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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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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有哪些标准

关于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有哪些标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有哪些标准

1、触犯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依法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谎报安全事故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

(三)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

(四)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

(六)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

(七)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谎报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指的是违反有关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者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包括生产作业安全和其他的公共领域、公共场所的安全;后者侵犯的是生产作业安全。

(3)发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已经发生;后者是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

(4)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后者是在生产作业当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多的,但是随之而来的也是很多的安全事故,对于安全事故的处理来说,此时是要及时的上报的,如果是施工的负责人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报或者是谎报的,此时都是要被处罚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有哪些标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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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年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哪些

1、行为人犯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谎报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三)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条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谎报安全事故律师收费多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1749%,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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