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根据《征收补偿条例》规定,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补偿时间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补偿应先行后搬迁。
法律分析
城市危房改造补偿标准,根据《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征收补偿条例》明确了补偿的时间和标准。时间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标准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现阶段的城市危房搬迁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拓展延伸
城市危房改造的实施与资金补偿机制
城市危房改造的实施与资金补偿机制是为了解决城市中存在的危险房屋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根据规定,将提供相应的资金用于改造危险房屋,以确保居民的安全居住环境。资金补偿机制是指对于需要改造的房屋,将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居民完成改造工作。这一的实施旨在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质量,减少危险因素对居民的威胁。同时,也将加强对危险房屋的监管,加大惩处力度,以确保城市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结语
城市危房改造的实施与资金补偿机制,是为了解决危险房屋问题而制定的。根据相关规定,将提供资金用于改造,以确保居民的安全居住环境。补偿标准明确,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将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以确保城市的安全和稳定发展。这一的实施旨在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减少危险因素对居民的威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