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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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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变电所管理制度

变电所管理制度

电工操作规程

为了保障变电所的安全运行,电工需要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的操作命令,并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在紧急事故处理中,如果上级值班人员发出的操作命令意图不明,电工应向发令人询问,如发令人仍坚持执行,则应服从命令,并做好录音和记录。

2.在执行操作前,电工应仔细检查并熟悉操作内容。只有上级值班人员和上级领导在必要时才有权向值班人员发布口头命令。

3.电工负责监护巡回检修、安装人员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工作,发现有违章作业或危急设备、人身安全时有权阻止其工作的进行。

4.在事故处理中,电工必要时可根据灾害预防措施的有关条文和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对策,但必须尽快报告上级领导。

5.拉合刀闸和开关时,电工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6.装卸熔断保险器前,电工应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尖钳,并站在绝缘台上(绝缘垫上)。操作前应进行停电、验电、放电。

7.倒电操作时,除应严守操作票规定的程序外,配电工还必须牢记停电时应先拉切真空开关,并确认电路已经切断后,方可拉切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合上真空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8.停电检修时,值班人员在倒闸操作完毕后,要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将有关开关把手加锁,悬挂标志牌,并向检修施工负责人详细交待停电范围和带电部分。必要时停电范围与带电部分之间应加装栅栏或绝缘隔板,方可准许检修人员施工。

恢复送电时,必须在接到检修施工负责人的竣工可以送电的通知并经仔细检查,确认施工人员和工具、材料已撤离,短路接地线已拆除,设备状态良好后,方可执行送电操作。

9.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设备已无电后进行,先将接地线的一端接地,然后用绝缘棒并带手套,将另一端在导体上放电,最后带着手套将各相导体接地短路。拆除时先拆除各相导体的一端,后拆除接地端。

10.当进行检修工作时,应由两人负责,其中一人监护,另一值班员不得参加检修工作,应当坚守巡视职责。

11.检视电器设备时,不得移动栅栏,防止碰触导电部分,应在栅栏外监视。

12.值班配电工应严密监视所属设备的运转情况,正确无误地记录,并清晰地交给下班人员。值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加强对设备的安全巡视。

13.值班配电工不准擅自进行设备检修、安全装置的调整、仪表的拆卸等工作。但对更换熔断器,按规定更换继电器的定值,根据命令和指示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或脱离运行工作除外。

3、在处理事故时,虽然可以不执行工作票制度,但是必须服从领导的指挥。

4、在停送电之前,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明确工作票要求的内容,核对要停送电的设备,确保操作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5、在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具,操作人员与带电体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操作顺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停电时应按照断路器、隔离刀闸进行操作,送电时应与此相反,严禁带符合接刀闸。

7、在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挂接地线、装防护栏、悬挂警告牌等安全措施。送电前必须拆除此类安全措施。

8、在停送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暂停操作,向负责人汇报,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操作。

六、交制度

1、交必须在现场进行,人员必须提前进入现场。交接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路线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人必须将当班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向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双方签字。

3、如果出现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情况不清、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损坏、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设备和场所不清洁等情况之一,人有权拒绝。

4、如果出现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发现人员喝酒或病态者、不是本岗位工作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知等情况之一,人不得。

5、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完成当班任务。

七、消防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辽宁省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处罚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2、必须认真研究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3、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必须熟悉本岗位工作生产性质及内外环境,工作人员必须有消防意识,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交制度。

5、商场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必须保持机房内卫生清洁,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7、一旦发生火警事故,必须立即向有上级领导汇报,并迅速而不慌乱地(如电器设备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拿起灭火器,拔掉安全销,拿掉安全垫手握喷头拧动或按动开关,对准起火点进行扑救,使之火源扑灭。

八、事故处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现场能处理的应积极处理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和值班领导汇报。

2、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上级部门会组织追查和处理。 3、针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必须采取“四不放过”的措施: 1) 不能放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明的情况; 2) 不能放过没有明确责任者的情况;

3) 不能放过没有制定预防措施的情况;

4) 不能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意见的情况。

九、操作票制度

1、停电和送电操作必须按照上级命令执行。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核对填写的项目。然后由组长审核,最后由配电室负责人签字才能执行。

2、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3、在单人值班时,操作票应由发令人通过电话传达给值班人。值班人在传达无误后填写工作票,并在监护人签字处填写发令人的姓名。

4、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后再进行操作。

5、在处理事故时,如果只需要进行拉合开关单一操作、拉合接地刀闸或拆除全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则不需要操作票。但是必须将操作项目记录在记录薄内。

6、工作票签发人和倒闸操作负责人可以由电工组长和相关领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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