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编号( )第 号
报送档案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档案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报送归档,签订本责任书。
一、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4、工程规模:
2、工程地址: 5、工程造价:
3、结构类型: 6、开工时间:
7、竣工时间: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时督促、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2、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等阶段与乙方取得联系,由乙方对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进行指导。
3、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内,通知乙方对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
4、甲方在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竣工档案(含声像档案光盘及电子档案)。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项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及其档案报送、移交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或应甲方要求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2、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档案的专业培训、技术咨询、或应甲方委托进行工程建设声像档案的拍摄、制作等服务性工作。
3、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进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对建设工程档案符合要求者,乙方在二个工作日内出具《贵阳市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4、接收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后,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完毕,责任书责任终止。
报送档案单位:(章) 贵阳市城建档案馆:(章)
法人代表: 时间: 联系人: 电话: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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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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