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控制规程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废气达标排放,预防和减少大气污染,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我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
三.责任者
1.安全环保科
1.1.负责监督各部门、车间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情况,确保达标排放。 1.2.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做好废气处理装置监测工作。 2.各部门、车间
2.1.做好本部门废气处理装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达标排
放。
2.2.配合安全环保科做好废气处理装置的监测工作。
四.相关定义
废气是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排出的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气体。
五.工作程序
1.控制对象
1.1.车间通过排气筒对外排放的颗粒物。 1.2.实验室废气的排放。 1.3.食堂油烟的排放。 2.控制标准
2.1.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控制要求
3.1.颗粒物排放控制
3.1.1.各车间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颗粒物必须经处理装置过滤后排放。 3.1.2.执行《(各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对颗粒物处理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定
期清洁和更换颗粒物过滤器,保持颗粒物处理装置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1.3.当车间颗粒物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停止生产,及时上报车间进行
维修,防止颗粒物的超标排放。
3.2.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保障正常运行。 3.3.在实验过程中有废气排放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4.大气污染物的监测
安全环保科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所有的废气排放口每年进行一次监测。
六.制定依据
本文件制定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七.相关文件和记录
1.相关文件 无
2.相关记录 无
八.附录
无
九.变更记载
编号 1-00111-01 1-00111-02 1-00111-03 生效日期 2006.7.8 2006.10.20 2011.9.30 本次并更原因、依据及详细变更内容 首版文件。 1.明确各部门职责; 2.进一步明确沟通的程序和要求。 1.细化废气排放的控制要求; 2.明确废气委托的监测频次。 1.文件格式升级; 2.对2条款中规定进行修改,明确颗粒物排放的执行标准; 3.对4条款中规定进行修改,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1-00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