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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14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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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142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3. 判断题 4. 简答题 5. 论述题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的是( ) A.继承关系

B.雇主与雇工的关系 C.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

D.受奖人对其荣誉证书的关系

正确答案:C

2. 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格权范畴的是( ) A.名誉权 B.生命健康权 C.配偶权 D.肖像权

正确答案:C

解析:人格权是公民、法人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所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所以A、B、D三项属于人格权。配偶权是身份权,不是人格权。

3. 依据现行的《收养法》,被收养人的条件不包括 【 】 A.丧失生父母 B.身体健康

C.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D.不满14周岁

正确答案:B 解析:《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B项不在此规定之列,故选B项。

4.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履行债务 【 】

A.2个月内

B.不少于2个月 C.1个月内

D.不少于1个月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87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故选B项。

5. 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下列不属于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姻亲的是(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配偶的血亲

正确答案:B

6. 下列财产中应该归国家所有的是( ) A.失散的饲养动物 B.漂流物

C.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D.遗失物

正确答案:C

7. 下列选项中,不是民法渊源的是( ) A.制定的民事法规

B.各部委制定的民事规章 C.地方各级的决议中的民事规范 D.县级的民事决议

正确答案:D

解析:民法渊源是民法法律效力来源,A、B、C三项都属于民法渊源。D项,该主体没有制定民事法律的资格。

8. 2011年韩玉笙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特埋此。王天民,1938年7月5日”。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7月8日被日寇杀害。该500块银元( )

A.应归韩玉笙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 B.应归王大水所有

C.应由韩玉笙与王大水平分 D.属无主财产,应上缴国家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93条,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所以选B项。

9. 甲公司为给乙公司加工一批全棉衬衣,派采购员张某到丙公司采购全棉布。张某凭经验在丙公司选中了一款布料,并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裁剪师发现张某选购的布料不是全棉布。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 ( )

A.可撤销合同 B.未成立

C.效力待定合同 D.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A

解析:合同欠缺当事人合意为合同不成立,欠缺生效要件为合同不生效。我国《合同法》分别规定了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类型。本题中,张某已经与丙公司达成合意,故合同已经成 立,可以排除B项;由于张某对布料这一标的物的性质有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故只有A项正确。

10. 甲委托乙作为代理人向丙购买5吨货物,但是乙擅自多购买1吨,当丙告知并催告甲予以追认时,甲未作表示,对乙多购1吨货物行为的后果应当由( )

A.甲承担责任 B.乙承担责任 C.丙承担责任

D.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48务的规定,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但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1. 依照我国法律,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是 ( ) A.办理收养登记 B.订立收养协议 C.办理收养公证

D.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是收养登记程序,同时以收养协议及收养公证为补充。

12. 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依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类人是无遗嘱能力的人( )

A.17周岁的大学生 B.盲人

C.正在服刑的罪犯

D.又聋又哑的人

正确答案:A

13. 杜某8岁的儿子在校上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潘某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 【 】

A.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

B.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C.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负连带责任

D.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根据《民通意见》第l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有过错,可以责令其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所以选B项。

14. 复员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间从带回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属于( )

A.夫妻共有财产 B.复员军人个人财产

C.夫妻生活时间较长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D.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B

15.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A.必须负偿还责任

B.应负部分偿还责任 C.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D.可以不偿还债务,但必须偿还应缴纳的税款 A. B. C. D.

正确答案:C

16. 下列有关承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为之

B.承诺不得对要约作任何实质性修改 C.承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以行为作出

D.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对要约人没有任何法律意义

正确答案:D

17.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商标权人如需继续使用的,申请续展注册的时间是 ( )

A.15天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正确答案:C

18. 在确定遗产范围时,下列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是( )。 A.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 B.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C.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D.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正确答案:A

19. 地上权具有的特征中不包括( )。 A.从属性 B.绝对性 C.排他性 D.要式性

正确答案:A

20. 下列属于公力救济的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是 ( ) A.民事诉讼 B.自助行为 C.正当防 D.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A

21. 某甲立有书面遗嘱,在他死后,其遗产将由其独生子乙继承。乙先于甲死亡,留下幼儿丙,后甲死亡,丙继承甲的遗产适用 ( )

A.遗嘱继承 B.转继承 C.代位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正确答案:C

22. 张山是一著名童星,收入丰厚,其父张海从其收人中拿出2万元,资助了生活困难的弟弟张洋(张山的叔叔),此行为 (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得到张山同意后有效

正确答案:B

23. 某甲同某乙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到下个月发了工资就还钱,这一约定是( )。

A.附延缓条件 B.附期限

C.附解除条件 D.还款期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要件。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题目中约定的期限与合同的效力无关,它只是一个履行行为的期限。故选D。

24. 下列选项中,不能引起债发生的有( )。 A.甲出卖不卫生的羊肉串,使乙拉肚子

B.甲出卖;不卫生的羊肉串,乙依照职权罚他的款 C.甲出卖不卫生的羊肉串,乙一生气,砸了他的摊子

D.甲出卖不卫生的羊肉串,乙一生气,把他的羊肉喂了自家的宠物小狗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债的发生原因。选项A属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竞合;选项B属行政管理,不引起债的发生;选项C为侵权行为之债;选项D引起不当得利之债。故选B。

25. 依据《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

A.10周岁 B.30周岁 C.17周岁

D.40周岁以上

正确答案:D

解析:依据《收养法》第9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可见,本题中选项D符合法律的规定,亦符合题意,故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6. 当事人甲因第三人乙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

A.乙 B.甲和乙 C.甲

D.甲或乙

正确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约定解决。此条文遵循的是合同相对性原则。

27. 甲(女)与乙结婚后一直未生育,甲想收养一个男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B.甲与乙必须年满35周岁 C.收养可不经乙同意

D.乙与被收养女童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收养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故B、C、D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A项正确。

28.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 A.可以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B.可以减轻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C.由受害人承担主要责任

D.不可免除也不可减轻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据此,本题中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9. 依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不包括 ( ) A.查找不到被收养人生父母 B.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C.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D.被收养人身体残疾

正确答案:D

解析:被收养人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使收养关系更加稳固;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0. 下列情况中,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是 ( ) A.某学生为发泄心中不满将老师照片置于马桶下 B.某商人擅自将他人相片用于商店橱窗的装饰 C.某教师将其拍摄的路人特写照片作为教学之用

D.某记者将有领导人参加的会场拍摄后用于新闻报道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判断题

31.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以抛弃。(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32.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追认。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33. 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3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并且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35. 存续式分立的法人的权利义务,依法应由原法人承担,而从中出的新法人不承担。(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36. 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无效;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一律有效。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37. 李某的未成年人儿子在学校将他人打伤,李某与学校虽无过错,但均应承担民事责任。(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38.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象是代位继承的概念。《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并没有规定丧失继承权的可以代位继承。故选错误。

39. 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这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

40.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3个月。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担保法》规定为6个月。

简答题

41. 简述债的种类。

正确答案:根据不同的标准,债的种类主要有:(1)按照债的发生根据,债可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2)按照债的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3)按照债的主体数量多少的不同,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4)按照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多数人之债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5)按照债的标的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6)按照两个相互联系的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42. 简述违约定金的概念及效力。

正确答案:违约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主债履行后,定金作为从债即告消灭,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其二,定金具有证约的效力。其三,定金具有担保的效力。定金的担保效力表现在定金罚则上,既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3. 简述代理、行纪、居间的区别。

正确答案:(1)代理是通过他人缔结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等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或法律赋予的代理权,为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2)行纪是行为人以自己名义,为他人利益而实施行为,其法律后果归属于其自己的行为,法理上又称“间接代理”。它与代理区别在: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代理以本人的名义实施;行纪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行纪人,代理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3)居间是行为人为获取一定的报酬(佣金)而从事的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缔约机会或者进行介绍,以促成合同订立的行为。

论述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0年A城某区人民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12年春

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丁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人,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起诉至人民。问:

44. 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乙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甲仍是丙的监护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45. 丙造成他人损害,甲是否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承担责任。《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上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侵害他益的,原则上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仍可以判决未成年人的父母上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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