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 (塑件)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其供方厂家(以下简称乙方)的质量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署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材料材质和图纸、尺寸、颜色等技术要求。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切工作便利,乙方产品来公司后,甲方仓库保管人员和质检人员按照双方认
可的规定要求进行初检和专检。
三. 乙方为甲方配套加工产品 ,模具开模必须刻模号,把一模所生产的产品全送甲方研发技术部进
行封样,并得到书面(《零部件封样单》)确认,并转至质检部和供应商各留存一份。 四. 乙方提供的各种规格的塑件严禁混装混堆,必须用明显标识加以区分。
五. 乙方私自变更产品原材料材质,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质检部将全部没收私自
变更原材料的产品,并进行处罚。
六. 因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被甲方退货,导致乙方加工的产品交货不及时,延误了甲方的订单
或订单被取消等不良后果,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七. 因乙方加工的产品带有批量性质量问题(包括尺寸、材质、强度、颜色问题等)流入生产现场后
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乙方产品在送检单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材质等质量指标,否则
质检部可拒绝检验。
九. 目前除ABS料、增强尼龙料外,所有的塑料件在检验时皆应不断裂,另外特殊约定除外。 十. 凡乙方产品被甲方产品定为让步接受的产品,将扣除乙方该批产品的5%~10%的货款,甲方物资
部将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 乙方给甲方加工产品的质量保证周期至少达到以下要求:
塑件类: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