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设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承建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康王公公坳旁砖混泥土三层楼房,一、二层为预制板,川梁立柱结构(实心墙)三层为砖板结构,木瓦屋面,一层高3米5空,二层高3米2空,三层高3米空,屋顶以旁边冯大毛房屋为准,高出30-40公分。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施工平面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抖灰机、木模、脚手架等)甲方提供钉子、铁丝、水、电到位,从基础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泥工、木工、钢筋工等,房屋四周阶檐由乙方完成施工。 四、工程质量要求
墙要正,模要正,且梁的密度要好。外墙正,立面留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泥砂浆,贴筋、打光、厕所底和四周为现浇。 五、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承建面积每层220平方,三层共计660平方,承包价格为180元/平方,总价为118000元。
2、付款方式
1.进场付壹仟元(用于乙方购买工人意外保险)。
2.第一层主体完工付贰万伍仟元整。 3.第二层主体完工付贰万伍仟元整。 4.第三层主体完工付贰万伍仟元整。 5.主体屋面完工付贰万伍仟元整。 6、外墙粉刷完工付壹万元整。
7、余款在无质量问题后,在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返工,材料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及安全责任
1、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主体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注:如遇雨雪天气和不可抗拒的因素,按同日期往后延,在建设过程中如遇其它原因,如遇国土稽查,按22元/小时/人计算,折墙以600砖为基础,600砖以内为半个工)。
2、施工期间,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按工程的安全施工为责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乙方人员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人员监护。
3、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各自其责,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