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方案
1、辅导员根据信息档案组织学生填写《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2、本系对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进行审核、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批后,对符合条件又愿意接受就业援助的毕业生,落实专人“一对一”进行贴心服务;
4、“一对一”帮扶人员由本系在全体教职员工中选任,帮扶教师与困难毕业生形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帮扶期间要求帮扶教师定期与困难毕业生联系,以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求职愿望、就业方向和能力特点,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帮助他们制定求职计划,进行职业指导,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跟踪他们的求职过程。同时要求在帮扶期间,利用一切资源为困难毕业生提供1个(含)以上的就业机会;
5、帮扶教师定期与系及学生处交流帮扶情况,集思广益,全体动员,做好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6、依据毕业生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并登记造册,实施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