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捱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漳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漳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保捱科技网
漳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漳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6〕86号)、《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以及《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福建省令第178号)、《福建省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上半年,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为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全面完成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应用部署。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商事改革、投资审批等相关事项,开通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利用电子证照简化办事材料提交,实现证照信息网上查验比对,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完成本部门颁发的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转换。围绕“全程网办”目标,进一步强化市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构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服务相结合、网上服务和网下服务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捷性,使互联网成为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手段,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

坚持“整体部署、协同推进;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原则,搭建全市统一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电子证照生成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政务信息实名制安全送达系统(以下

1 / 6

简称政务通)、证照目录管理系统,汇集共享各级行政部门电子证照,形成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实现网上办事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市经信委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级证照形成或使用单位配合)

(二)做好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改造工作

各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做好本部门涉及证照生成的业务系统与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改造工作,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改造,实现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支持在线生成、发放电子证照以及在线共享、查验、复用电子证照。(各级证照形成或使用单位负责,市数字办提供电子证照标准对接)

(三)加快电子证照生成

遵循“谁生成谁负责”的原则,把控好数据质量,确保电子证照照面信息与业务信息一致。

1.梳理本部门证照。证照签发部门要围绕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证照使用部门要围绕进驻事项的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事项办理所需的证照。(各级证照形成单位负责,取得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

2.进行电子证照目录注册。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统一的证照目录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进行注册发布。(各级证照形成单位负责,取得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

3.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按照证照目录,完成部门签发的所有种类(法人和个人)有效存量证照进行电子化转换,确保完整生成证照。对于业务数据全省集中的部门,将由省级或省市部门进行集中转换推送在省级电子证照库并下发我市电子证照库,各级行政部门对所属证照生成质量负责。(各级证照形成单位负责,取得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

4.同步生成增量电子证照。推行电子证照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正式环节,完成部门签发的所有种类(法人和个人)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

2 / 6

电子证照库。(各级证照形成单位负责,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取得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

5.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或废止。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要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各级证照形成单位负责)

(四)推行电子证照应用

大力推行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推动部门间充分共享,提升审批、监管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2016年底完成电子证照在至少30%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应用。

1.开展电子证照推送服务。各级证照形成单位应依托政务通平台,在事项办结时与发放纸质证照同步向证照所有人推送电子证照,交由公众自我管理和应用,并积极推送其他政务信息,推进省市两级电子证照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地区互认通行,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各级证照形成单位负责,市数字办配合)

2.优先受理电子证照。支持公众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生成办理政务业务所需的电子申报文件。优先受理电子文件、电子证照形态的申报材料。相关的纸质材料可以同步提交,或留存公众备查。(各级证照使用单位负责)

3.加强证照应用和共享验证。由各级部门梳理编制发放的证照清单,除涉密或敏感事项外,全部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确保电子证照实时生成更新。推进各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互联,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2017年6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将已发放的所有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转换,统一汇集到全市电子证照库。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凡能通过电子证照库比对查验获得证照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证照。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在线查询、验证、比对功能,及时发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行政许可过期、吊销、撤销、注销后继续经营等违规情况,提升监管工作的效率。鼓励依托

3 / 6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或采购平台,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开展全过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采购,以及网上评标和电子监督,减少不必要的纸质材料和人员往返。(各级证照使用单位负责)

4.简化优化证照年检。通过共享其他部门信息,解决监管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问题,实现对管理或服务对象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减少证照年检种类和频率,倡导多年一检。确需年检的,要创新年检模式,推行年报公示制度,不再要求公众到达现场办理年检。(各级证照形成单位负责)

5.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且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文件(证照),与纸质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市级确定100项、县(市、区)确定50项办理量大、申报材料简单规范的事项作为4星级以上服务(到现场最多一次)的网办事项。对所选事项更新办事指南,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标明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无需再提交材料。(各级行政机关、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三、进度安排

1.2017年1月之前:完成全市各部门的证照调研、梳理与核查工作。完成市级重点领域审批应用电子证照不少于140类电子证照近五年存量登记梳理,并完成电子证照电子化封装入市级证照库。启动县(市、区)重点领域审批应用电子证照不少于100类证照模板配置及登记、证照信息表单制作等工作。同时完成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等系统部署。

2.2017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垂直业务系统在内的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深度对接,开展项目上线试运行,推进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开展县(市、区)已登记的电子证照存量

数据录入工作,并完成电子证照电子化封装入市级证照库。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电子

4 / 6

证照信息互联互通,汇集共享各级行政部门电子证照,实现所有部门、所有种类、所有有效期内的电子证照电子化封装入市级证照库,形成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支持各部门常态化电子证照生成、查询和验证。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电子证照工作总体规划、部门协调,并进行日常督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整体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各县(市、区)应相应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推进本辖区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经信委要建立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全市电子证照工作总体规划、协调部门联合推进工作并进行日常督查检查;建立全流程共享应用机制,创新审批模式,切实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组织开展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协调解决电子证照共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运行维护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经信委、市档案局、机要局根据《福建省电子文件证照共享服务技术指南》、《福建省电子文件证照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电子证照建设、共享、服务有序开展,并加强落实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布的《安全电子签章密码应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行业标准(CM/T0031-2014))、《签名验签服务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行业标准GM/T 0029-2014),规范各证照形成单位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应用。各单位如有人员变更时,应及时按《福建省电子文件证照使用管理办法》,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发证机构申请更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确保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效运行。各证照形成单位优化业务流程,同步生成符合标准的电

子证照,基于共享服务体系开展电子证照应用。

5 / 6

(三)创新档案管理

市档案局修订现有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电子形式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规则,支持将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作为归档文件,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四)加强跟踪督查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市经信委加强跟踪督促,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及时收集企业和群众的使用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电子证照系统相关功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加强电子证照的运行管理、监督,每月通报各部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加强宣传

各级行政机关、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普及电子证照知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用电子证照进行网上办事,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应用电子证照办事的便利。

6 /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