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地税局开租房流程如下:
1、房屋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房屋性质的资料,用于地税局及代征单位判定出租房屋性质,办理相关税款缴纳手续;
2、缴纳税款后,地税局或代征单位为房屋出租人开具完税证;
3、房屋出租人为承租人在地税局或有条件代开的代征点申请代开(代征点如果没有代开条件,可持完税证到房屋所在区地税局申请代开)。
房屋租赁开具如下:
1、应该是出租者去申请开具并缴纳税收,公司凭支付款项并列管理费用(按月支付)或待摊费用(按委或年支付);
2、房租收款人跟付款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按税法的规定,是由收款方来开具的。在地税代开,需要交税带现金,带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带上房东本人,营业执照;
3、房租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4、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
禁止非法代开。