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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务培训员制度考察及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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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Jounral警官 of Gu高等专angxi P科学olice 校学报Academ y 王峥 沈阳110854) 2014 年V第2o1.27 N卷第4o期.4 新加坡警务培训员制度考察及经验启示 (中国刑警学院,辽宁【摘要】在新加坡警务培训体系中,对于从事教育训练工作的培训员的素质及从业标准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 已形成包括选拔、训练、考核及轮换等环节在内的完备制度,成为提振警务工作的有力保障,是新加坡教育 体系的重要特色之一。其相关经验为我国师资队伍建设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新加坡;警务培训员;教育;启示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008—9438(2014)04—0019—04 2014年2月,笔者参加了“新加坡海外培训课 程”专题项目,在新加坡内政团队学院、内政部刑事 侦查学院进行专题调研。期间,对其警务培训员制度 进行了专项研究。在新加坡,从事教育培训工作 的人员被称为培训员,基于培养高素质的基本 员,包括、检察官或者其他执法人员;二是 退休公务员,包括已退休的、检察官、法官或者 其他执法人员;三是专业私营培训机构人员,这 些机构根据培训需要专门进行一些诸如行政管理、 财务制度等专项技能培训;四是国外专家,根据培训 需要,将国外相关警务专家邀请到新加坡讲学。著名 的华人侦探李昌钰就经常到新加坡刑事侦查学院授 课。我国的一些刑侦、消防等方面的专家也曾经 被邀请讲学。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加坡,每个警局每月至 少要进行一次单位在职警务培训,针对新的法律规 定、工作规范或者近段时期的案件侦办经验等进行 相互学习交流。培训员既可以由警局内部的担 任,也可以从外部聘请。就这一角度而言,新加坡所 有的都有可能成为培训员,这一方面可以促进 不断反思、总结、研究,进而提高其个人业务素 要求,其培训机构十分重视培训员制度建设。经 过多次改革,新加坡在培训员的选拔、培训、考核以 及轮换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对于整体师 资队伍及时更新教学理念,严格规范教学过程,灵活 运用教学方法,科学设置教学环节,进而对提升整体 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 一、培训员的选拔 新加坡院校的培训员来自警务或者司法工 作一线,以保证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能够紧密联系I1l。 培训员在人事关系上与一线执法共同隶属于内 政部,一般要求工作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道德高 尚并且善于从事教学工作,具体分为全职培训员与 兼职培训员。全职培训员一般从兼职培训员中择优 质乃至整体警务工作水平,另一方面也为兼职培训 员提供更多的备选人员。 新加坡警务培训员来源的广泛性与教学技能的 专业性,与作为社会综合服务者应当尽可能全 面掌握社会知识的教育理念休戚相关。通过兼职培 训员与专职培训员,国内培训员与外籍培训员,内部 培训与社会培训员,单位培训与自主学习等多种教 选拔,固定从事教育工作。而兼职培训员则由警 察院校根据教学需要,向实战单位相关人员发出邀 请,或者由实战单位进行推荐,经考核通过,到 院校开展定期教育培训工作。兼职培训员任命一次 工作周期为两年。对于表现出色的,则根据其个人意 愿成为全职培训员。具体来说,在新加坡从事教 育培训人员的范围主要以下四种人:一是在职公务 收稿日期:2014—03—21 学方式相结合,促进将专业技能与社会知识有 机结合,使其逐渐养成努力学习、积极探索的习惯, 从整体上不断保证队伍的先进眭。而且,这种多 元化培训员选拔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避免院 网络出版:hnp://www.cnki.net/kcms/detail/45.1333.D.20140715.1604.005.html 项目基金: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JG11DB299) 作者简介:王峥(1978一),男,辽宁抚顺人,中国刑事学院刑侦系预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教育与侦查学研究。 o 王峥 校由于客观条件而引发的教学资源不足等问题。 二、培训员的培训 在新加坡,院校的培训员会定期接受业务 培训。培训的方式多种多样,内容也较为广泛,既可 以直接到基层警队开展实习工作,也可以到院 校以外的学校进行专项业务培训,还可以通过私人 培训机构进行有针对陛的学习。无论哪一种形式,只 要事前经过审批,培训费用均由国家财政承担。值得 注意的是,培训员还可以定期要求到新加坡国立教 育学院学习。在那里,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教行基 本规律以及教学方式、方法等,其目的在于强化培训 员对于先进教学技能与方法的运用。 培训员在接受各种培训后,通过定期考核,被分 为四级,即初级培训员、中级培训员、高级培训员与 首席培训员。 (一)初级培训员 初级培训员的标准是掌握基本教学技能,能够 编写并制定课程方案。获得初级培训员资格需要接 受为期7天的专项业务培训,主要目的是使接受培 训的人员掌握基本的教学及培训技能。 (二)中级培训员 中级培训员的标准是掌握引导和组织集体学习 活动的能力,能够编写教学案例与组织协调集体教 学活动。同时,可以对课程进行设计、管理与评估。获 得中级培训员资格需要接受两项各为期三天的专门 业务培训。一项是组织、引导集体讨论的技能,另一 项是分析能力及掌握编写相关教学理论评估与教学 项目评估的能力。 (三)高级培训员 高级培训员的标准是掌握应用ADDIE模式开 发和研发新的培训课程以及编写、制定相关课程培 训评估方案的能力。“ADDIE模型是目前应用最广 泛的系统培训概念模型”[21,在新加坡,这是获得高 级培训员资格的基本要求。同时,还需要接受新加坡 劳动力发展局为期6个月的培训,同时开展部分专 业课程学习。对高级培训员的培训目的是培养其开 发并设计课程的能力,以及编写和制定以“胜任 执法工作”为基础的课程评估方案的能力。尤为值得 一提的是,为了强化培训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新加 坡总局的要求,所有院校现任全职培训员 在2015年之前必须通过高级培训员资格认证,否则 。 新加坡警务培训员制度考察及经验启示 就会丧失培训员资格。以后新聘任的全职培训员也 需要在一定年限内取得此项资格。 (四)首席培训员 首席培训员的标准是掌握设计与开发跨学科}昆 合式教学培训课程的能力,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与运 用先进教育培训方法以及新媒体工具。获得首席培 训员资格需要接受为期6个月的培训,同时还要开 展部分专业课程学习。通过专业教学文凭考核,培养 和提升首席培训员具有广博的教学知识与超强的教 学能力。对于首席培训员,并无名额总量控制,但是 由于标准要求高,能够取得此项资格的人并不多。在 新加坡院校,一般只有学识渊博,经验丰富,且 在本领域德高望重的人才能获此“殊荣”。 各个级别的培训员在日常津贴以及退休的福利 待遇等方面均有一定差别。新加坡部门也期望 通过级别设定,鼓励低层级培训员通过努力学习向 高级别培训员发展,由此形成良性的内部竞争与适 当的工作压力,以保证培训员队伍始终具有先进性。 三、培训员的考核与轮换 (一)培训员的考核 新加坡院校的培训员每年都要接受一次专 门业务考核,对于考核不通过的可能面临降级甚至 丧失培训员资格的风险。考核方式相对简单,一般由 计算机随机组合80道选择题,在一小时内回答完 毕;考核内容主要为与相关专业关系紧密的警务一 线工作,以此确定培训员是否能够紧贴实践发展,胜 任培训工作。考试系统会在试卷提交后立即给出成 绩。初级培训员每年知识能力考核的及格分数为7O 分;中级以上的培训员,每年知识能力考核及格分数 为75分。考核不及格的培训员,需要接受“待岗培 训”,然后重新接受考试,仍然不能通过的一般会面 临调离岗位的境遇。 对于培训员,除每年一度的基础知识技能考核 外,所有授课后还有教学状况问卷调查,由学生对授 课教师的讲授情况进行评估考核。问卷正文主要问 题十分简单,主要有:你如何评价课程内容;培训员 的讲解能力是否生动、清晰、易懂;培训员对专题的 理解深度三项。备选项内容均为“很好”、“好”、“一 般”、“差”、“很差”五项。某一培训员如果多次受到学 生的普遍差评,很可能会面临降级甚至被调离培训 员队伍。 ⑤ 广西Journal警官高 of Guan等专科学gxi Police 校学报Academ y (二)培训员的轮换 2014 年V第2o1.27 N卷第4o期.4 教育具有强烈的实际操作性需求,要求教师必须了 解实战,把握并引领实战。新加坡为了解决这一 根据规定,新加坡院校的培训员一般不超 过5年就需要全部轮换一次[31,以实现警务教育与 警务实践紧密结合的目的。由于在人事制度隶属方 面与一线执法同属内政部,因此培训员的轮换 有良好的人事保障。一般来说,院校会提前 申报需要轮换的培训员,在得到审批后,这些培训员 问题,要求院校培训员必须来自警务或者司法 工作一线,并定期到一线实习,同时定期与一线工作 人员轮换。 从我国院校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职业 教育与学历教育并存,不能完全抛弃基础理论教学, 会回到其被选拔为全职培训员之前所在的执法单 位,成为一名执法。同时,其在院校的职级 待遇会得以保留。院校在申报需要轮换的培训 员之前,会综合考虑现有教学单位的授课任务、人员 表现、新培训员选拔等因素,提前规划,以确保轮换 不会对正常的教学培训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但是,此项规定多年来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原因 是根据新加坡职务晋升的相关规则,一线警员 提职机会更多,获得的奖金也相对更为优厚。同时, 由于警力匮乏,一线警队领导往往不愿经验丰富的 警力资源流失,也就不愿推荐这些人员到院校 工作。现实中,主动要求从事培训工作的大多因 为个人兴趣所在,或者迫于一线工作压力大以及家 庭等因素。同时,由于教学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巧性 与方法性,相关培训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获 取高级别培训员资格需要相应的学习周期。因此,警 察培训机构一般也不情愿将那些优秀、成熟的培训 员调离。也正因如此,新加坡院校培训员的轮换 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一定的问题。 四、借鉴与启示 鉴于具体国情不同,新加坡与我国在法律制度、 犯罪形势以及培训制度方面均有较大区别。但 从近几年我国借鉴外国教育训练工作的先进经 验看,新加坡最具典型性。因此,人事训练局 已经将赴新加坡学习考察的对象范围逐渐扩大至全 国院校专业系(部)主任及骨干教师[41。具 体至警务培训员制度,有诸多经验可以借鉴,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优化教师队伍 师资是高等教育的核心资源之一,良好的师资 配备对于提高整体培训水平,有效实现培训目标至 关重要。“只有充分重视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 师资队伍的素质,才能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 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嘲同时,由于职业 因此不能简单照搬他国经验。但是从现实来看,我国 来自一线的教官比例确实少之又少,虽然一些 地方院校制定了相关人员引进的规章制度,也 开展了一些具体工作。但由于多重原因,实际情况并 不理想,警校教师的来源仍然主要是大学硕士、博士 毕业生。这种教师结构带来的最大弊端就是教学内 容理论化倾向明显,容易造成“理论脱离实战”,不利 于学生(员)职业技能的提升。因此,院校应当通 过制度设计,强化吸收一线优秀的力度,通过对 相关人才的引进,切实提高我国院校教学工作 的“实战”水平。目前,多部(委)正在组织实施的“双 千计划”,为院校在这方面的工作提供了难得的 契机,其对于提高院校教学与科研工作水平无 疑会注入更多的活力。 (二)强化教师培训 在职教师定期到警务一线实习、锻炼,把握实战 动态,以实现引领实战,促进理论向实践工作转化的 目的是各国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我国公 安院校在这方面也建立了很多规章制度,但从目前 实际情况看,仍有待完善之处。 1.建设教师实习基地 目前,颁布的《专业教授任职资格评 审办法》对院校教师评聘教授前的实习、锻炼等 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院校据此对其他技术 系列职称评审也进行了相应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由 于我国院校主体隶属关系较为复杂,一些部属 院校教师的挂职锻炼或实习锻炼往往没有固定接收 单位,由教师及所在单位自主联络与组织,导致很多 实习、锻炼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实习教师是否能够深 入一线,认真履职,真正实现实习、锻炼的预期目的, 缺乏相关监督制约机制。从笔者实践调研情况看,很 多省属院校也存在类似问题。院校教师由 于职业归属以及“责、权、利”等多种因素缺乏深入一 线的积极性。实习单位由于同样的原因,也不愿意对 实习教师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久而久之,使得很多 院校教师在实习工作中“走过场”,相关规定形 。 王峥 新加坡警务培训员制度考察及经验启示 运行情况来看,效果良好,成为培训员职绩考核、职 级晋升乃至人员轮换的主要参考。我国院校目 前的教学评价体系,虽已运行多年,但始终未能形成 稳定的、具有院校特色的教学评价体系。目前, 有的学校施行单一学生评价机制,有的施行学生与 专家组二元评价机制,有的实施学生、专家组与教学 单位多元评价机制。对于考核结果的使用,大多也是 以教育、鼓励为主,缺乏硬性指标,能否从评价结果 中总结经验,主要还靠教师“自觉”。 就现实而言,教师工作的对象为学生,评价的主 体自然而然就应当为学生,这既符合事物因果关系 基本原理,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对于这种评价 机制存在的弊端,可以通过科学设置评价操作规则 来避免。多元机制看似合理,但现实操作繁琐,工作 负担重,最终往往流于形式,甚至引发新的教学矛 l司虚设。 为了真正落实教师实习、锻炼工作,保证教学内 容贴近实战,针对我国高等教育实际情况,建议 院校除理顺人事制度外,应当就近设置实习基 地,教师实习、锻炼必须在基地进行。实习单位负责 日常监督,学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考核未通过 的,需要重新完成实习、锻炼工作。同时,将实习、锻 炼作为院校教师的工作任务并予以制度化,以 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院校教师实习、锻炼工 作形式化的情况。 2.加大教学方法培训力度 在新加坡,对教学方式、方法的学习与掌握是警 务培训员人职乃至职务晋升的重要标准,缺乏基本 教学方法,知识渊博的教师也无法顺利开展教育培 训工作。相比而言,我国院校在对教师教学方法 方面的培训显得明显薄弱。目前,我国院校的教 师主要来自国内大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虽然具有 较强的专业背景,但是普遍缺乏教育学基础知识,对 基本教育规律以及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了解十分 有限。各学校在新教师人职培训以及其他培训中,相 关内容也明显不足。建议在新教师引进后的入职培 训以及警衔晋职培训中,增设教学方式、方法方面的 盾。因此,新加坡的一元教师评价机制的相关经验值 得思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1】徐汉明,黄达亮,樊晓萍.新加坡社区警务制度的考察 及启示f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3):74. [2]刘 追,刘 佳.基于ADDIE模型的系统培训模式研 课程。也可以定期邀请教育学专家举办相关方面的 讲座,丰富教师基本教学知识,增强教师课堂控制、 引导能力,以利于更好地将专业知识贯穿于教育培 训之中。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标准 究[J1.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9):47. 【3】刘宜武.新加坡警务工作管理经验和启示[J].济南 党校学报,2012,(5):123. [4lJ ̄部人事训练局教育训练一处.关于首期院校 教学管理研修团赴新加坡培训有关情况的报告『J1.教育, 2013,(4):4. 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标准是院校教师工 作培训与轮换的基础性指标。目前,新加坡在对培训 【5]冯 艺,罗耒英.基于科学发展观的高校师资队伍思考 [J】.改革与开放,2009,(8):153. 员的教学评价方面实行单一的学员评价标准,仅由 受训人员对培训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从其实际 责任编辑:尹彦 Police Trainers System Inspection in Singapore and the Experiential Revelations WANG Zheng (China Criminal Police Academy,Shenyang 1 1 0854,China) 【Abstract]In the Police training system of Singapore,there is a comparatively rigorous requirement for the trainers quality and industry standards,contributing to a complete system,which covers selection,training, assessment and rotation,etc.The system,as one of the prominent characteristics in the police education system of Singapore,provides a powerful guarantee for invigoration of police work as well as beneficial enlightenment and reference for public security teaching staff construction in China. 【Key words】Singapore;police trainers;police education;revelations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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