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
作者:陈海容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7年第5期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集团化的不断发展,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地位、职能、基本状况以及审计趋势变化等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不仅有助于企业切实抓好风险控制,确保整体经济目标的完成、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够规范资本市场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作者主要针对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现状、出现的问题及相关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
关键词: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问题及措施
现阶段,由于国有企业集团的大量重组或兼并,它们的规模迅速扩大,其所涉及的领域也更为广泛,所以说,对企业集团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内部审计作为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其作用逐渐凸显出来。在此前提下,对国内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且提出有效建议,对于国有企业集团内控质量的提升、国有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增强都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的基本概述及其特点分析
伴随着当前企业治理体系的逐渐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管控机制的加强显得格外关键。内部审计作为国内审计监督体系的关键内容之一,是由本单位内设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的相关规定、特定的程序及方式,相对地对本部门、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等进行管理的活动,内部审计主要具备如下特点:
第一点,以内向服务为另外一些工作的目的。内部审计是为强化企业经济控制,增强经济效益而展开的审计工作,它的根本目标在于为企业管理人以及国有集团内部提供优质的服务。第二点,具有相对性。内部审计工作在各单位管理层的指导下进行,在对所属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时候,因为自身不参与相关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且在组织过程中也不受这些部门机构的管控,因此,仅仅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性。第三点,拥有宽广的审核范畴。内部审计因其根本目的为对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提供良好的服务,因而其审计内容及审计范围非常广泛。
二、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足够的性。目前,由于管理的滞后,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的性不强,同时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严重依赖内部机构或联合办公,部分企业把审计机构与监察机构进行合并,甚至在财务机构内部设置审计人员,不少单位尽管设置了的审计部门,但在架构设置上与其他部门处于平行的位置,由此造成了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在企业管理环节中地位较低,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受各方利益牵制,严重削弱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性,难以有效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完成质量,最终干扰内部审计的顺利进行。
(二)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现阶段,在国有企业集团的经营过程当中,内部审计的基本效用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常常仅对某一项特定的事件作出审计,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仅仅是针对某一个特别的经营项目,换言之,即内审报告缺少预见性和防范性,难以为管理层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细致完整的信息依据。此外,内部审计工作没有对企业的整体发
展做出突出贡献,令管理者觉得内部审计并不重要,企业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关注度严重缺乏。除此之外,像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敷衍塞责等,也是单位领导决策层忽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内部审计体系及相关规范的不完善、不到位。就现如今的状况而言,国有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中,依旧出现了内审不完善、严重缺乏性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内部审计,必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束缚和,不容易地开展工作,这便会造成内审监察工作只停留于差错的基础层面上,无法深入到管理审计的层面,与此同时,由于大多数国有企业集团的内控体系不够完善,从而造成内部审计无据可依、无法可循、内审执行困难的尴尬局面。
(四)单位内审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因为单位管理人员对内审工作的关注度较低,目前,国内许多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仍旧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层面。企业管理者觉得内部审计即为审核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所以,任用的内审工作者基本上均为企业之前的财务人员。他们自身未受到过专业理论及技能的培训,再加上管理决策人员的,进一步造成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三、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问题的解决措施研究
(一)增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展现其应有的效用。作为一种管理机制,内部审计可以给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也被作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企业治理结构中构建起权力制衡并且推动其迅速运行的关键方法。因为风险管控及内控对企业治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内审工作在企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内部管理中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组织内部受托责任的出现,造成内部控制行为的发生,而内部审计作为保障受托责任履行的控制机制之一,必须确保及评价内控有效性。
(二)进一步扩展内部审计的范围。在日常的经营活动当中,许多企业经营环节中出现了一些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例如:企业供应商的信誉度、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供应商的综合实力等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经营活动的水平及成本,直接决定了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成败。上述因供应商的缘故导致的超额成本无法转移到企业自身,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全面体现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因此,内部审计的监管职能应当进一步朝外部延伸,强化对供应商资质、产品情况、履约能力的评价和监管,同时在协作当中对其履约行为实施过程控制,敦促供应商改善内部控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此外,国有企业集团需要对内部审计进行重新定位,并且摆脱以往的“内部审计即为财务审计”的错误理念,内部审计的职能、审计范围和审计目标不断拓展,实现经济活动向目标管理、战略管理等高层次管理活动延伸,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体现内审的保值增值效用。同时,国有企业集团必须更加重视内审工作,才可以持续增强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
(三)提升内审工作者的整体素养,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内审团队。增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能力,首先应当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除了熟悉更多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理论之外,也应根据自身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内部管理、工程施工等进行了解。此外,还应将部分拥有管理能力及业务特长的专业化人才、管理人才纳入到内审团队当中,构建起一支素质更高的内审队伍。
结束语
综上,借助一系列的研究和论证,发现了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此前提下,企业管理人员应提高对内审工作的性和权威性,采取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推动企业集团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洪涛.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审计广角,2015.
[2]于淑珍,谭远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弱化原因及对策探究[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0.
(作者单位: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