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物卡的操作规则(草稿)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增加更多灵活丰富的销售手段,公司现在制定购物卡规则。
一、购物卡
1.购物卡卡号以XXXXXXX组成
2.购物卡可在所有卖场通用,但不可跨分公司使用
3.不记名、不挂失、不提现、不补办
4.金额使用完后,由收银台收回,卖场统一交回购物卡专员
5.购物卡金额期限一年,到期后清理购物卡使用情况,列出余额清单后,将余额清零
二、发卡部门
营销策划部指定购物卡专员(兼职)(分公司由财务部指定)
在系统中建卡
开具手工销售票
提交卡号清单(含卡号及对应的金额)一式三份,客户签字,一联购物卡专员留底,一联客户保存,一联财务保存
建立发卡台账。
三、充值流程
1.缴款 可在卖场收银台或财务缴款
系统内设定虚拟商品—‘购物卡’
做零售销售 开具机打
2.充值 由财务指定专人,凭缴款后的及卡号清单进行充值
四、使用规则
购物卡内的充值金额做为现金使用,但严禁兑换成现金。
收银时,收款方式选择“会员储值”
用卡纸 涂画出卡号
金额减除使用的购物卡金额
五、购物卡促销
公司所有员工均可进行购物卡促销,公司将对达成销售的进行奖励
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0000元的,按3%送购物卡
六、财务结算与监督
财务、审计对充值进行监督
客户服务部对购物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购物卡专员转岗离职必须对卡 台账等进行完整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