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维护事业单位人事秩序,根据《事业单位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视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才、发挥人才的。
第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岗位设置与编制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制度,合理确定岗位编制。岗位编制应根据事业单位的任务和工作职责确定。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晋升、调整、奖惩、离退休等环节。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
第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岗位分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招聘应当按照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进行。
第六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不得进行不公平、不合理的任人唯亲、拉票贿选等行为。招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
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职责设置相应的岗位等级,确定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薪酬和福利待遇应当与岗位的重要性、责任等因素相匹配,不得过高或过低。
第 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晋升、调整、奖惩等事项的依据。
第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清理和优化人员编制,优化岗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公众评价良好、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奖励和激励,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福利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享有依法自主管理人事的权利,但不得滥用权力,不得对人事管理进行歧视或不当干预。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此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全文内容。(字数:16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