿的综合利用,有效提高铁金属回收率,积极推广尾矿制砖等技术。
——建材用石料类尾矿:主要开展加工利用和延长产业链技术研
59
究, 开发新型建筑材料或替代材料等;
此外,充分利用尾矿及固体废弃物进行矿山采空区、矿地复垦回填,做好矿山尾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避免水土流失。
3.大力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当前重点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力争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支持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矿业经济区。
(五)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提出以下新建和换证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1)采矿权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承担相应的民事
60
责任,且申请人提交采矿登记申请之前2年内没有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中开采矿种、矿山总数、开采总量、采矿权布局等要求。
(3)申请国家和省开采的矿种,不得突破年度开采计划指标和规划总量指标。
(4)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
(5)申请开采难利用矿产的企业,必须具备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认定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资源利用达到要求的选矿工艺技术。
(6)突破难利用矿产选冶技术的单位或企业法人,在满足其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取得相应矿种的采矿权。
(7)在已知难利用规模矿床选冶技术未过关前,在其分布矿区不新设采矿权,现有采矿权合理有序退出。
(8)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9)矿山企业必须具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矿
61
山安全生产预评估报告以及合法的矿山用地手续等。
(10)能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必须制定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以及含有益组份的尾矿必须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
(11)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指标应达到规划要求。
(12)在未具体划定核心区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采矿权,矿业权人必须出具相关行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13)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4)面积较大、地质情况较复杂的勘查规划区块,探矿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规划论证或编制矿区规划,再考虑设置采矿权。
(15)资源储量报告必须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矿山开采建设设计的依据后,探矿权方可转采矿权。
62
六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
为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治理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老路,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以下原则: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 ——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
——“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据上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的基本原则,结合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全县划分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区6处,其中重点治理区2处,一般治理区4处,面积总计316.03平方公里。详见表6-1。
表 6-1 鲁山县矿山环境规划分区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类别 面积 (平方千米) 63
1 2 3 4 5 6 Z1 Z2 Y1 Y2 Y3 Y4 昭平湖水库以铁矿开采为主的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 20.55 68.06 39.80 24.29 150.58 12.75 梁洼以煤炭、铝土矿、石灰岩开采为主的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 红艺岭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桑盘庄-三岔口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昭平台库区南以铁矿开采为主的一般治理区 栗树沟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
1.重点治理区
全县划分出2处,昭平湖水库以铁矿开采为主的重点治理区和梁洼以煤炭、铝土矿、石灰岩开采为主的重点治理区。总面积88.61平方千米(见附图5)。治理重点是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及不稳定斜坡等。
区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评估、治理工作,并编制详细的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2.一般治理区
全县划分出4处,红艺岭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桑盘庄-三岔口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昭平台库区南以铁矿开采为主的一般治理区和栗树沟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总面积227.42平方公里(见附图5)。该区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较大、矿山环境问题对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进行矿山环境地质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可能诱发矿山环境问题提出预防、处理方案。
(三)矿山环境恢复重点治理工程
1.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的确定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是保护矿山环境、治理矿山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恢复矿山生态功能、保障矿山环境良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为保证在时间和空间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部署的合理、科学,确保我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在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遵循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在规划安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时,考虑我县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承载能力,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划研究成果,在时间上、空间上合理地安排重点治理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务求实效。
(2)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
在规划安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时,不仅要考虑影响范围大、危害严重的边坡失稳、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矿区地质灾害的治理,也应兼顾对矿区水资源枯竭、饮用水质污染等关系到矿区居民生存质量的环境问题的治理,以实现减少民企纠纷,维护矿区正常生产生活
65
秩序,有效地保护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对矿区经济造成的损失。
(3)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由于现阶段我县矿山环境问题较严重,历史欠帐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量大,任务艰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作为保障,综合考虑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条件,分阶段的安排治理工程,以保证治理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治理效果。近期重点治理工程原则上安排在矿山环境亟待治理区,重点治理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大、危害重、治理效果显著的矿山。中远期主要安排在矿山环境破坏较严重、已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矿区居民生产和生活安全,或存在较大潜在危险隐患的矿区。
(4)注重治理成效,强调可操作性原则
矿山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作到规划合理、技术先进、措施得当、管理到位。因此,在矿山治理项目立项时应认真做好前期论证和预期效益分析,在其他条件等同时,优先安排技术先进、方法可行,利于操作,同时投入产出合理、治理效果显著的项目。
2.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部署
结合鲁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现状,将重点工程布置
66
在大中型矿产资源开采集中区;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较多的煤矿、铁矿开采区;小矿点和露天开采矿点众多,对环境构成较大破坏的区域,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规划期内共安排梁洼煤矿区、西马楼铁矿区和泰山庙以铁矿开采为主的3个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1)韩梁煤矿塌陷区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该区属韩梁煤田,煤矿开采造成大面积地面塌陷,并伴生大量地裂缝,地形高差大的地方引发滑坡、崩塌。对地面塌陷、地裂缝采取生物工程措施进行土地复垦,矸石山循环利用、覆土绿化,对弃渣进行固化、覆土绿化、修建拦石坝,对滑坡抗滑治理(如下汤镇红石寺村红石寺滑坡治理和董周乡小东沟泥石流治理)。区域内需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其中复垦面积26平方公里。
(2)西马楼以铁矿开采为主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分布在鲁山县昭平台库区北的西马楼地区,是鲁山县铁矿集中分布区,多为小型以下矿山地,矿业开发秩序需要整治。采矿造成地貌形态和植被破坏,易导致滑坡、泥石流。需采取生物工程措施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对弃渣进行固化、覆土绿化、修建拦石坝,恢复地表形态,防止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区域内需治理面积31平方公里。
(3)泰山庙地区以铁矿开采为主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67
分布在鲁山县昭平台库区南的泰山庙地区,是鲁山县铁矿集中分布区,多为小型以下矿山地,矿业开发秩序需要整治。采矿造成地貌形态和植被破坏,易导致滑坡、泥石流。需采取生物工程措施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对弃渣进行固化、覆土绿化、修建拦石坝,恢复地表形态,防止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区域内需治理面积31平方公里。
(四)新建、改、扩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条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所有采矿权人必须缴存备用金并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义务;
——矿山废弃物排放、选矿水重复利用率、土地复垦率等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制定矿山环境问题监测方案,对矿山环境问题实行动态监测。
——新立、变更或延续采矿权,必须提交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同时与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
68
(五)停办、关闭或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严格执行矿山土地复垦规定,达到规划要求;
——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采矿权人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69
七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阶段产生的。这些活动作用于环境后,产生的主要影响有:勘查阶段可能有人为活动、噪声及少量的矿业废弃物,勘查工作结束后,环境影响随之减弱或消失;开采阶段,需建矿占用土地、破坏当地植被及景观、引起水土流失,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矿业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包括占用土地等)、噪声、水土流失及诱发地质灾害等。现主要针对矿产资源开采阶段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与预测。
1.大气环境
规划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清运、堆积和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和运输设备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和废气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污染,对施工现场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工程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规划项目生产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矿石破碎和转载储运环节的粉尘排放、尾矿库、排矸场等的扬尘。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70
(1)地表水
矿业废水若不达标处理排放将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如PH值下降及总磷、重金属、化学耗氧量、氨氮超标等;矿业废水达标处理后用作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等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某些矿石或废渣经风化、淋滤后,其中的有害物质也会随水进入地表水体,污染地表水。应注意矿业固体废弃物的堆放,避免淋滤水对水体的污染。
(2)地下水
主要表现为矿业开发对地下水系统补、迳、排的影响和破坏。我县采矿过程中,需疏干矿井水,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导致浅层地下水的漏失,井田范围内部分井泉枯竭,水塘、水田等漏水严重,水库蓄水能力减弱,影响矿区周边民众的生活。另一方面,由于我县存在洼地、漏斗、落水洞、暗河等,矿业废水的无序排放将可能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3.固体废物
规划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矸石及煤泥、尾矿、废渣、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煤矸石、尾矿、废渣等应有专门的场地堆放,并注意堆放安全。
4.生态环境影响
71
(1)土地利用/覆盖度变化
矿山建设需占用土地。同时,由于矿山开采将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破坏土地的使用用途。
(2)植被
在矿山所在地区,矿山建设用地的占用将使森林或其他植被减少。
(3)水土流失
规划期将可能破坏植被和土石结构,造成边坡垮塌,一定范围内水土流失加剧;生产期工业场地、排矸场、尾矿库等将是水土流失的防治重点。
(4)地貌景观改变
地质地貌景观是地壳长期演化遗留下来的不可再生的地质遗产,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的造成对矿区周围的地质地貌、地面植被、地质构造和其它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这种影响和破坏的程度与矿山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关,矿山越靠近城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铁路等交通干线,或与人类活动、生存环境密切相关的地带,其危害性越大;与开发规模相关,开发规模越大,对自然景观的影响和破坏越严重;与开采方式密切相关,开采方式好,影响和破坏就小,乱采滥挖,影响和破坏就大,
72
露天开采比硐采对自然景观的破坏性大。
5. 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矿业结构,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的共同发展。由于矿区建设,当地民众的就业状况也将随之发生变化。从区域经济发展角度来看,随着《规划》的实施,将会形成一个矿业结构较为合理、经济效益较高、资源较好利用的省域矿业经济系统。
(二)预防和减轻对环境影响的对策
为减轻矿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以下减缓措施: 1.国土资源局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实行统一规划、分区管理、分类治理和分步实施。
2.认真执行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的有关规定,并规范其资金使用的管理。
3.新建矿山应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
4.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矿业活动对矿山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并及时进行恢复治理。对逾期不达标或后果严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或实行限采、停采直至关闭,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73
5.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节能减排”要求,遵循循环经济的“3R”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排放,并加强“三废”的综合利用与回收。
6.新建矿山做到边开采边修复;生产矿山要做到不欠新帐,逐步还清老账;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加快对闭坑矿山的恢复治理,进行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为主的环境修复。
7.逐步建立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矿业活动可能造成的矿山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并建立报告制度,以有效保护矿山环境,防灾减灾。
8.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矿区,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结论及预期效果
《规划》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保护矿山环境为目标,充分考虑我县矿产资源分布规律和生态环境较脆弱的现状,符合矿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的目标具有合理性。
《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和鲁山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纲要的相关内容,与鲁山县“十一五”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在落实国家、省里和市里的相关环境保护和评价提出的有关环境
74
保护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的情况下,开发建设对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改变现有环境功能;通过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实施,鲁山县的矿区生态环境将逐步向良性发展。《规划》实施后将有力促进鲁山县的经济发展,推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通过采取的强制措施切实加强对全县矿区各类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有效降低“三废”排放,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区(煤矿、铁矿、大理石矿等)的环境监督管理,使生态环境破坏恢复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保持不超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Ⅰ类标准,使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而言,《规划》总体上是可行的。
75
八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包括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手段和配套机制。
(一)法制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划的法律地位,理顺规划管理与矿政管理关系,为规划实施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应纳入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相关部门按《规划》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行政保障机制
1.建立矿业权规划预审制度
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和指导作用,从源头上抓好矿业权前置性审查,未经预审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预审范围包括:是否符合产业;资源储量是否可靠;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与储量规模是否匹配;矿业权总数、矿山开采总量是否突破规划年度计划;矿业权空间布局和开发利用初步方案是否合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可行;项目用地方案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对不符合矿
76
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2.建立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
制定领导责任制管理办法,实行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把年度目标和规划期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等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方案。对总量的矿种及年度指标实行计划管理,并以年报统计数据作为考核依据,超计划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
4.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
我县、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察制度,并将总量、矿业权设置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实施规划评估制度
77
实施规划评估是调整或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总结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规划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影响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主要因素,研究提出规划调整和完善的建议。评估方式分为:年度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报审批机关备案;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提出完善措施和规划调整、修订意见;规划期末,形成综合评估报告,为下一轮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三)经济保障机制
1.积极拓展资金筹措途径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和地方地质勘查基金,支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区、重大勘查项目的勘查;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行开放式动作,鼓励社会各类资金参加基金项目的实施。
——建立、地方和企业的合作投资勘查机制,尽快实现找矿的重大突破。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勘行业部门,要按《规划》制定的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做好项目立项论证,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
78
——县应从年度财政支出中列出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改造、科技攻关以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作。
2.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
——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规范中介评估机构,构建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矿业资本市场繁荣发展。
――重点建设矿业权一级市场,形成对矿业权一级市场的宏观机制;完善矿业权转让管理制度,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促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勘查、开采有效进入与退出机制。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节体系
——改革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与矿产资源消耗量挂钩的征收制度,研究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节体系,有效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合理规范与地方矿业权收益分配,除主要用于勘查外,要重点支持规划确定的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循环经济发展等重大工
79
程。
——对和禁止开采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加强矿山资源和环境保护。
——提高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征收标准,逐步建立矿业权转让和矿山环境污染税征制度。
4.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经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建立奖罚分明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激励和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矿山企业开展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选冶研究,鼓励替代资源开发、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和尾矿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对利用尾矿、贫矿、难回收矿的,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
——对于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予评审备案;对于共、伴生矿产没有纳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不予确认;对开采过程中未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延续、变更。
5.贯彻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按照“企业所有、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矿山环境的恢复。对恢复治理不力、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
80
到要求的,由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启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落实备用金的前置性约束和后期监管约束。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备用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使用好备用金,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备用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社会保障机制
——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在规划编制阶段,充分发挥公众在规划编制中的作用,拓宽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为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创造条件。
——建立规划公示制度。矿产资源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完成规划编制后,应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建立社会公众监督制度。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实行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
——积极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重大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
81
——积极扶持和引导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现代的采选冶技术,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开展尾矿开发技术研究,促进潜在资源的开发利用。
——重点开展铁、铜等国家紧缺矿产和我县优势矿产的综合利用和保护工程示范,建设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基地,推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提高和改善我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促进绿色矿业发展。
——应用现代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技术,服务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等领域,对必要的紧急情况构建预警应急系统,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矿业权设置的动态变化,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更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效率。
——积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掌握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以及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与技术应用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水平。
82
(六)建立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制
在立足积极勘查、开发本县矿产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利用省外、国外资源的法规体系和协调机制,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矿业经营主体,完善财政金融信贷和资源信息服务系统,构建企业用于外部矿产勘查费用的补偿机制,设立风险勘查资金,制定相关优惠,鼓励我县有实力的企业到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七)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手段
规划重大工程是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和我市的实际,近期将鲁山县铁矿深部及外围找矿列为示范工程。
重大工程由统一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对工程的资金、进度等做出部署和安排,保证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八)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矿产资源忧患意识
全县矿产资源储量逐年锐减,后备资源不足;开发利用经营粗放,经济效益低下;资源的破坏与浪费已成为制约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矿山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地质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因此,应深入开展全民矿产资源国情和国策教育,增强矿产资源忧患意识、保护和
83
节约意识,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和发展观,提高全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自觉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84
九 附 则
《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组成,三者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规划》五年一修编,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须按原程序进行报批。
《规划》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准,由鲁山县发布实施。
《规划》由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85
86
第二部分
编 制
说 明
一 概 论
鲁山县地处河南省中西部,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为了贯彻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活动的宏观,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优化资源配置,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鲁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源函[2002]26号)、《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31号)的精神和鲁山县的要求,委托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承担全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任务,计划于2008年12月开始组织编制《2008-2020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工作。
矿产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的基本手段。党、历来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十分重视,
68
2001年批准的首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布实施,标志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宏观机制初步建立,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在加强矿产勘查、促进矿山合理布局、控制部分矿产开采规模过快增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矿山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和今后1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消耗处于高增长阶段,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特别是矿产资源供应不足将成为重要制约因素,新时期的矿产资源规划工作面临着更加紧迫的任务和挑战。目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矿产勘查相对滞后,一些地区开发秩序尚不规范,矿山布局还不够合理、粗放经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违法违规等现象依然存在。做好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宏观,促进合理布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完成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十一五”期间,我县制定一部科学合
69
理、切实可行的矿产资源规划,指导本县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解决矿产开发过程中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矿业结构不尽合理、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矿业活动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实现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高效转化。同时,《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经开始实施,其目标和任务有待市、县级规划进一步分解落实。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十一五”规划》、《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河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鲁山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1-2010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第一轮)以及县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的精神,根据赋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职能,编制《2008-2015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
《规划》是县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调查、监测与监督等方面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县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
70
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统领矿产资源工作,落实《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和《鲁山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以快速、高效、优质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矿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体现规划宏观作用和市场配制资源的基础作用,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
2.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产资源内部各矿种之间以及矿产资源与其它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及相关产业共同协调发展的关系,采矿业与矿产品深加工之间的关系,坚持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切实加强
71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经济、科技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2)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正确处理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宏观下,合理配置资源。
(3)保护与开发并举原则。“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与开发并举,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4)发挥资源优势,“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充分发挥鲁山县矿产资源的优势,加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本县铁矿、金矿、铝土矿、铅锌矿等矿种的优势,珍惜优势、保护优势,使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保持优势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要牢固树立“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想,坚决遏制“盲目开发、乱采滥挖”。强化鲁山矿业经济整体化、一体化观念,加速鲁山矿业产业升级的步伐,促进矿业结构最优化。
(5)科技兴矿原则。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矿业经济发展的关键地位,把矿业振兴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职工素质的轨道上来,把矿业经济的增长从依靠扩大采矿规模转移到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方面来,加大科技投入,加速科技开发,积极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
72
艺、新方法,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加强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学技术与矿业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矿业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6)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规划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思路有新的转变,内容有新的特色,采用科学的分析论证和数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体现规划内容。规划结合鲁山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使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7)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31号)要求,严格执行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规定,建立健全衔接统一、分工明确、协调机制、重点突出的规划体系。
(三)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依据
1.规划目标
2008-2015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力争重要矿产资源及大中型矿山接替资源的找矿取得突破,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下降的局面得到扭转;加大科技投入,切实解
73
决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构筑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矿山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山环境污染和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矿山环境保护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轨道,矿山环境保护立法体系逐步完善,保护手段得到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类破坏矿山环境的活动受到有效遏制,矿山环境状况显著改善,实现矿山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使鲁山县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规划》期限,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本县所辖行政区域。 2.主要任务
(1)科学分析全县矿产资源成矿规律、勘查开发与矿山环境现状;预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程度和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可供性,制定全县2008-2020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
(2)落实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调查区域,划分矿产资源勘查的规划区及区块;确定探矿权总量及分阶段量,提出
74
探矿权整合意见;制定探矿权准入条件。
(3)全县主要矿种的开采总量及采矿权投放数量,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布局,划分主要矿种的开采规划区及区块,提出现采矿权整合意见,制定开采准入条件及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确定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规划指标。
(4)评价和划分矿山环境影响区域;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提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和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区分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的具体情况,明确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范围和时序,提出相应的措施。
(5)从加强宣传教育、法制、经济、社会、重大工程和科技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建立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3.关于规划指标 (1)需求预测
主要矿产品产量与消费量预测数据主要依据省市县有关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进行预测的,并加以适当论证。煤炭需求量是根据“十五”期间鲁山国内生产总值和原煤消费的相关性分析,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考虑到技术进步、万元GDP能耗降低的因素以及《鲁山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进行预测;铁矿需
75
求量是依据规划期内河南省内钢铁企业(主要是舞阳钢铁和安阳钢铁)生产需求和国家预测得到;铅锌矿需求由于鲁山县统计数据较少,主要根据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分析报告和铅锌矿在鲁山矿产资源中的地位及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宏观需求形势的预测;铝土矿需求是根据《河南省铝工业发展规划》,结合河南省建立全国重要铝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以及鲁山县经济发展情况,根据河南省、平顶山市铝土矿需求量,按一定比例测算得到;水泥用灰岩需求量是依据规划期内水泥产量计算得到,数据来源于历年鲁山县统计年鉴。
(2)勘查目标
《规划》提出,到2015年通过勘查新增铝土矿500万吨,铁矿资源储量1500万吨,水泥用灰岩5600万吨,煤矿资源储量500万吨,加大对铅锌矿的勘查力度;到2020年通过勘查新增铝土矿资源储量800万吨,铁矿资源储量2000万吨,水泥用灰岩8000万吨。《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市新增铝土矿资源储量2700万吨,铁矿资源储量1.6亿吨,水泥用灰岩3.5亿吨,煤炭资源储量25亿吨。在此基础上,本规划分析鲁山县矿产资源特征和资源潜力条件,考虑鲁山县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主要矿种需求预测和可供性进行比较,根据鲁山县矿产的赋存规律、勘查工作程度及技术经济条件,征求并综合专家意见,按一定比例调整测算得到。
76
(3)主要矿产品总量
矿产品总量主要依据《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鲁山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鲁山县历年统计年鉴进行测算。规划目标为:到2010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120万吨,铝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在25万吨,石灰岩类矿产开采量700万吨;到2015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00万吨,铝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在30万吨;石灰岩类矿产开采量1000万吨,实现规划期内矿业可持续发展、矿产品开采总量稳步增长的目标。
(4)矿山控制总数
《规划》提出,2010年从现有矿山企业50家减至45家,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相匹配。其中2015年保留30家、2020年20家。这一指标主要是依据以下几方面因素确定的:按照国家产业规定,达不到矿山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将逐步关闭;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一致、一个矿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采矿权的要求,即矿区范围内的小矿山将走整改联合、规模经营之路。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规划中,综合考虑鲁山县矿产资源特点、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和实现目标的可能性,要求矿山开采持证率100%,基本消除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重采轻掘、乱采滥挖等破坏性开采现象;在基期水平上,
77
2010年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2~3%,综合利用型矿山企业数量提高5~1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2015年,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再提高2~3%。这一指标主要依据现有水平和省市规划要求,并考虑现实可能性提出的。
(6)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指标
考虑到鲁山县的具体社会经济状况,该指标主要是与《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指标相衔接,在符合《鲁山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鲁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鲁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征求并综合专家意见得到。到2015年,初步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新建和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40%、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到2020年,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新建和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45%、土地复垦率达到40%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78
二 规划编制程序
(一)组织形式与人员配备
《规划》编制工作是在县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委托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承担。规划的编制机构包括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编制课题组。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县及有关局(委)主管领导组成,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规划编制工作委托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承担。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聘请和安排地质矿产、采矿选矿、计算机和资源规划等方面的专家与科技人员成立规划编制课题组,具体承担《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县规划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编写、图件制作等专业技术工作。
(二)规划设计阶段
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成果的质量,使《规划》编制工作能得以有序顺利地进行,整个工作周期约需10个月左右时间。具体可划分为前期准备、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专题调研、综合分析研究论证与编制、征求意见、编制与提交规划审查报批等阶段。
79
1.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
为了搞好《规划》的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的要求,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并共同组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与联络协调等项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聘请和安排地质矿产、采矿选矿、计算机和资源规划等方面的专家与科技人员,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承担《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
2.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阶段(2009年2月~3月) 规划编制机构成立之后,以县(或委托县国土资源局)的名义,主持召开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协调会议,邀请本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重要矿山企业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矿产资源规划的方针、和相关文件的精神,了解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与技术要求,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联络人的任务和职责,在此基础上对规划编制所需资料进行初步的收集,然后拟定《2008-2020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3.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专题调研阶段(2009年3月~5月)
80
规划编制小组应对与规划有关的基础资料进行全面的收集与专题调研,到县计委、经贸委、统计局、规划局、旅游局、文化局、环保局、林业局、交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收集有关资料,主要包括《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鲁山统计年鉴》、2007年与2008年《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2000-2008年的《鲁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以及本县化工、建材、环保、旅游等有关部门或行业的发展规划等成果资料 ,并分别到部分重点矿山企业进行专题调研。
4.综合分析研究论证与编制阶段(2009年5月~10月) 在对已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整理的基础上,围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规划目标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其确定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证,编绘部分图表,撰写专题报告,为《规划》的编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资料综合整理与分析研究论证与专题调研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各类规划附图、规划附表,逐步编写《规划》文本初稿(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底报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81
5.征求意见阶段(2009年10月~12月)
《规划》文本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与单位的意见,对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规划》文本征集方案并提供依据。
6. 规划审查报批阶段(2009年12月~至今)
《规划》初稿经有关专家以及市县(市)各相关部门、行业和主要矿山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对规划文本、规划附图、规划附表和专题研究报告进行全面细致的修改,然后形成《规划》预审稿,上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23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了预审,专家组认为鲁山县报送的规划资料齐全,规划基础研究工作扎实,资料翔实,体现了地方特色,提出的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规划成果总体符合规范要求,原则通过预审,同时也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与建议。课题组已经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准备上报省厅审查备案。
82
三 研究基础与方法
编制矿产资源规划,首先要确定规划的对象,根据规划对象的属性及所遵循的规律进行综合研究;其次,规划本身的研究。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以及相关环境的规划。因而,规划的对象首先是矿产资源本身,其次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为及过程,再次是勘查、开发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和效应。由此可见,矿产资源的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和规划五个方面问题,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也应从这五方面的研究入手。
本规划依据区域矿产资源规划涉及的学科基础和方,对鲁山县区域经济发展、矿产资源现状及潜力、矿产资源现状勘查开发进行评价、分析,在此基础上,对鲁山县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及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进行统筹规划决策,保障鲁山县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矿产资源规划研究基础
主要依据区域成矿学理论。区域成矿理论主要是研究特定区域中成矿环境、成矿条件、成矿过程、成矿类型及成矿演化,是进行区域矿产预测、普查找矿和资源潜力评价的理论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按构造动力划分成矿系统大类;(2)多因素合一临界
83
转换的成矿作用机理;(3)矿床系列和异常系列构成的矿化网络;(4)矿床形成变化、保存的演变过程。该理论提出了通过成矿系统研究发现新类型矿床的几个途径,分析了成矿系统研究的资源环境效应,并探讨了成矿系统研究的理论意义,其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已广泛应用于成矿区带的调查和研究中。
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据区域成矿学理论对资源潜力评价和勘查工作部署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而,区域成矿学是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理论依据。
(二)矿产资源需求的预测及可供性分析方法
矿产资源需求预测的方法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定性预测法和定量预测法。定性预测法主要有市场调查预测法、专家意见预测法、主观概率法。定量预测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完成,有时间序列预测法、回归分析预测法、投入产出预测法、经济计量模型预测法、弹性系数预测法、灰色系统预测法等。在本规划的研究过程中所运用到的定量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模型:
1.弹性系数模型
两个变量的变化率之比值,说明一个变量相对于另一个变量变化反应的灵敏程度。这里,矿产品的弹性系数是指矿产品年消费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的比率。
84
弹性系数法预测模
etMtGDPt型:
式中:et代表某种矿产品第t年的弹性系数;Mt代表某种矿产品第t年的消费增长率;GDPt代表国内生产总值第t年的增长率。
使用弹性系数法预测矿产品需求的关键在于确定未来年份的弹性系数。用于弹性系数法预测模型,研究出矿产品消费的规律,从而可以预测未来的消费需求量。
2.类比模型
一个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或工业化阶段与其矿产品的消费水平关系密切,而不同的地区在同一个发展阶段或工业化阶段其矿产品的消费水平具有某种程度的可比性。因此,预测未来某个时期当社会发展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时的矿产品需求量,就可以类比不同地区在达到同样发展水平时其矿产品的消费情况,从而预测未来矿产资源或矿产品的需求量。
不同地区的特点存在差异,人口数量,产业结构,消费观念,科技教育水平,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等,即使两个地区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其矿产品的消费水平也有差别,两者并不具有完全的可比性。因此要必须根据具体特点对类比模型预测的结果进行适当的修正。
类比法中比较典型的实例是金属矿产资源消耗的S型曲线及能源
85
消耗的线性模型,如图1。
工业化阶段人均消费量农业经济阶段工业化周期 后工业化阶段 经济发展水平 图1 工业化工程中人均金属消费量的“S”形模式
3.回归模型
回归模型的基本原理是根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矿产品消费量的历史数据,以人均矿产品消费量作为因变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建立人均矿产品消费量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回归模型,根据所建立的回归模型及未来特定时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预测未来特定时间的人均矿产品消费量,再根据人均矿产品消费量计算得出全国矿产品需求量。
矿产品需求预测的回归模型如下:
MPtGDPPt
式中:MPt代表第t年人均某种矿产品消费量;GDPPt代表第t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常数。
使用回归模型预测矿产品需求的关键在于只能进行中短期的预
86
测,而不能进行中长期的预测。
4.使用强度模型
矿产品使用强度是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所消耗的某种矿产品数量,因此一种矿产品的使用强度被定义为:
UtDtGDPtF(Pt)
即矿产品使用强度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t)的函数。
式中Ut代表第t年的矿产品使用强度;Dt代表第t年的矿产品消费量;GDPt代表第t年的国内生产总值;Pt代表第t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则第t年的矿产品需求量为:
DtUtGDPtF(Pt)GDPt
预测矿产品需求量的关键在于预测矿产品使用强度Ut。矿产品使用强度的函数形式F(Pt)一般可采取线性函数、正态函数、对数正态函数、指数函数等函数形式。
(三)矿产资源规划的规划方法
规划方法主要有系统分析法、综合平衡法、比较法和目标规划法.其中目标规划法是大多数规划通常采用的方法。
矿产资源规划是在对一定区域内矿产资源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其勘查、开发活动所做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统筹安排。由此可见,从规划目标上看,区域矿产资源规划是对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87
的目标进行规划。勘查、开发什么?勘查、开发的目标是什么?在什么地方勘查、开发?如何进行勘查、开发?这些问题是区域矿产资源规划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将目标规划法具体应用到矿产资源规划上,依据矿产资源规划上的具体要求进行具体应用。首先,对矿产资源规划可能影响各类群体的利益进行分析。如“国家利益”、“地方利益”、“矿业企业利益”、“社会群体利益”等等。通过利益主体分析,并以此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强调不同群体彼此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以达到在充分考虑各个利益主体的前提下,确保规划的切实可行。其次,进行资源和需求问题分析。通过资源评价了解矿产资源在该区的丰度,通过需求预测了解矿产资源在该区的稀缺性和需求程度。如果某种矿种资源储量巨大,但需求量不大,则无需对该矿种进行勘查、开发活动;相反,如果某种矿种资源储量较小,但需求量较大,则需加大对该矿种进行勘查、开发活动。再次,在什么地方勘查、开发,即勘查规划区和开发规划区的布置。勘查规划区的布置则需要运用质成矿分析方法,如利用成矿规律研究、地球物理方法、地球化学方法、地质学上一些方法进行科学的资源潜力分析。
88
四 规划主要内容
(一)总则
阐明编制《2008-2015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的目的、法律依据、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规划》的定位、适用期限。
(二)矿产资源形势
阐明鲁山县的自然经济社会概况、矿产资源的特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在总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开发利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对鲁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背景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应详细论证本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可供性分析。
(三)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确立《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提出矿产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
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提出规划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体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市场配置与宏观结合、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统筹等原则。同时坚持以下编制原则:
(1)合理继承,创新发展
认真总结和借鉴首轮规划成功经验。根据矿产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转变规划工作的传统观念,扎实做好规划基础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创新发展规划理论和方法,改进规划内容,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体现特色,突出重点
贯彻落实第二轮全国、全省、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规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矿产资源潜力和开发利用条件,明确规划编制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提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管理措施和要求。抓住重点矿种、重点矿区,突出总量控制、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3)提高深度,注重实施
90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现行管理要求和矿产资源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深度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增强对微观层次的工作提出原则要求和具体规划。通过科学制定和落实规划指标,强化规划目标管理;通过规划合理划分区块,按照区块设置好矿业权,提高了规划对矿业权设置的指导作用;通过加强保障规划实施的制度建设,增强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
(4)完善体系,做好衔接
健全完善衔接统一、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规划体系,严格执行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规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做好衔接,相关资源开发行业规划以矿产资源保障为基础,并与省、市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5)统筹兼顾,协调关系
正确处理地方与、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资源保护与开发、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耕地保护、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规划与市场调节、规划管理与矿业权设置之间的关系,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
(6)开门编制,科学决策
采取“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做好规划科学论证工作,加强部门间联系和协调,注重
91
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科学决策水平。
3.规划主要目标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县里具体情况,合理制定规划目标,明确规划的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规划目标中属于地方财政出资的勘查与调查评价工作量、开采总量、矿业权投放数量、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开采回采率等方面指标应纳入约束性指标,其他指标可作为预期性指标。在确定规划指标中协调主要矿种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采矿权投放数量等指标之间的关系。
(1)2015年规划目标
落实省规和市规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目标,结合县里具体情况,规划职权范围内矿种的勘查目标。
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目标,制定主要矿种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采矿权投放数量、矿山数量、矿山企业规模结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主要指标。
明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目标,制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矿山土地复垦面积等主要指标。
明确矿产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目标。 (2)2020年规划远景目标
92
明确规划的主要方向和总体思路,重点展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等目标。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确立实行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体运行的总原则,落实国土资源大调查和省级、市级规划安排的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项目的配合与衔接工作;在与省级、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提出本县重点、鼓励、和禁止勘查的矿种和区域,并制定勘查准入条件。提出矿产资源勘查的总体要求,根据地质工作程度、资源潜力和主要勘查方向,圈定重点勘查区。明确鼓励、、禁止勘查的矿种,科学划定重点、禁止、、鼓励勘查规划区,制定勘查的规划准入条件,合理确定勘查规划区块,指导探矿权的设置和投放数量。
禁止勘查区:是指在规划期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特殊功能区等多种因素,划定的禁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区域,包括: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区:国家级或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
93
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区: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内;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
此外,将国家、省、市确定的禁止勘查和禁止开采矿产的地区划为禁止勘查区。
勘查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相关规划要求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实行一定程度的区域。勘查区内新设探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或进行规划调整。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勘查区: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以及具有地方特色且资源储量有限,需要储备和保护的矿产地;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市场需求,但现阶段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的矿产地。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勘查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现有技术条件下开发对环境具有破坏性影响的矿产分布区域等。
鼓励勘查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相关规划要求,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鼓励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的区域。国家、省(区、市)急缺矿种的具有找矿前景的区域;
94
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且具有找矿潜力的地区。
重点勘查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划定的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区域。包括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
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规划区块是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勘查的合理布局,而划分出的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凡具有一定找矿信息的区域原则上进行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勘查区块划分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结合不同阶段地质勘查工作的特点,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和整合要求,并兼顾已有矿业权人的利益。
勘查规划区块划分最小范围按《矿产资源勘查区块划分与编号办法》(地发[1995]125号)的规定,最大范围依据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令240号)的规定。
矿产资源预查或普查阶段,划分勘查规划区块时综合考虑探矿工作部署所依据的矿化信息的全部范围。在详查和勘探阶段勘查规划区块的划分充分考虑探矿权与采矿权的衔接问题。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提出本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开发利用方向,确定
95
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任务、重点和措施,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矿业结构调整的方案与措施,在落实省级、市级规划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划分重点开采区、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和鼓励开采区,指出本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业发展重点,明确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目标,确立各类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以及矿产资源开采的准入条件。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矿产资源总量是矿产资源开发宏观的手段之一,主要通过明确主攻矿种的方向、制定相关指标和措施来实现。
对国家、省和市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金、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等)、优势矿种(煤、钼、钨、锑、萤石等)和特定矿种(铜、富铁矿、优质锰矿、钾盐、铬铁矿等)提出开采和要求,制定相关指标和具体条件与措施,对紧缺矿产提出具体的鼓励措施。
开采总量指标:
开采总量指标按矿种提出,国家、省和市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为约束性指标,制定分年度的开采总量指标,指标的逐级分解与落实,依据矿山企业状况、开发利用情况和资源利用水平等因素进行。
96
对与省和市县均具有优势的矿产资源,不突破省规划确定的指标;对于省紧缺而市县内具有优势的矿产,以省需求为前提制定;对于省内具有优势而市县内不具有优势的矿产,依据实际情况提出性开采的要求。
矿业权投放(设置)数量:
依据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在明确开采总量的基础上,充分研究规划区内矿产资源的分布与产出特点,综合考虑规划基期的开采量、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和规划期内预期的开采能力、开采产能形成的滞后性等因素,以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产资源整合等工作要求,分别提出探矿权和采矿权头投放数量要求。
2.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开发利用状况、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的规定等,合理进行矿产资源区域布局;科学划分重点、禁止、、鼓励开采规划区,明确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布局、规模、准入条件和相应管理措施;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有效指导矿业权的科学设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
重点开采分区:是指在矿产资源比较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的管理,在
97
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矿山环境保护等因素及其动态变化的基础上,划定的进行重点规划和统筹安排的区域。包括:大中型矿产地、重点矿区、重要矿产集中分布区;省级市级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等。
禁止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受经济、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需要进行矿产资源储备和保护的矿产地,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的区域。国家或省(区、市)确定的禁止商业性勘查和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
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国家级或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二级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
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一定距离(水平直距)或直观可视范围;重要工
98
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内;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
此外,将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地区划为禁止开采区。
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受经济、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的区域。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或进行规划调整。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开采区:受国家产业,国家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区域;具有地方特色且需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的区域;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但当前市场容量有限,应用研究不够,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在较高技术经济条件与一定外部条件下,才能达到资源合理利用的区域。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开采区: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外围保护地带;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等。
鼓励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相关规划要求,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鼓励进行矿产资源开发
99
利用活动的区域。包括: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流向渠道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的紧缺矿种分布的区域;有较好的开采条件,易形成规模化经营,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区域;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且具矿产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等。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是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资源储量规模、开发利用现状、技术经济条件和矿山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影响,划分出的指导采矿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
对于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勘查工作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区域,进行开采规划区块的划分。划分规划开采规划区块时,综合考虑地形、构造、矿床形态、资源储量、矿体埋深、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
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根本出发点,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等分别提出调整优化的方向与要求。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按照上级规划和的要求,减少矿山数目,压缩小型矿山在矿山总数中的比例,实现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应;提出鼓励、、淘汰的采选方法、技术、工艺和
100
设备。
结构调整的方向包括:
开采规模结构:通过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强化核心矿山企业的作用,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促进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
技术结构:推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技术,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
产品结构:实现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高耗能(耗材)产品向低耗能(耗材)产品的转化。
结构调整的主要指标包括: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有关的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确定。
矿山数量:由矿山的具体数值或减少的百分比表示。充分考虑开发利用总量控制要求、与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和矿山开采规模结构指标要衔接,并注意与当前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产资源整合等要求相衔接。
4.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101
确定鲁山县主要矿种及其共伴生矿种的开发利用条件和方向;科学制定主要矿种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规划指标;提出推进低品位资源、难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的措施;明确加强尾矿、废石等综合利用的方向,提出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建立适合鲁山县经济发展和资源特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提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明确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提出现有和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任务和措施,列出重点恢复治理区,并提出近期治理目标。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是矿产资源规划的重点之一。针对矿山“三废”排放、土地损毁和次生地质灾害等问题,评价和划定矿山环境影响区域、类型、影响程度;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提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区分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的具体情况,明确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范围和时序,提出相应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矿山环境分区分为:
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交通干道直观可视范围内以及其它不允许开采的区域等。
102
重点预防区:主要是指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容易引发一系列矿山环境问题,造成较大生态破坏,严重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区域等。
重点治理区:主要是指历史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等。
一般治理区:主要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但破坏程度不如重点治理区强烈;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重点治理区弱的区域,这些区域可作为矿山环境远期治理区。
(七)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阶段产生的。这些活动作用于环境后,产生的主要影响有:勘查阶段可能有人为活动、噪声及少量的矿业废弃物,勘查工作结束后,环境影响随之减弱或消失;开采阶段,需建矿占用土地、破坏当地植被及景观、引起水土流失,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矿业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包括占用土地等)、噪声、水土流失及诱发地质灾害等。
规划报告分别从大气、水、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四个方面,指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过程中对此产生的影响,制定了预防和减轻对环
103
境影响的对策。主要包括:加强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执行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并规范其资金使用的管理;新建矿山应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对逾期不达标或后果严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或实行限采、停采直至关闭,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节能减排”要求,遵循循环经济的“3R”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排放,并加强“三废”的综合利用与回收;新建矿山做到边开采边修复的措施等,加快对闭坑矿山的恢复治理,进行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为主的环境修复;逐步建立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矿业活动可能造成的矿山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并建立报告制度,以有效保护矿山环境,防灾减灾等几个方面。
(八)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从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制度改革、科技进步等多个方面,制定保证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针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改善矿业投资和经营环境、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持正常的
104
矿业秩序等方面,制定保证规划实施的措施。包括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明确、企业和个人的职责和义务;制定规划重要指标的年度实施计划;推进规划预审,完善规划审查制度;建立规划实施奖惩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保障体系。
(九)附则
阐明《规划》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的审批与解释权限。
105
五 规划的主要成果
(一)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
《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包括规划文本和编制说明两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包括“总则”、“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和“附则”八个章节。
第二部分编制说明,包括“概论”、“规划编制程序”、“研究基础与方法”、“规划主要内容”、“规划的主要成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八个章节。
(二)规划附表
1.截至2007年鲁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2.截至2007年鲁山县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3.2007年鲁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4.2007年鲁山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106
5.截至2007年鲁山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6.截至2007年鲁山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7.鲁山县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预测表; 8.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9.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10.鲁山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 11.鲁山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12.鲁山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13.鲁山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14.鲁山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15 . 鲁山县重点矿山土地复垦规划表 16.鲁山县新型墙材企业一览表。
(三)规划图件
1.鲁山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2.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及区块设置图 3.鲁山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及区块设置图 4.鲁山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107
(四)专题研究材料成果
有关专题研究成果或技术性说明材料,主要是《2008-2015年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研究报告,在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围绕矿产资源(主要是铁矿、铅锌矿)供需形势分析、矿业权设置准入条件及规划实施保证措施论证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对其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的总结,最后编写并提交铁矿和铅锌矿专题研究成果报告。
108
六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为充分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县国土资源局将《规划》讨论稿发放给了县相关部门。各部门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对进一步提升规划工作水平,发挥《规划》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规划研究、编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重要意见和采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1重要意见和采纳情况说明表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已采纳 综合后采纳 已采纳 备注 1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均为禁止勘查和开采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为勘查和开采区 矿产资源规划既要考虑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要规划科学,计划开采,有效恢复,合理利用;先高品位、低污染矿产资源开采,再低品位、有害污染开采,前提是科技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下,有能力消除有害污染 《规划》中营加强对温泉矿的开采与管理,使这一资源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 已符合鲁山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 3 根据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加入了地热重点开采区 4 自然地理概况中的总面积2432平方公里改为2405.75平方公里;年均气温14.7度改为14.8度;年均降雨量839.6毫米改为827.8毫米 已采纳 5 生产绿色大理石(碧绿玉)特色矿产的是团城乡和库区 已采纳 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部分的生态环境问题叙述有不妥之处 截止2007年已完成的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中缺少“梁洼矿务局采矿塌陷区地质环境治理及尧山镇泥石流应急治理已采纳 已采 6 7 109
工程项目” 纳 110
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
(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土地复垦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复垦初步设计的内容及深度规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等法规、及我省颁布实施的《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十一五\"规划》等是《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因此,本《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
2.本《规划》是《鲁山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吸取了县有关部门的意见,而且与各地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规划区避开了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文物、城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地质灾害危险区、铁路、公路、重要河流及城镇等环境敏感
111
区及保护目标。
3.《规划》的根本目标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统筹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限、有序、有偿开发”,达到“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因此,本《规划》目标是合理的,与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相一致。
4.鲁山县矿山工程活动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滑坡、侵占土地等。为缓减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本《规划》研究划分了矿山环境影响的区域与级别,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点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治理区,安排了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根据预防与避让原则、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废物减量化原则、环境恢复与重建原则,从法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方面,区分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不同的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措施,可有效的缓减规划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二)缓减环境影响的措施
做好矿山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全面认
112
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既要发展矿业,又要保护环境。使矿业开发不超过自然的承受力和环境可能的纳物量。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环境方针,做好矿产资源勘查、矿山设计、矿山基建和生产、矿山闭坑等各阶段的综合防治。
坚决执行“四准”原则,即“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
实行“监督检查”、“征收排污费”、“矿山环境的恢复”、“矿山环境保证金”等制度。
(三)公众参与和跟踪评价
按照国家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 (1)广泛收集广大公众对矿山开采而引起环保问题的反映和建议。
(2)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社会公众参与对环保评价,可采取论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
(3)环境和环境问题,是当前社会公众最敏感的问题,因此公众参与应覆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做到跟踪评价与监督。
113
八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规划附图编制的说明
根据二轮规划对附图类型的总要求,结合鲁山县的实际情况,《规划》附图有4类。具体可划分为电子版与纸质版两种类型。其中电子版每类附图均有地理图层、地质图层、矿产地(或矿区)图层,同时每类附图还有自身的规划图素图层,相互配制迭合,分别形成各种附图的电子版图。同时,文件中还分别录入了各图层的相应图例与附表。附图的电子版文件反映了各类图件的图素信息。纸质版为使输出的纸介质附图清晰美观、重点突出、简便易读,纸质附图根据所要反映的主要内容及图面负载,从电子版中作必要选择后输出成图,以使每一类纸图主题清晰。
1.鲁山县矿产资源分布图(附图1)
地理图素:按国家地理信息中心提供的河南省地理信息数据,加入新增铁路、高速公路、输气管道;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区,以及主要航空、铁路、水运口岸。地质图素:标明主要的地层界线、岩浆岩、断裂构造等。矿产图素:大中小型矿产地、矿(化)点。矿产地以拐点坐标和子图的两种形式标注。图上用表格的形式列出矿产地的主要
114
要素:矿产地编号(与图面对应)、矿产地名称、勘查程度、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规模、矿区资源储量等。
该图全面反映了鲁山县矿产资源分布的情况。 2.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及区块设置图(附图2) 地理图素和地质图素同附图1。
调查评价规划区图素:调查评价规划区范围及其编号注记。 勘查规划区图素:重点(KZ)、(KX)、禁止(KJ)、鼓励(KG)四类勘查规划区范围及编号。
规划区块图素:勘查规划区块范围及其编号。
该图展示了规划期鲁山县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项目的部署情况,规划期全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的总体部署及规划期各勘查规划区内规划区块的分布情况。
3.鲁山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及区块设置图(附图3) 地理、地质和矿产图素同附图1。
开采规划区图素:重点(CZ)、(CX)、禁止(CJ)和鼓励(CG)类规划区范围及其编号。
规划区块图素:开采规划区块的范围及其编号。
该图表示了规划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区分布情况及开采规划区内开采规划区块的分布情况。
115
4.鲁山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附图4) 地理、地质图素同附图1。
环境规划图素: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地、地质公园(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口岸和铁路、高速公路等规划保护区及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的规划项目区的范围及编号。
该图表示了规划期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总体部署。
(二)基础数据来源
《规划》所采用的数据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数据主要来自《2007年度鲁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报》、《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2007年)、《2008平顶山市统计年鉴》以及部门和行业规划。其中矿产资源方面的数据主要采用《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和鲁山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2007年度鲁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报》成果,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数据采用《鲁山县统计年鉴》和部门或行业的规划成果。供需形势分析是本规划的难点和矛盾冲突最为严重之处,矿产资源年开采量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报》统计的结果与行业规划、行业调查所得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本规划在分析对比数据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尽量采用接近真实的数据。
116
(三)《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与上一级矿产资源规划的衔接
规划的衔接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规定,本着自上而下编制和自下而上衔接的要求,逐一落实省级、市级规划所划定的全部勘查规划区和勘查规划项目区块;逐一落实省级、市级规划所划定的全部开采规划区和开采规划项目区块;逐一落实省级、市级规划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规划区。
2.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在规划编制方案阶段中,收集了相关各委(、科委)局(规划局、统计局、环保局等等)的规划资料;收集了《鲁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南省鲁山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技术报告与效益分析》等相关的规划。为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在此基础上,对已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给本《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11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