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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的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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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一、挪用公司资金10万多不还会判多少年

挪用10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的构成情形有三种:一是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是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是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对应的定罪数额也不同。第一种情形是三万元以上,第二种、第三种是五万元以上。

二、新刑法挪用罪具体数额标准有哪些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三、挪用罪是怎么进行处罚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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